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0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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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客气的是你的态度,明明是很不屑的瞧不起人,却又假装出一付温和的样子,用对待小朋友一样的态度对我说,’对不起哦,大哥哥已经有女朋友了哦。‘哼!就凭这付身子,你这辈子有可能交上女朋友吗?!”

“你!我愿意,与你无关!”

“凌,我知道你很爱伍,一直在思念他,伍对於你来说,不光是难以忘怀的爱人,更是亲人、兄长、良师益友。可是人生是不断前进的,不能一直停留在过去。这两年来我一直在看着你,看你强颜欢笑,看你寂寞孤独,为帮不到你而着急。小凌,我不想你就这麽孤单终老,所以,走出回忆吧,找个人来代替伍爱你吧!”

“所以,你就开始在暗中窥视我,算计我?”

“小凌,你需要一个人好好的爱你,宠你,关心你,而我,就是最适合你的人选。可是,无论是你大哥二哥对你保护程度,还是你自己的防护心,或者我自身的条件,无论从那一方面来看,都不足以让你爱上我。想让你主动的爱上我,更是难如登天。我知道无论我怎麽做,怎样的追求你,向你告白,你都不会当真,都会当成笑话一样看待。所以,我只能是用一些非常手段。”

兴奋中的巫云没有发现杜凌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沈:“包括强迫我?”

“是……啊!”

巫云突然觉得身子一轻,被一股大力抛下床,摔得龇牙咧嘴,还没等眩晕过去,就被杜凌一个擒拿手重重的的压在身下,双手被杜凌剪住固定在头部的两侧上方,杜凌的牙齿准确的找到巫云的咽喉,咬在巫云的喉结上。

巫云眼睛一闭,这下完了!

巫云眼睛一闭,完了!

迎面扑过来的杜凌带着一股杀气,巫云甚至可以感觉得到牙齿咬破肌肤的声音,杜凌的心脏急速的跳动声,及因情急激动而微微的颤抖,固定自己的双手坚定有力,两人的双腿绞在一起纹丝不动。几乎是在被扑倒的同时,巫云就明白大势已去,也不做无谓的抵抗,巫云放弃了挣扎。

唉!在劫难逃!

残啦!以巫云对杜凌的了解来看,结论是:杜凌是典型的表里不一型人,他的外表虽然是粗犷、强壮,但是内心是细腻、感性。而且巫云清楚的知道,伍曾经怎麽样的骄宠、呵护他的暴躁的小情人的。杜仲、杜邦是怎麽样溺爱般的保护这个弟弟的,巫云也知道的很清楚。杜氏三兄弟的势力有多大,巫云也极是清楚,杜仲、杜邦手底下有几条人命他不清楚,但是,对於这次会有幸成为杜凌手下的第一次,不是齿下的第一个亡魂,巫云却是毫不怀疑。

杜凌的身手极好,巫云知道,失手的自己根本没有逃脱的希望。唉!功败垂成!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是自己太大意了,一时情急竟没有发现这小子在扮猪吃老虎,被他给游戏了!这大少爷受了我这麽多的委屈,这回可算是有机会报仇了,姑且不论杜家的势力和杜家兄弟对杜凌的纵容,只要是男人都会毫不犹豫的杀了我吧!

以前杜凌之所以不愿意用家族的势力、不敢声张,只是一味悄悄的调查我,就是因为被我拿住了怕被他大哥知道的弱点,现如今人已经在他手里了,想要逃是不可能的,以杜家兄弟对他的宠爱,为他处理个尸体也是小事一桩,唉!失策啊!

不过,这小子还真的很行哦!真是的,连我这种老狐狸都被他给骗了,好小子!你有种,我喜欢!唉!即使性烈如火,即使是在众人的夸张的宠爱之下长大,杜凌依然没有成为娇纵任性、游手好闲的大少爷,相反,杜凌的行为实际上更象是一个绅士,有教养、自律、上进的有为的英俊的美丽的杰出青年……(以上均为眼睛做星星壮的巫云脑海中的杜凌再现,与作者无关。y:云啊,你都要死了,怎麽好在想这些有的没的啊!啊~~~我什麽也没说……)’不是我们不行,而是敌人太狡猾。‘这是杜凌的真实写照,不过,从现在起,我终於翻身了!一直以来,藏身於暗处的巫云让杜凌恨得咬牙切齿,却又苦无办法,巫云对他实在是太过了解与熟知,杜凌的一举一动皆受制於他。让杜凌愤恨却又无奈,几个月来杜凌受尽煎熬,忍忍了他这麽久,只是为了等待这麽一个机会──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喂狗!!!一直压抑的积怨、忿恨、耻辱在杜凌心中凝聚成一股愤怒的火焰,在胸中燃烧着呐喊,热血上涌,杜凌再也按耐不住了,大吼一声,对着巫云狠狠地一口咬下去!

