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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enmei
和丐帮及路氏家族分手後,没两天我就出海去了,到台湾岛上去探访霹雳堂。
不过我上岸的地方大概是台北市的方位,没见到霹雳堂却见到了郑家的人,听说是郑成功的後人,那应该就是小白脸郑克爽的所在,也就是在满清地盘奉行反清复明大计的天地会的幕後老板所在地,只是不知道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是否在这里。
江湖上有句话道:”为人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我想成为当代英雄,如果能得到陈近南及天地会的支持,那就好了,但觉得自己没有韦小宝那麽好的福气,而且能力不行,难以接近核心,只有作罢。
不过在平时那里有机会到台湾去,虽然现在是虚拟场景,但也看看有什麽土特产可买,便四处看看,没想到在典当铺看到了一件j美饰物──一支碧玉凤钗,看来晶莹剔透,凤嘴叼著的那珠子更是一颗夜明珠,价值不菲。
我和老板说了一下价钱,以300两买了下来,大概贵了一点吧,不过难得有这种j品(还未是珍品),我也不计较这麽多了。
没想到我刚离开走了没有一条街,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忽然从後追上,叫住我说:“小兄弟,刚才是否是你买了那支凤钗?”见我愕然点头,急忙说,“这里说话不太方便,请跟我来。”
我跟著这个汉子走进附近一家看来最好的酒楼易白楼里,酒楼老板看起来对这个人挺尊敬的,看来这汉子是有点来头的,既然他的目标是这凤钗,那不如就舍钗交友吧。
来到三楼雅座,汉子找了个僻静的靠窗位置大家坐下,然後才对我说:“小兄弟,你买的那支凤钗能否转让给我呢?”
我既然已有底稿,便微微笑道:“这凤钗是小弟初出江湖得到的第一件好东西,原本以为是自己收藏的,但俗话说得好‘出门靠朋友’,如果真是兄弟之物急著拿回,小弟可以双手奉上。”
那汉子愕然了一下,没想到我会这麽爽快,犹豫了一下便不管其他问题,将一份典当单在桌面上递了给我。我一看之下暗骂那老板是js(即奸商),原来他故意在鉴别时将价钱压低到200两,并以惯例只给了典当物的九成即180两,虽然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只用180两赎回,但也对我大赚了一笔。票上的日期刚好是昨天到期,所以老板更是大方地转了给我。
我再问那汉子才知道他昨天错过了,今天特意借多了20两银子准备以高价赎回,却已经被卖了,这凤钗是他定情之物,珍贵得很,所以一定要拿回。
我笑了起来,拿出凤钗给他,并将今天买凤钗的事说了出来,并劝气恼的汉子不要再到那里典当就是了。
汉子忽然为难地说:“小兄弟,我没有足够的钱……”
我手一伸说:“区区一只凤钗算得了什麽,何况老兄的钱还有不少是借回来的,到时又要给利息,还是算了吧。我就将这凤钗送给老兄,当是交了你这朋友就行了。”
汉子惊讶地看著我,不想接受我这番好意,因为300两对於一般老百姓来说可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可我怎麽会收回我的话呢,何况我的钱还有不少,到时不够的话再去弄他几回就行了,所以g本不会在乎。
终於在几番推让之下,那汉子收下了这份厚礼,感激地说:“我毕东云就交了你这好朋友,来,咱们喝上两口。”却被不喝酒的我婉言拒绝了。
他没有勉强我,自己喝了一大碗後低声说:“本来我是不应该对外人说的,但兄弟既然是初出江湖,应该不会是清廷的人,我就跟你实说了吧。其实我是天地会属下黄土堂堂主,和陈总舵主等都是国姓爷的手下。”
我动容道:“原来老哥你竟然是天地会的堂主?!”
“是的。我们天地会,又称为洪门,洪就是明太祖的年号洪武。姓洪名金兰,就是洪门兄弟的意思。我洪门尊万云龙为始祖,那万云龙,就是国姓爷了。国姓爷原姓郑,大名上成下功。当初国姓爷率领义师,进攻江南,围困江宁,功败垂成,在退回台湾之前,接纳总舵主的创议,设立了这个天地会。那时咱们的总舵主,便是国姓爷的军师。我和会里的方兄弟、马兄弟、胡兄弟、李兄弟,以及青木堂的尹香主等等,都是国姓爷军中校尉士卒。
本会共有十堂,分为前五房五堂和後五房五堂。前五房有莲堂,洪顺堂、家後堂、参太堂、宏化堂,後五房是青木堂、赤火堂、西金堂、玄水堂、黄土堂。
你老哥我虽然排名最後,但会中十堂其实是并列的,只是分工不同,无分高下。“
我没想到自己竟然只以一只凤钗就换来了天地会十大堂主之一的毕东云的友谊,之前还苦恼如何跟天地会的人沟通上呢,真可以说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游戏安排得真巧妙。
我当然是对毕东云说了一通久仰之类的话,并将我想和陈近南见面的希望告诉了他。
毕东云细细想了一回说:“总舵主这几天正好回来进行一年一度的述职,所以这件事在时间上倒不是不行,但要直接见到总舵主好象难了一点。兄弟你有没有做过些什麽事,或是说认识些什麽人可以让总舵主动心要见你的?”
