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
“然后——”
亚瑟绞尽脑汁,强烈后悔他为什么不事先上网查一查,诸如【带弟弟出门旅游后应该做些什么】之类的攻略。
“——要么……去吃饭?”
奥姆的神色又缓和了点。
“韦恩酒店如何?哥谭市最好的酒店,我想那里的风格和食物,你一定会喜欢。”
亚瑟提议道。最近弟弟对于他的衣服、头发、胡子的疯狂嫌弃,令他终于摸索到一点弟弟的喜好。
比如……基本等同于豪华和贵的要死的同义词的韦恩酒店,弟弟应该会喜欢的……吧?
奥姆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
***
半小时后,干脆利落的把一群人事不省的歹徒丢到哥谭市警局门口,完全不理会警察们类似“英雄请留步!”的呼喊就直接消失的奥姆和亚瑟,已经安安稳稳的坐在了韦恩酒店里,欣赏菜单。
按照奥姆的要求,他们坐在了位于落地窗旁,据说再过一个小时就能以最佳的角度欣赏到哥谭夜景的位置上。
然而,奥姆很不满。
“这就是所谓的——我一定会喜欢这里的食物吗?哥哥?”
奥姆举止斯文的把菜单递到他哥脸前。
亚瑟毫不怀疑,如果不是此时正身处韦恩酒店的话,这本菜单怕就不是递,而是直接拍到他脸上了!
想想那只钢笔!
亚瑟忙不迭的接过菜单。
“都不喜欢吗……呃……鹅肝?”
奥姆冷漠脸。
“哦,不喜欢。那……蜗牛?”
奥姆把眼神从他哥身上,转移到白色暗纹桌布上。
“看来你不喜欢法餐。那……西班牙火腿?”
奥姆拿起剔透精致的高脚杯把玩。
“也不喜欢?牛排呢?”
奥姆无奈的捏捏鼻梁,决定给他哥点提示,“鱼——呢?”
“呃——”亚瑟快速翻动菜单,说:“——我想,这种高级酒店,大概不会提供炸鱼之类的食物?”
见鬼的炸鱼!
奥姆忍了又忍,磨牙道:“鲜鱼!”
亚瑟猛然愣住,他终于想起了亚特兰蒂斯人的饮食习惯——鲜鱼。而他弟弟,恰巧就是各种翘楚,鱼哪怕有一丁点不新鲜都能闻出的那种翘楚!
但问题在于——哥谭是内陆城市,他要去哪儿才能给弟弟弄到符合他要求的鲜鱼?
拿淡水鱼凑数的话,会不会被弟弟打死?
“鲜鱼?”一道青年男性的声音从桌边响起。
亚瑟应声抬头。
“迪克?”
“嗨!亚瑟叔叔!”
迪克·格雷森,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的长子,张开双臂热情的与有段时间未见的亚瑟叔叔来了个拥抱。
他拍拍身旁还没他大腿高的男孩的脑袋——成功收获一个不耐烦的眼神,介绍道:“这是父亲的幼子,我四弟,达米安·韦恩。我接他下课,顺便来这里解决晚饭问题。”
“阿尔弗雷德今天没空理我们。”迪克又补充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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