“哎呦!”遂不及防的巫云惊叫出来,好痛!不过看到死命的咬住自己不动的杜凌,巫云极力忍痛的脸上却现出大大的笑容,原来他终於是舍不得我。呵呵,本来已经咬住咽喉的牙齿却落在肩头,虽然很痛,虽然不用看也知道是鲜血淋淋,但是,巫云还是觉得异常的开心。手脚虽然被杜凌固定住无法移动,巫云还是顺势低下头,用唇和脸颊摩挲着杜凌的短发。

过了很久,杜凌才抬起头,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飘散开来,杜凌的声音低沈而又有些沙哑:“你是伍的什麽人?”

巫云没有回答,只是凝视着杜凌。杜凌并没有机会摘下眼罩,所有的动作都只是他根据平日的锻练而做的本能反应,那黑色的眼罩映得杜凌的皮肤更见白皙、透明,莹润的双唇上映衬着一滴鲜红而丽的血珠,巫云被这面孔吸引,不知不觉抬起全身上下唯一可以活动的头,伸出舌尖轻轻舔食杜凌那鲜饱满的红唇。

太过分了!杜凌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蓦的一声怒吼,杜凌用头将巫云’砰‘的一下撞开:“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了你吗?!”

“那就杀了我!得不到你,被你杀了也好!”

“你!”杜凌将巫云的双手聚到一起,用一只手压住,腾出另一只手就要去摘眼罩,巫云发现他的企图剧烈的挣扎起来,尽管两人的实力有差,但好歹巫云也是常年习武之人,几个起落翻滚,杜凌虽然重新将巫云压在身下,但是终究是腾不出手来掀开眼罩。

“别费劲了,你就是看到我,你也不认识的。”

“让我见你!”

“杀了我,杀了我你就见到了!”

“见鬼!你到底是谁?”

“我说过了,你不认识我,我是谁,告不告诉你有差别吗?小凌,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你要怎麽样我都心甘情愿,就算你真的杀了我,我也不会怪你,我脖子上有一个颈链,打开的密码是你的生日,你留着它,将来若是有人要给我报仇的话,你给他看这个,他就会走开不再烦你!”

“小凌,我是一个孤儿,无父无母,没有任何的亲人,除了你,我没有任何的牵挂,若是杀了我可以让你平复,你大可杀了我泄愤,其他都没有关系,你不要想太多,我不想你因为任何的原因而委屈自己。我也不想沾任何人的光。凌,我爱你,我愿意以任何的方式向你赔罪!甚至为你而死!”

“撒谎!骗子!你是个大骗子!我不会相信你的!”杜凌使劲的咬向巫云的颈项:“你爱我?这就是你爱我的方式?你……”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知道我死一千次也不能挽回了,”巫云的声音出奇的盎惑,仿若催眠般的低沈:“对不起,小凌,对不起,你要我怎麽补偿你都可以,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只要你忘记它,忘记吧,随便你要我怎麽样,随便你要我做什麽,只要你忘记……”

受到巫云带着磁力的声音催眠,杜凌慢慢得伏在巫云的肩头一动不动,过了许久,许久,巫云觉得肩头有些温热,一股濡湿而刺痛的感觉传上来,巫云大惊,抚慰的话还没等说出口,就听见杜凌黯哑的呜咽:“你,你居然真的强jian了我……”

