瑞丽呆呆地看着全身镜里的自己,艾米问她:“小姐,你看自己看呆了吗?”
少女轻轻扯着桌上的玫瑰花瓣,“艾米,我总觉得有人曾经说过要娶我,要看着我穿雪白的婚纱。”
小女仆猝然顿住,扯出一个勉强的笑说:“那应该是雷顿先生曾经这么说过,只是您给忘了。”
“不是的,他应该、应该是,应该是什么样的来着?”钟声敲响,宣誓的时间到了,门口父亲正含着欣慰的笑意等着她。
瑞丽将手放在父亲臂弯,等待他将自己的手交给另一个男人,那个将要成为她的丈夫的人。
雷顿目光温柔如水:“请你做我的妻子,我生命中的伴侣和我唯一的爱人。
……
无论未来是好的还是坏的,是艰难的还是安乐的,我都会陪你一起度过。
无论准备迎接什么样的生活,我都会一直守护在这里。
就像我伸出手让你紧握住一样,
我会将我的生命交付于你。
……”
誓言在教堂回响,肃穆郑重,仿佛会直接上达天堂。
瑞丽觉得心空落落的。
嘿,你在想什么呢瑞丽,她对自己说,你的拥有这样好的丈夫竟然还不知足,姑娘们都快羡慕死你了,你应该专注而认真地对待他,而不是在这种时刻还东想西想。
雷顿的誓词结束,专注地看过来,他或许并不足够英俊,却足够有魅力,瑞丽终于感觉到了一点紧张,脸颊慢慢爬上绯红。
在神父和上帝的见证下,她也念了自己的誓词:“……我会将我的生命交付于你。”
“年轻人,你需要帮助吗?”一位老太太问埃里克。
俊美的年轻人脸上似哭死笑,又终于归于沉寂忧郁:“不用了,谢谢您。”
捡起一朵花童抛洒的玫瑰花,埃里克踉跄从教堂门口离开,背起吉他,开始了一个人的流浪。
他路过许多地方,路过清晨静谧的河面,路过停满白鸽的广场,路过雪山下氤氲着热气的酒馆,茕茕一身,孑然一人,落拓又孤独。
谱各种各样的曲子,写各种各样催人泪下的歌,每到一个城市就寄给唱片公司,寄完就走,不期待回信,也从没有固定地址。
直到有一天,他坐在面馆里,吃一碗牛肉面,从街边音响里突然飘出一首曲子,旋律动人,像春天到来,是《花开》。
埃里克突然泪流满面。
络腮胡老板给他加了几片牛肉,旁边有人在问:“这是谁的歌?”
老板剁剁剁切着土豆,“流浪者。”
“流浪者?这是什么名字?中二少年的艺名吗。”
络腮胡咧嘴笑了:“不,听说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固定住所,寄给唱片公司的地址总是千奇百怪,阿尔卑斯山,稻城亚丁,耶路撒冷,还有M国乡村都有,那些想找他想疯了的公司甚至不知道他长什么样。”
“那听起来可真酷!”
“是啊……”
埃里克背起吉他,将交谈扔在脑后,继续一个人的流浪。
他这一生居无定所,与他放在心底的女孩只再见过两次。
第一次是瑞丽生产的时候,他等在病房外,透过没有关紧的病房门缝,听见她跟丈夫说,“我想叫她玫瑰。”
那年《一枝玫瑰》风靡全球。
第二次是瑞丽生命中第二次出了车祸,并不严重,他在她身边守着,然后在救护车到来时狼狈离开,身后有一个声音叫他——“埃里克”。
那道声音轻轻的,像是被风一吹就会散的梦。
这之后,余生他们再没有见过。
【如果你无法给爱的人美丽的生活会怎么办?】
【我会离开她。——埃里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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