我笑了起来,让毕东云附耳过来,将我和南贤成了忘年好友,以及前几天赈灾的事告诉了他,毕东云愣了一下,也笑了起来,他没想到我居然刚出江湖就有这般成绩,应该没问题的了。他再和我聊了一阵,约定了再见的时间地点後就回去找陈近南说说去了。
第二天,毕东云找上我说:“恭喜你了,兄弟,总舵主答应见你了。”
这是意料中的事,但我还是很开心,便问了毕东云当时的情形。毕东云说没什麽特别,只是陈近南沈默了好一阵,神色也变了几下才答应的,但对我这个会员以外的人已经够好的了。
我口上答应著,跟著毕东云前去见陈近南,心里却想个不停:为什麽陈近南居然会想这麽久,无论见或不见都只是一句话而已,用得著想得连神色都变了,那绝对不会是小事情。但我自己想怎麽会知道答案,这只有等陈近南自己来解答了。
在一处看来是间极普通的屋子的一个联络点里,我终於见到了陈近南,只见这人神色和蔼,但连他的相貌也还没有看清,就只觉得他目光如电,直s过来,不由得吃了一惊。
毕东云似乎也没见过陈近南如此看人,不由说:“总舵主,这……”
陈近南挥挥手说:“毕兄弟,我不过试他一试而已,你不用紧张。”
我也不过是一时吃惊而已,马上就恢复过来了,双手抱拳作揖,但双眼却不示弱的和这天下闻名的英雄对望著说:“陈总舵主实在是太看得起我了,毕大哥不必紧张。不知总舵主是不是想起了那个淘气的徒弟韦小宝呢?”
陈近南和毕东云不由同时吃惊,陈近南的眼神更锋利了,他一字一句地说:“你到底还知道多少?”双手已经略略作势,看来我一说错话就会马上死在他那著名的杀招凝血神爪之下。
毕东云也惊道:“你,你是怎麽知道的?”
我暗地运起武当玄门内功心法,丝毫不被陈近南那能杀人的眼光所动,仍然保持和他平静地对望著,慢慢地说:“我不是说了我是南贤前辈的忘年之交麽?武林中什麽事情他不知道,因为他在清廷的一个眼线当时发觉了贵会青木堂尹香主已经死亡,但那一堂的人却没有应该出现的混乱,就告诉了前辈,前辈就让在贵会的眼线去查才发现了这个秘密。我这样说不知道两位信不信呢?”
其实我这番话是在半路已经想好的,因为只有当我这个外人属於韦小宝这种天不怕地不怕、什麽事都敢干的类型的人,并且会威胁到天地会的存在时,陈近南才会有那种反应,所以我就按小说里的剧情加上一点想象说了出来,而且南贤也会因此更添传奇色彩,更会替我保存秘密,所以我是不怕的。
我怕的只是小说里将陈近南说得太好,要是他不管其他先杀了再算,那我就算是再加上毕东云的帮忙也逃不出去,所以只能看陈近南到底是个什麽人了。
陈近南脸上神色又变了一下,终於不再用那种眼光盯著我,我和毕东云都松了口气,我这才发现自己虽然是j神上较为轻松,但其实背後的衣服已经被冷汗全湿透了,真是好险啊。直到这时,我才看到陈近南原来是一个文士打扮的中年书生,没有了杀气的脸上有了笑容,原来他是象我的偶像雷锋所说的那种爱憎分明的人。
记得他是这样说的:“对待同志要象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象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倒也和陈近南蛮象的。
想到自己居然在危机过後想了些与此情此景完全不相配的事情,我自己也几乎要忍俊不已,但我是绝对不能露出丝毫笑意,否则难逃j明的陈近南的眼睛。
我和陈近南聊了几句客气话後忽然说:“总舵主,在下有个不情之请,请总舵主能给个机会和我单独谈谈。”
陈近南知道我准备对他说些特别的事情,便对毕东云和身後上茶的一个亲近弟兄点头示意让他们离开。
我等周围没人後才低声说:“总舵主,你应该是支持郑家大公子吧,你可能会有杀身之祸啊。”
陈近南疑惑地问我到底南贤和我说了些什麽,我摇头说:“没有,这都是我自己分析出来的。因为总舵主你这样支持正统,所以一定会被郑家二公子郑克爽所嫉恨,他有你的师兄‘一剑无血’冯锡范护卫,又有掌控郑家大权的母亲支持,要杀你易如反掌啊。”
陈近南叹了口气说:“想不到小兄弟你有如此见解,虽不中也不远矣。
不过我身为天地会总舵主,又身受国姓爷大恩,一定要坚持下去,想必郑家不会如此做吧。“
我冷哼道:“没想到总舵主英雄过人,却有如此可笑的想法。自古以来只要牵涉到自身利益,特别是皇朝的掌握,有谁不是父子兄弟争个头破血流你死我活的?!要是他们等到大公子成功登上王位,他们还有什麽好日子过?
