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瞧人了吧?”之前爆八卦的群演甲嗤笑一声:“我跟你说,这个新人可不一般。我听说他把人狠狠揍了一顿后,还拍了刘导的果照。威胁刘导要是再敢出幺蛾子,就把照片发到网上去。吓得刘导光着身子跪在地上给他磕头作揖。你是你没瞧见,今天早上,刘导还特意给他安排了休息室。虽然是公共休息室吧,那也比咱们这些躺尸的龙套强多了。现在的新人,手段厉害着呢!”
“不能吧?”群演乙将信将疑:“那小子不是高中刚毕业吗?才十八岁,跟咱们这部戏的男主角同龄,能有这么多心计?”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跟同事分享八卦的群演甲嗤笑一声,下意识的压低音量,神神秘秘的说道:“我听说那小子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外面打工,什么地方都混过。听说还去过高级会所和夜店。你想想,就凭他那张脸,又是在那种地方混出来的……”
群演乙心照不宣的点了点头。想着陶暮那张俊美到极具攻击力的深邃五官,不知是出于嫉妒的心理,还是其他,颇有些不是滋味的跟着八卦道:“照你这么说,这小子既然混过夜店和会所,也未必有多清白。既然这样,他为什么不答应刘导?”
群演甲切了一声,比群演乙足足高了一头的身高可以让他居高临下的审视群演乙:“这话说的就蠢了吧?不是我说,就凭那小子一张脸,想找什么样的金主找不到?他至于为了刘胖子那种货色委曲自己?再说我瞧那小子,应该也是个直的,未必愿意走这旱道。人家要是愿意下海,那也该是找个富婆呀。要是在床上哄好了,没准儿人家还能捧他当个男主角——”
“砰!”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卫生间最里面的隔间门板被人用力踹开,撞在镶满了瓷砖的墙壁上反弹回来。正在八卦的两个群演吓得一哆嗦,直接尿到戏服上。
“谁啊?特么的想吓死老子——”话还没说完,两人看到从厕所最里间走出来的那道身影,尴尬的瞪大了眼睛,质问脱口而出:“你怎么在这儿?”
“赶着回来过头七啊!”陶暮轻笑,嗓音慵懒还带着点儿玩世不恭。黑漆漆的眼珠儿漫不经心地扫过俩人,俊美的脸上勾出一抹玩味的笑意:“……不然你们怎么都跟见了鬼似的。”
十八岁的男孩儿,原本该是阳光清澈如同一碗晾在太阳底下的白开水,能叫人一眼望到底的纯粹。然而陶暮周身却始终萦绕着一股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戾气。以至于他仅仅是带着笑意往那一站,两个自诩见多识广的群演竟有些唯唯诺诺不敢吭声——仿佛站在面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随时可能暴起伤人的野生花豹。
美丽,强大,极具攻击性。
“你、你可别乱来!”想到陶暮对付刘胖子的手段,俩群演心下一突,硬着头皮说道:“我跟你说,剧组最讨厌惹事的人……”
话没说完,就见陶暮越过他们径直走到洗手盆前低头洗手。然后——看也不看他们一眼的转身出去了。
两个群演面面相觑,这才大松了一口气,恍然活过来似的。
之前不停爆八卦的群演甲朝地上吐了一口吐沫,骂骂咧咧的道:“有什么了不起的,装逼厉害,不也就是个跑龙套的群演。”
“就是,什么素质!同样都是十八岁,这小王八蛋跟沈家那位小少爷比,可差远了。”另外一个群演也跟着不服气的附和:“活该他一辈子当沈毓的替身!”