巫云身平第一次觉得手足无措,’男儿有泪不轻弹‘,巫云知道自己是真的伤害了眼前这个看似粗犷的男人。“对不起,小凌,我,我真的……”事实让巫云无语,一时之间竟不知道怎麽安慰他才好。唉感觉到杜凌的身体已经没有刚才那麽的贲张,巫云轻轻挣脱手臂将杜凌圈在怀中,象哄婴儿般轻拍杜凌的背心,“好啦,好啦,我讲故事给你听好你好?乖乖的听哦,我只讲一遍,你若不好好的听我讲,以後可就再也没机会听了哦。”“从前,有一个小孩子,在他还未出生的时候,也就是在妈妈的肚子里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出车祸死了。他已经卧病在床的祖父伤痛於爱子的亡故,也跟着撒手人寰。而他的母亲也因为过於伤心,身体一直很虚弱,在生他的时候发生难产,血崩,差一点就要死掉了。还未出生就招致家门变故的小孩也算是不幸的小孩了,可是,他的祖母却认为这个孩子天生扫把,而拒绝让这个孩子认祖归宗”“很可怜是吧?可是,这才是不幸的开始。这个小孩子的父亲生前曾经与他最好的朋友合开了一个公司,当时公司已经有一定的规模了,对於这一半不菲的股权落入这对母子的手里,并没有人有异议,那老太太甚至很高兴这样就可以摆脱这对母子。可是,年轻的母亲产後体虚,她唯一的亲人年事已高又远在美国。唉!年轻的产妇自顾不暇,哪里还能兼顾公司和那刚出生的婴儿啊。”“公司的老板即使合夥人又是他们夫妻的好朋友,与年轻的母亲很熟悉,他自动的将照顾的担子一肩抗了起来,无微不至,殷勤有加,孩子满月的那天,这名英俊的黄金王老五却意外的向他已经谙练很久的孩子的母亲求婚,他并不在乎孩子的妈妈已经并不能生育的事实,也不理会家里面滔天的反对声当这个小孩子百天的时候,这个小孩做为见证人参加了他母亲与父亲(继父算是父亲吧)的婚礼”“继父待这个孩子与亲生儿子并无不同,对妻子更是呵护倍至,孩子的童年充满了快乐与幸福的回忆,一切都曾经是那麽的美好”“一切都在小孩上学的第二年改变了,当某一天放学回家,小孩子看到有几个陌生的人在家里,而母亲只是在一旁默默不语。他们一看见小孩进来,劈手就将他揪了过去,扬手就是一记耳光,一个凶恶的老太太狠狠的高声叫骂着:你这小杂种,小扫把星,克死你亲爹,亲爷爷还不算,为什麽连我儿子也不放过?他对你们母子这麽好,你们呢,你们是怎麽对他的呢?这麽多年连个屁也没有一个!还有你这死小鬼,我让你妨人,今天我豁出去了,非把你打死不可!”“原来是继父在异地出了车祸,撞残了腿兼重伤昏迷生死未卜,於是,积怨已久的老太婆迁怒於他们母子,找上门来,嘿嘿,可算是让他找到可以可以初期的机会了,一会儿他大骂小孩是灾星转世,一会又说小孩母亲是狐狸精投胎的破烂货言语恶毒之极那天的晚上,偌大的屋子里就只剩下一大一小两个泪人”

巫云沈默了好半天,才又开口说道:“一个很老套的故事,也不知道你爱不爱听就都说给你听。呵呵,不喜欢就”“继续!”“唉!後面的就更象是破烂的肥皂剧中的情节了,那老太太每隔几天就上来闹个鸡飞狗跳墙,可是,住院的继父怎麽样了,却是谁也不说,也不让见,让人空着急,公司的业务被继父的弟弟暂时接管,可人也是避而不见,而母亲那原本就不好的身体也越来越差了一直到,一直到两个月後的一天”“那一天,那个耀武扬威的死老太婆带着一个孕妇找上门来,那个人原来是继父的秘书,出车祸的时候车上只有他们两个人,继父重伤,这个女人却是没事,只受了轻伤。那个女人先是微笑着看哪个老太婆耍泼,然後她轻轻地握住妈妈的手,轻轻地对妈妈说:她肚子里的孩子是继父的那一天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是我生平第一次找人求助,我生平第一次招警,我将他们全部赶了出去,可是,可是,母亲终於还是垮了”“在我亲生父亲的姐姐,也就是我的大姑姑将我们送到了美国我外公的家。大姑姑待我很好,经常瞒着她的母亲和我们来往,那一次也多亏了她的帮助,大姑姑向外公提出先收养我,好让母亲安心样病的计划,外公没有同意,就这样我和母亲在美国住了下来。外公是着名的老中医,专治疑难杂症等等。可是,对於母亲的病,外公却束手无策,而母亲母亲而母亲在,在半年以後,终於,郁郁而终”“呵呵,这就是我的童年,其实也不是很凄惨,至少也度过很多快乐时光,人生中有很多的事,只要你习惯了就好。这就是命运。不过,最可笑的事还在後面,半年以後,还未等我誓言报仇,他们竟然买凶来追杀我!一切不过是为了那公司区区一半的股份,为了独吞那几份当时并不很值钱的房产!当大姑姑打电话告诉我得时候,我才发现我那时为什麽会接二连三得发生意外!於是我毫不犹豫的拜了曾经是外公得患者,”风情“的老大做干爹,於是我成为了”风情“第一高手的关门弟子!”“亲爱的,你知道吗?我用了不到七年的时间就代替师傅成为了’风情‘得第一高手。亲,你知道’风情‘第一高手最得意得功夫是什麽吗?那就是如何让床伴发挥最大的热情,就象这样”“你唔卑鄙啊”