所以无论是亲大哥还是身为军师的总舵主你,一定都是他们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剪除的对象,只不过是时机问题而已。“
陈近南沈默了一阵後又叹了一声:“唉,我的命已经卖给了国姓爷,而且大公子也是我的女婿,在情在理我已经顾不了那麽多,谢谢小兄弟你了。”
我这才想起他们之间的复杂关系,冯锡范更是郑克爽的岳父,两人自然无法避免冲突。
但看在他这英雄将会惨死的份上我准备再劝他一下,陈近南已经说:“你不用再劝我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心意已决。你和我那小捣蛋徒弟看来满象的,到时见到他就帮我照看一下他吧,作为报答,我将我的绝招──凝血神爪教给你,希望你能将它用在正途上。”
我愕然,心里大喜,口里却推辞道:“照顾韦香主是我应该做的,我会尽力帮他,但这套凝血神爪似乎太珍贵了,我怕我承受不起。”
陈近南说:“我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一个能学到我这手武功的人,我看得出小兄弟你是个学武天才,又得南贤前辈看得起,以後一定会大有作为的,所以才将这武艺教给你,只要你以後用於正途就好了。”
我一口答应下来,便在陈近南的指导下学会了凝血神爪心法,觉得这招和加上了毒功的九y白骨爪威力相近,果然是一门好武艺。
之後告别了陈近南和毕东云,陈近南更说我可以和会中其他兄弟接触,得到他们的协助,使我这次台湾之旅有了个极好的开始,就算找不到霹雳堂也是大有收获了。其实毕东云有接收我入会的意愿,但我想过入会後有诸多禁忌,倒不如现在的自由自在,便婉言拒绝了,陈近南也看出我有些不愿意受郑家管辖,也没有勉强我。
令我意外的是居然连毕东云也没听过霹雳堂的事,看来孔八拉真是不行了,我只能自己去找。
台湾应该只有三个场景:台北、台中和台南,我由北向南而去,台中没发现什麽,可能是这里的剧情还没有触发吧。但当我来到台南的郊外,不知道是碰巧还是什麽,我发现了名为霹雳堂的一座大屋子,连忙走过去看看是否是我所要找的地方。
那间大屋有著平常三间大院的大小,可里面外间除了几个负责打扫的小童外并没有其他高手的存在,我十分疑惑,问童子问了以後才知道这里的主人并不叫孔八拉,而是叫雷霆,雷霆本人则在後庄。
经过小童的通报带引,我终於见到了雷霆,不用多说话,就看他那身特殊的雷霆气劲使满头长发长期保持向上飞扬、一副江湖霸主的模样,如果说这个人没有争霸天下或争霸武林的想法,杀了我也不信,怎麽会是孔八拉这种只会呆在自己的地头靠主角出头的人呢。
不过在雷霆让小童走开後,我才知道霹雳堂没落的原因,原来霹雳堂的内功霹雳神功十分强横霸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练习的,就算不计几乎没一个人练成的外姓弟子,就是雷姓弟子能练的也没几个了。
本来不能练习这武功也没什麽,最多不能以武功取胜,只可惜霹雳堂最厉害的暗器霹雳弹威力虽然强大,却需要大量的硝石作为原料,制造j品还要会霹雳神功的人出手,所以供不应求。最近四出采集硝石的外堂弟子回报说硝石越来越少,霹雳弹更是少得可怜,因此造成大量的人才流失,雷家四天王也分散了开去,没再回到内堂来了,只剩下身为家主的他一人留守在此。
我听後也吃了一惊,原来游戏中的硝石如此稀少的原因就在於此,为了得到霹雳堂的协助我主动提出为霹雳堂重振声威,并替雷霆找回四天王,至少也将他们的消息传回内堂。
雷霆试过了我的一些武功後看到我是有能力练成霹雳神功的,为了霹雳堂的未来他将霹雳秘籍交给了我,里面有著霹雳神功的修炼方法、霹雳弹的制造方法及使用以及只有雷霆本人才练成了的一套威力强大的霹雳刀法。雷霆说这套刀法最好是配合传说中的霹雳狂刀或者次一级的名刀雪饮狂刀、绿波香露刀才能发挥十足的威力,我“咦”了一声,从“包袱”中拿出绿波香露刀来给雷霆看看。
雷霆看过是真货後手都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仰天长笑道:“天助我也,霹雳堂命中注定有出头之日了,哈哈……”