第2章
“怎么才回来!盒饭都发完啦!”堆满道具的角落里,大毛和小胖蹲在墙角的阴凉地儿,冲着陶暮直摆手,笑嘻嘻道:“好在我们给你领了盒饭啦。”
小胖将一个带有五星级酒店logo的外卖盒递给陶暮,颇有些白胖圆润的脸上眉飞色舞:“今天也是小王子的生日。他们家为了给他庆生,特地跟剧组请了一天假。小王子还让他的经纪人在五星级酒店订了高级外卖,就连咱们这些群演都有豪华版的盒饭吃。”
小王子是大家给这部戏的男主沈毓起的外号。因为人家是货真价实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王子,相貌精致,举止高雅,最重要的是性格也像童话里的王子一样纯善可爱讨人喜欢。
用上辈子沈家人的话来评价,跟陶暮这种脾气火爆不讲道理城府深沉性格乖张的混不吝相比,根本就是两个极端。
陶暮面无表情的盯着大毛手里的盒饭,他最近几天过的特别不好。尤其是睡觉的时候,脑子里总会莫名其妙的冒出各种各样的影像和声音。搞得他都快成神经病了。
陶暮的神色看的大毛心里毛毛的。还以为陶暮又想到自己的身世了。忍不住笑着插科打诨:“说起来,今天也是咱暮哥生日。希望剧组今天晚上的夜戏别拍太晚,哥们也好帮你安排安排。咱们晚上泡吧怎么样?哥们都打听好了,H影视城附近有个酒吧一条街,据说还不错。”
大毛,大名王野,因为雄性荷尔蒙旺盛体毛重且虎背熊腰,被同学取了这么个外号。老爸是个煤老板,用后世的段子形容,是个名副其实家里有矿的富二代。
不过这么一个家里有矿的富二代,此刻却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群演戏服蹲在墙角里吃盒饭。还有庞岳这胖子,明明最怕热,为了跟哥们同甘共苦,宁可扛着庞爸爸的教鞭和庞妈妈的鸡毛掸子,也要跟来H影视城。
陶暮直勾勾的看着蹲在角落里的两个发小。脑海中萦绕的,却是这些天做梦时看到的,王家破产王野他爸跳楼时,王野跪在太平间痛哭的场景。还有小胖临死前那张满是血污的脸。再然后就是脑海中莫名出现的各种“书评”。
嬉皮笑脸的大毛,痛不欲生的大毛,太平间内满脸血污脸色青紫的小胖,蹲在墙角下埋头吃东西的小胖,还有那些莫名其妙的声音……
不同的场景不同的面孔在眼前不断交替,陶暮有些眩晕的闭了闭眼睛。接连做了七天的梦,他恍惚间竟然有种自己已经活了一世又自杀,然后再活一遍的错觉。梦到的场景让他觉得特别真实,不论是那些剧烈激荡的情绪,还是那些钻心剜骨之痛,甚至是梦境最后那一跃而下的绝望自杀,都让陶暮有种心惊肉跳的真实感。以至于每天看到大毛小胖,总是会产生一种物是人非,已经死去的人在自己面前嬉笑怒骂的恍惚惊恐。更令他感到恐惧的,还有时不时在脑海中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声音。
直到今天,准确的说是2008年7月7日上午10点到11点之间,那些困扰着陶暮的梦境终于有了一个了断。仿佛是被摔碎的玻璃碎片终于拼凑出了一张完整的镜面,陶暮恍然回想起来——他是真的死了一回,又重生到一切都还没开始的时候。
认真说来,今天确实是他的头七。那个众叛亲离绝望自杀的陶暮,回魂了。
“暮哥?”留意到陶暮的不对劲,正在谄笑的大毛和埋头吃饭的小胖疑惑的抬起头:“你怎么了?”
“没什么。”陶暮低敛眼睛,不动声色地摇头:“我出去抽根烟,你们吃吧。”
蹲在墙根儿底下的大毛微微一愣,若有所思的看着陶暮缓缓离开的修长背影。
端着盒饭的小胖皱了皱眉:“老大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顿了顿,又问:“老大是不是又想起他的身世了?”
他们两个跟陶暮打小就是同学,自然知道陶暮是个孤儿——据说没断奶的时候被亲妈扔在出租房里,要不是饿极了哭的太大声引起邻居的注意,邻居又给房东阿姨打了电话过来开门,估计陶暮能活生生的被饿死在出租屋。
后来房东阿姨把人送到孤儿院——据说那天是傍晚,金乌西垂,暮色沉沉,孤儿院的陶院长就给陶暮起了个名字叫小暮,跟着院长的姓。陶暮这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哎!所以说同人不同命呢!人家小王子跟咱们暮哥同年同月同日生,看看人家过的是什么日子,被家人捧在手心儿里宠着,过个生日这么声势浩大,连起个名字都是钟灵毓秀。”
相比之下,也难怪暮哥这么不是滋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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