以下略春日的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杜凌翻了身,懒懒的伸了一个懒腰,不情愿地睁开了一只眼睛,景物有些陌生,呆棱了片刻才想起来自己是在郊外的别墅里。

阳光透过纱帘已经变得刺眼,杜凌坐起身倚在床头,拿起床头的三五点燃,深深的吸一口,在吐一个烟圈,圆圆的烟圈不规则的晃动着向前飘行,然後向上飘散,杜凌陷入了沈思:如果自己没有猜的没错的话,巫云应该是那个人。昨天将他压在身下的时候,愤恨之情直冲云霄,真想一口就咬死他,也差一点就这麽做了。就差一点!生平第一次的如此恨一个人,第一次这麽愤怒,第一次有了杀人的欲望!可就在自己咬下去霎那,那个念头闪进脑海,要不是有可能是他,要不是怕做了让自己後悔末及的事,哼!就是有一百个他也死了!

唉!如果真得是他怎麽办?难道就这麽任他欺辱?虽然和他做是很快乐,很舒服的一件事,虽然和这种人做事会有上瘾的感觉,虽然他很温柔,虽然(看到餐桌上的早点)他很体贴,虽然(看到早点旁边的玫瑰)他有时候也很可爱,虽然(床头摆放的是折叠好的干净衣物)他也很细心,虽然(浴室里的牙膏已经挤在牙刷上)他很会照顾人,(看见桌子上伍的像册)他也很守信用,从不食言……可是,我为什麽就要原谅他?!难道就这样算了?这样就可以一笔勾销了?就算我不是女人又怎麽样?我被伤害了,就不能计较了?谁规定男人就一定要大度的?就可以一笑抿恩仇啊?谁规定我不可以记仇的?

哼!就算你是他又怎麽样?想我原谅你?别做梦了!哼!如果你真的是他,以後我们有得玩了!

从浴室出来,又吃过了早点,在看了看报纸,嘿嘿……他倒是真是下功夫,全是自己常吃的东西,用惯的牌子,连报纸都和家里的一模一样。不过,呵呵,有一样他还是错了,那就是剃须刀,在美国的时候是和伍用一样的,回来以後他已经换了牌子。而巫云留在浴室里的是杜凌在美国时用的牌子!

也许这就是他对我这麽了解的原因吧!拿起电话,杜凌拨了一个熟悉的号码:“大情人,醒醒,睡猪啊你!起来了!起来了,大买卖上门喽!”

“大哥,今天是星期日啊,拜托你,不要拿我们跟你这个苦行僧比还不好?”

“有买卖给你做不做?”

“不做!”

“好!这是你说的!我去找’新涯‘,你可不要後悔!”

“开玩笑!我最近又被他挖走一个漂亮!你敢去我和你绝交!咦?你玩真的?”

“废话!”

“那就可紧要的说吧!我还要做人呢!”

“我要你帮我查一个人,要保密,不可以对任何人说,包括我大哥、二哥。从二十多年前开始……”

嘿嘿嘿……绝地大反击正式开始!

哈哈哈……因为借口有新的建筑要设计,所以杜凌报备以後,就一直自己住在公司的顶楼。如珠如宝的拿了伍的像簿回到自己的顶楼的家,杜凌激动莫名。

伍从小就不爱照相,叫他照个像啊,留个影啊,就象是杀了他一样。不过,这个巫云有的倒是齐全,从婴儿期的初生,百天,走路,周岁,一直到高中毕业,虽然数量不是很多,可是,竟然一个重要的过程都没有遗漏。气死啦!为什麽他有,我却没有?恨啊!巫云!哼!你好样的!你厉害!我,我恨死你!!!

可是,唉!轻轻抚摩伍微笑的脸,杜凌喃喃自语:小伍哥,我该拿他怎麽办呢?

星期一是例会的时候,一切如常,病没有什麽特别的,只是临走时,大哥问得一句话让杜凌把吓得心惊肉跳。杜仲看似无意的问杜凌:“小凌啊,听说你最近有人送了你好多的花啊!”

“啊,呵呵,那个啊,呵呵,这个嘛,呵呵,是花店送错了。”

“什麽送错了,我是你大哥,你这麽瞒我做什麽?怎麽有女朋友了?”

