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又是五年过去了,小胖也长大了,他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过不了几天就要去上大学了,所以打算请白宁和林初春去吃饭,结果找到白宁的时候,发现白宁和林初春正躺在稻草堆上面亲亲,小胖嘴角抖了抖,虽然现在村里的风气开放了,但是他们这样,也太不顾虑周围的人的感受了吧,特别是单身狗。
“咳咳,宁宁哥,春哥,我妈叫你们晚上去我家吃饭,你们早点来啊。”
白宁把林初春推开,朝着小胖笑了笑,“好,给婶子说一下,我要吃豆豉回锅肉。”
“你当是饭店啊,还点菜的。”小胖撇嘴,但是心里没有任何怨言,他们家早就把白宁看做是自己半个家人,关系好得很。
白宁咧嘴笑笑,“这不是你妈手艺好嘛,做的回锅肉那叫一个好吃,我光想想就流口水。”
“好了,我知道啦,那我先走啦。”小胖说完白宁点点头,小胖转身回去向自己老妈汇报汇报结果,看着小胖的背影,白宁心中感叹,小胖已经不能叫小胖了,现在的他长得是又高又帅,反观自家林初春同志,只觉得他脸色的胡子真该好好刮刮。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小胖又年轻又帅,看我怎么都不顺眼?”林初春同志酸溜溜的说道。
嗯,一下被他看出来了,白宁有些好笑,“不会不会,叔叔最好看。”
林初春吸溜一下鼻子,“不要叫我叔叔,我才不要做你叔叔呢。”
白宁想笑:“不行,你不是最喜欢我叫你叔叔吗?我一定要好好满足你,叫你叔叔叫到老。”当初林初春为了让白宁叫他叔叔,可是费了不少心思的,不过现在他可是后悔死了,每次听见白宁叫他叔叔,他都觉得自己老得很,所以越来越不喜欢白宁叫他叔叔了。
吃饭的时候,白宁看着小胖,想起了以前带着小胖瞎玩的时候,忍不住偷偷看了看林初春,谁知道林初春一直在看他,那眼神温柔,和记忆中的有点相似,只是蕴含的感情更加浓烈,林初春的感情给人的感觉就像烈酒一样,喝一口烧到胃里,却浑身暖了起来。
他感觉,他再也忘不掉他的眼神,和那毫无保留的感情了。
时光荏苒,很快又是一年春天,白宁不会像以前那样去捉蜜蜂玩,可是却依旧喜欢呆在油菜花地里,就算什么也不做他也是开心的。
林初春忙完正事之后,在家里找不到他,就跑来油菜花地里,果然在里面找到了白宁,他走上去从身后抱住白宁,笑着说道:
“我就知道你会在这里。”
白宁点点头,“嗯。”
见白宁没有兴致回答他,他还以为白宁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就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唉!”白宁叹口气:“这么大片油菜花,等到了秋天,谁来收啊,你也知道,我腿脚不便,当年为了去找你,把腿给摔瘸了,现在做什么事都......”
“我收,我收。”林初春有点哭笑不得,当初种这么大片油菜花的时候,白宁也是用的这个借口,让他一个人种完了这块地,现在依旧是这个借口,但是这个借口用一辈子都可以。
因为林初春心疼他,一想到白宁当年为了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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