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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这个名字都没想起来这个人是谁,我喜欢陶江???

直到楼兰给我细细描述了一番他的长相后,我才模模糊糊地想起来这人好像确实是上一世、这一世也一样,被传为我的初恋情人,并且传闻还曰我待人的淡漠疏离都是因为和他分开后的饱受痛苦煎熬???

呵呵,那还真要感谢他替我背锅。

天地良心,我真是算不上认识陶江,就算以前认识,但也绝对只是点头之交,我甚至已经不记得是在什么场合与他说过话了,总之我绝对、绝对、没有喜欢过他。想来上一世我根本没有把这些莫名其妙的流言放在心上过,但常少明大概默默记了一辈子,我深感胃痛。

陶江与我并不在一所学校,今天他来做什么,我也不清楚,但继楼兰遇到他之后,我也狗血地与他撞个正着。

“楼里……”陶江比我至少矮了半个头,一米七几,瘦瘦弱弱的样子,长得倒是清秀,我原本想直接绕过他,却没想到他犹犹豫豫地叫了我的名字,我只好停下脚步,看他局促不安地微低着头,揪了揪衣角,开口道:“你……最近还好吗?”

我差点喷出血来,这奇怪的问话是什么鬼?我们有那么熟吗?

于是我简单地“嗯”了一声,就想赶快结束这古怪的对话,离开这里。

“我还有――”事,先走了。我话还没说完,便被他眼中的溢满的泪水惊呆了,你怎么也算是个男人了吧,说哭就哭的。

更让我毁三观的事还在后面,他一头扎进我怀里,哭着喊出我的名字,引来一干路人诡异又带着了然的眼神,我脸都黑了,也不管其他,一把推开他,皱眉看了看他错愕的样子,转身就走。我觉得他大概脑子有点问题,还是离远些好。

陶江不死心地又粘上来,紧紧跟在我后面,像个受欺负了的小媳妇似的,我实在受不了了,顿住脚步,他险些一头撞了上来,我转过身没好气地问:“你到底要干嘛?”

陶江泪眼婆娑地问我:“楼里,你不记得我了吗……”

我盯着他想了一会,然后结合楼兰的科普,搜寻到一点模糊的记忆,我大概是高中与陶江就读于一所学校,并且曾经因为他――其实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和一个混混打了一架,仅此而已,没了。过了两世,他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还没有那个混混的记忆来得深刻。鬼知道他是为什么被传为我的初恋。

难道这群中二的小鬼总觉得为某人打了一架就是什么“护妻狂魔”、“如果这都不算爱”了吗?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都是楼兰为我普及的。

至于打架,只是因为那混混已经缠了我几天,恰好碰到那天这个软弱的孩子被欺负,我路过时顺便解决了事又帮了他一个小忙,虽然那次事情确实闹得比较大,我还差点被通告罢了。

后来也许还与他说过话,只是我实在想不起来了。

虽然这一世记起了他是谁,但我还是果断地摇了摇头,转身离开。这些关系,还是不要扯上的好,上辈子不也没他什么事吗?

他没有再追来,我想他可能也知道那些谣言,不过现在,他也应该明白了那真的只是谣言而已。至于他为什么哭,我没有一点想了解的兴趣。

我现在的兴趣是去常少明家,吃晚饭。

作者有话要说:我要开始撒狗血hhh,抑制不住自己,陶江只是个□□,没有其他用

☆、身心烙印

出校门的时候,我看见常少明的车已经停在路旁,我忍不住勾了勾嘴角,又突然觉得自己这样实在有些像被他包养的小白脸,不由笑出声来。

我也不是没有与他商议过自己坐车来,可是每每都因为各种原因而妥协,而且最近一次失败尝试就在昨天――

“少明,你不用每晚来接我的,中午来一趟已经很浪费你时间了。”我首次打破进餐时宁静的气氛,开口道。

他原本没什么表情的脸顿时绷紧,眼睫也垂了下来,让我看不清他眼中神色,不过很快,他便抬起眼来,眸中和往常一般平静,他一边伸手夹菜,一边说着:“我下班时正好顺路,而且开车要比你坐公交快一些。”

我正要再开口,却看见他手中筷子“啪”地一声掉在了桌上,青菜也狼藉地躺在一旁,将漂亮的桌布染脏了。

我愣了一下,默默闭了嘴,起身去厨房重新拿了双筷子,回来时,他已经收拾好了桌子,除了桌布上明显的油迹,他抿抿唇,接过筷子,低声说了句“谢谢”。

看他脸色不是很好,我便也只轻轻叹了口气,是手抖成怎样,才会连筷子都拿不稳了。

大抵是听见我叹息的声音,他抬起头看着我,开口说了一个“我”字,又犹豫地停下了,低下头默默吃着饭。

他只一个劲吃着白米饭,而我自觉把晚餐气氛弄得这么糟糕,于是也没有开口。

直到吃完饭后,他终于看向我,开口道:“楼里,你是不是觉得烦了?每天来回坐这么久的车……”

我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没想到他又小心翼翼地问:“要不,我在学校旁买一栋房子,这样就方便多了。”

我:“……”

他失落地撇开头,侧脸美得像一幅画。

我失笑:“你可别真买。”顿了顿,终究被美色所诱惑,我伸出手,勾住他光滑细腻的下颌,微微往自己这边送了送,然后吻了上去。

他浑身一震,整个人顿时僵硬起来,我甚至看得见那长密的睫羽在颤抖,可他的唇却已是微张,我心中不由暗笑,伸出舌轻轻舔舐了一下那柔软而富有弹性的唇,毫不费力地便顶了进去。他似也完全回过神来,主动缠住我,甚至还一个劲地勾着我,看样子恨不得我的舌头永远留在他嘴里,津液在两人口中交换,他喜欢喝茶,便连我嘴里也染了淡淡的茶香,我第一次与他吻得这般疯狂,也第一次觉得,我们这般契合。

从灵魂到身体,这世上只有一个常少明,仿佛我的另一半。

常少明身子很敏感,我的手慢慢解开他的白衬衫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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