“没,没有。”

“没有?你骗鬼呢?小凌,你也不小了,你喜欢什麽样的人,大可自己拿注意,你放心大哥不会反对的。只是什麽时候也让我见见啊?还有,让人家女孩子总是这麽送花给你,不太好吧?”

“是啊,我知道了,大哥,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回到办公室,看到桌子上的花束,杜凌气得跳脚,秘书!秘书呢?小光!小光~~~~~~去给我查一下,看这花是哪家花店送来的,去给我警告一下,它若是再敢给我送花来,就给我平了它!

中午时分,花店小弟又上来了,不过这回不是花束,也不是花篮,更不是盆花。

是盆景!有假山,有假水溪,有假树的微型盆载。漂亮、精致、绿意盎然,没有花。

默……随着盆景一起上来的是一个大提盒,里面是冒着热气的二荤二素,旁边单独放置的保温桶里是海鲜汤。

杜凌早上起得晚了,没有吃早餐,这会还真是饿了,这饭菜看着倒是蛮可口的,闻着很香,看着就让人有食欲,可是,我不吃!!!哼!这个巫云花花肠子那麽多,谁知道它有没有下毒啊,就算没下毒也一定下药了!我才不上当呢!

哼!想拿这个贿赂我啊,想得美!没门!

不过,(闻闻)唉!好象真的很好吃耶!唉!这被二哥喂叼的嘴,再吃这大楼里饭堂的夥食简直是磨难,想想就没胃口吃腻了,可是中午出去出又很麻烦,唉!或许,他没有做手脚也说不定呢?算了!还是不吃了。

可是……嗯,虽然没有二哥调教出来的厨子做的好吃,可是也算是勉勉强强啦。(y:勉强?为什麽你仍滴饭盒连小强都不肯爬进去啊?啊!啾~~~~爬起来,咦?天涯海角?

下班的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杜凌并没有察觉,化身为超级无敌魔鬼设计师的他正在努力的勾画着脑海中的建筑轮廓。

当肚子’咕咕‘的响到第四遍的时候,门被轻轻的敲响了。

是谁?谁?是谁这麽不怕死的敢来打扰他?!是谁?大哥?二哥?不可能!他们早八百年前就向我发誓保证过了。那麽,还有谁这麽勇敢?这麽视死如归?欠扁啊!我记得这种人已经被我打死亿万个了,怎麽他们的下一代又成长起来了?

怒气冲冲的杜凌猛的将门打开,却又把即将说出口的三字经收了回来。门外站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娇小、瘦弱=苍白的,明显营养不良的小男孩。小男孩从头到脚都滴着水,正在打开手上被雨衣覆盖着的物品。当杜凌看清雨衣下面是那个跟中午一模一样的食盒时,杜凌在心中把巫云的家谱向前推出500年以後全部的问候了数遍。

那中午的食盒交付给了小男孩以後,杜凌给了三倍的小费。同时也放弃了从他身上追踪巫云的想法,唉!算了,免得砸了他得饭碗,办法我有的是呢!(y:别再吹了,牛肉已经天价啦)晚餐很丰富,色、香、味具全,隐隐的还冒着热气,香气四溢飘散开来。想起那个湿淋淋的男孩,杜凌叹息,可是肚子却很不争气,受到诱惑的肚皮再次唱起运动进行曲……饭菜很好吃,真的,不错的,恩,好吃!应该问问那个小弟这是从哪家酒店订的,以後可以介绍给二哥尝尝。将那一小瓶二十年的茅台打开,轻轻的押了一口,杜凌点头,恩,很醇!这是随晚餐送上来的,咦?下面好象还压着一张纸条,杜凌将他拿起来:我的手艺如何?

杜凌很吃惊,还以为是巫云订的是酒店的外送,没想到竟然是他自己做的,呵,意外。不过,真正让杜凌呆住的是那本放在食盒底下的,精致的《欧洲百年特色古堡图例与结构详解》。这个就是那本鼎鼎大名的书吗?难道说这个就是传说中那个欧洲的神偷教材、大盗必读?翻开看了几页,好详细啊,密室、暗道,这里连通往屋顶的楼梯有几蹬都记录的清清楚楚!

是了!没错!就是它!宝贝,我的心肝宝贝啊!我想你很久啦~~~~~哈哈哈……在这一瞬间,无论巫云曾经做过什麽杜凌都决定原谅他!

不过这个决心也只持续到了周末,当巫云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杀人的欲望重新主宰了杜凌的身心。

“什麽?叫我去别墅等你?”

行!

“还要洗干净了,老老实实的在床上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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