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趾高气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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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敢烦劳福伯啊,我自己来吧。”李锦破说完赶紧自己拿笔、倒墨、铺纸,一切准备就绪,提笔挥毫,一呵就写完了那两副相当通俗却又直白明了的对联。

“很好很好,不愧是得过市里奖励的,这笔法,真是吞山河,入木三分啊。小李要是在古代,说不定又是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文人*客,只可惜生不逢时啊。”福伯看着飘着墨香的对联一个劲的赞叹,而后又感叹,“接下来我来做吧,我找几个人去贴了对联,你去县城接剧团吧。”

“嗯,要是福伯你觉得对联不怎好,你自己就把它修改了吧,我这也是第一次写,还真吃不准呢。”

“那可不行,就这么贴了,保证轰动邻里。”福伯摇摇说道。

“好的,那多谢福伯了。以前都是你去接戏班的吧?”李锦破问。

“嗯,当然是头人去处理这些事情。如果请的是草台班子一般是不用去接的,他们对乡下也比较熟,专业班以及粤剧班的话一般要去接一接的,一来人家不熟路,二来,人家是专业的,得显得比草台子的强啊。没事,去跟团长吃个饭,带着他们回来就行了。这次的戏班还带有歌舞团的,每晚戏后都有几幕歌舞,估计戏班的人比较多。现在的人们都想看这些低俗的歌舞了,每到那时候人群就会兴奋得不得了,他们还恨不得村里请来脱衣舞团呢,挺闹心的。”福伯说。

“呵呵,那是,年轻人,不来看戏的,来看歌舞的。说实话,戏班,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差不多遗忘了,不再有人像以前那般追捧了。”李锦破说的是实话,如今电视,电影,光碟,黄片,什么都有,方便又快捷,哪里还有有人追捧戏剧呢,社戏差不多被年轻人遗忘了,外出的都很少回来了,场面不再火爆,那些曾经让人羡慕的戏子,已经不再受捧。

“哎,这可是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就这样被旁落了。”福伯叹了。

两正聊着,有小孩子跑了过来说:“福伯,你亲戚来了。”

“我亲戚?”两一时还摸不着脑,福伯哪里还有什么亲戚?

“嗯,还开着漂亮的小车呢,停在你家门口了,你老婆就让我来找你了。”小孩子说。

“哦,应该是我妹子回来了。”福伯想起了他妹子说要回来看看他的事,“走吧,小李,你去城里,我找几个人去把对联贴了。”

“好。”说完,两人分头行事,李锦破到会计那里领了钱,准备回家换换衣服县城去接戏班。

经过福伯的家,李锦破看到门果然停着一辆银色的小轿车,李锦破还不懂车牌,还不知道是啥牌的车子,反正看起来相当的豪华惊艳,与破落的乡下景象格格不入,单是那锃亮的银色差点就能把的眼睛晃瞎了。

车子的旁边倚着两个女人,一个是三十多岁的少妇,穿着紧身的黑色连衣短裙,身材高挑而丰腴,半卷曲的头发染成赤红色,戴着一副黑墨镜,两边的耳朵各挂着个金的小车轮般的耳环,如脂般的脖子戴着一条金光闪闪是的项链,皮肤白皙,气质高雅,一看就是个养尊处优的熟少妇,加上胸脯高耸,蜂腰肥臀,十足一个让男人口水直流的成熟女人;另一个女人大约二十岁左右,身姿婀娜亭亭玉立,一件浅色的低领薄衫,撑出两个雪白的半球,漏出一条致命的玉沟,下身一件蓝色的牛仔短裙,遮不住那双修长的玉腿,尽显无限的青活力,而脸蛋竟有八分与少相似,只是略显稚气些,一看就知道是母女俩。母女俩高昂着头,那姿势,似乎甚至看不起乡下的一切。

这就是福伯的妹子跟她女儿吧?福伯跟人家的差异真不是一般的大啊,福伯一副快要入土的模样了,可妹子还如此嫩,人和人果然是不能比的,一个生活在城里,一个生活在乡下,天差地别啊,怪不得人们要往城里跑。不过,也不必把头昂得这么高吧,还不是从这村里走出去的?李锦破看着母女俩趾高扬的样子,心里有点不满。

“小伙子,看到福伯吗?”那少妇看到李锦破走过来,问了一句。

同时她也吃了一惊,她没有想到,她村里能有如此俊俏却又质朴的后生,甚至比城里的小伙子还要漂亮,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谁家的孩子呢?少妇心里疑问。

“他在村委会呢。”李锦破答道,“你是他妹妹吧?等等咯,他知道你回来了,很快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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