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卢斯的长相,只注意到他一身捕快的服色了。紧跟着他身后又接二连三的跑出人来,不是捕快就是士卒,当头的人就大叫一身,转身逃了。一个人逃,立刻就带着其余的人逃。
他们中有些人可能也曾经是跟官兵正面刚的悍匪,但当他们第一次选择了逃跑后,接下来继续选择逃跑就变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卢斯紧追两步跟上了一个跑得最慢的,一腰刀砍下去,一刀从这人的左肩砍道右腰。被他砍中的人,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那些逃跑的人就跑得更快了。
卢斯直接一脚踩着倒在地上朝上爬的人,继续朝前追赶。不能让对方停下来,一旦他们稍微回头看一下,就能发现追赶着他们的人很少。
七个人追着十几个人,朝村子的另外一个方向跑。到最后那被追的十几个人除了两个人跑得实在太快,兔子一样钻进老林里去了。其他人都被杀了个干净,其中还包括几个崴了脚跑不动,跪地求饶的。
卢斯和冯铮还在犹豫杀不杀,那几个老卒已经上去将人一刀砍翻。大概是卢斯刚才的表现,让这些老卒接纳了,那伍长还扭头跟他们解释了一句:“追击之中,除非极其特殊情况,否则不带俘虏。尤其敌我数量悬殊的时候。”
“多谢。”卢斯点点头,表示多谢。
等到赵方分出来二十人急匆匆赶过来,就看见朝回走的七个人,每人腰上都至少挂着两颗人头,一身是血,他们自己却没怎么受伤。
等到彻底解决完这场小规模的战斗,赵方也知道了卢斯这边的情况,他对着卢斯和冯铮就是个大拇指:“英雄出少年啊。二位小兄弟,可有入行伍的意思?”
心思细,够狠,够果断,最重要的是临战反应够快!赵括是纸上谈兵,因为他读了那么多兵书,但是在临战时却不能活用。反过来看,很多名将都是奴隶、草莽出身,大字不识一个,却能十战九胜,乃至于百战百胜,就是因为临战应变能力极强。
这两个少年人是否能成为大将军赵方不知道,因为他自己还只是个校尉。但他知道,他们绝对比他强。他十六的时候头一回上战场,还吓尿了裤子呢,这俩孩子却已经能提着人头请赏了。
孙家军不兴嫉贤妒能,相反有能耐的同袍越多越好。自家总兵大人说得对“将军有能耐,手下的兵活下来的就多。同袍有能耐,背靠背的时候,自己活下来的可能就大。”
“谢谢大哥的美意,我们俩还是想着当捕快挺好。”卢斯和冯铮一起摇头。当兵可是得去跟蒙古人死磕啊,这要是乱世里,不得不那么干,卢斯就去了。现在是太平年月,皇帝还算可以,官员也不错,还有名将在边关驻扎,那他何必去拼命。
冯铮一听卢斯这么说,在边上松了口气,也道:“谢过大哥美意。”
赵方有些遗憾:“你们啥时候想当兵了,就来孙家军。卢小弟,你与我来一下。”
卢斯虽然有点奇怪怎么只叫了他一人,但还是老老实实的跟着赵方到了僻静处。
“卢小弟,卢家村这边……”赵方沉思了半晌,才犹犹豫豫的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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