我看著他的狂态忽然感到一阵强大的杀气,心想难道这回要被得到宝刀的雷霆见宝起心杀人越货,急忙退开两步,同时确认自己已经将乌蚕甲穿在身上,袋子里还有足以和绿波香露刀一拼的凝碧剑,勉强可以撑上一阵。
不过我所设想的这种最糟糕的情况并没有发生,雷霆始终是600左右的一流高手,过於亢奋的情绪很快受到控制,杀气也随之消散。
雷霆大笑道:“你初出江湖就能得到我们偌大的霹雳堂都无法找到的名刀,又来到我们这里得到了霹雳秘籍,不是有缘是什麽,分明是上天要借你的手为我们霹雳堂争光。来,我将霹雳刀法演练一次给你看。”
说著,他来到後庭院,将霹雳刀法完整地使了一遍,还叫我用水泼他,没想到在霹雳神功和绿波香露刀的驱动下,霹雳刀法的厉害j妙完全展现了出来,无论在哪个方位泼过去的水都被反击出来,而用刀气劈向水池而荡起里面的鱼在落地前已经变了颜色。
雷霆收刀後我靠过去看,原来那些池鱼已经被霹雳神功所带有的强烈电劲电得焦黑了,不由使我想起《天子传奇》中霸王项羽的紫雷神功,暗自庆幸自己能学到这麽强悍的武艺,也明白到刚才雷霆真正要出手的话我是绝无生机的。
之後我在霹雳堂呆了七天,终於将霹雳秘籍里的东西都学了初步,也学会如何制造霹雳弹,得到雷霆所送的皮衣、槟榔及银两、补药等,可以名正言顺地替雷霆堂扬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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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enmei
在乘坐大船离开台湾回到大陆的时候,我将我所学到的几样武功做了比较和统计,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游戏里面到底可以修炼多少种武功,如果只有十种,那怎麽够呢?
於是在晚上,我在自己的船舱里用控制器召唤冷风影前来。
等了好一阵子,冷风影才打著呵欠通过传送门来到,从她的样子看来她应该是已经进入了游戏,并很投入地和游戏里的人物一样早睡早起。按我们的时间来算大概是9点前休息,第二天一早8点左右起床,算是中规中矩,也许她在家里也是差不多的休息时间吧。
我这样想的理由就是现在才是10点,冷风影已经是显现出无法掩饰的睡意,可能是在睡梦中被我叫醒吧,仅穿上了一套超可爱的睡衣,上面图案是一只可爱的小熊,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找来的,使她看来真象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
我不敢多想,让冷风影坐下,自己坐在一旁,将问题向她提出。冷风影虽然还是在不断地擦眼、揉太阳x保持清醒,但听到我这样问,也不由愣了一愣,然後皱起眉头在回想,好一阵子才说:“这个应该没有什麽限制吧,程序里并没有特别说明,但我想你也不可能修上三四十样吧,就算可以也只会杂而不j,你也不应该会有那麽多经验值去将这些武功都提升吧。”
我点头微笑不语,我的神态引起了冷风影的注意,她忽然说:“难道你已经学到了十门武艺,到了要选择武艺来学的地步了?”
我笑道:“当然不是。我只是在想要是限制了可学的武艺种类是多麽无聊,难道人的记忆力就只有记忆十种武艺那麽少?”
冷风影用疑惑的眼光盯著我,十分怀疑我的话的真实x,忽然她笑了笑说:“就让我来看看你的指数好了。”
我一听之下大惊,一下来到冷风影的身後,伸出双手将她的动作限制在椅子之上,沈声说:“你要知道牟取私利是管理员规则所不允许的。”
冷风影先是一惊,忽然想起我说过的话,笑了起来:“你说过没我的允许你是不可以碰我的,你这样做分明就是有古怪。我偏要看,你可以怎麽样?”
看著她那可恶、可恨却又有点可爱的笑容,我一时没了主意,但我马上就想到了好办法,一下坐在冷风影的旁边,轻笑道:“影,你有胆量就试上一试,我如果不能让你留下来陪我过夜,我伊平两个字就倒过来写!”
冷风影吓了一大跳,她看出我似乎真的会这麽干,但她想不出我有什麽方法能将她留下来,而且我的话更证明了我已经有了不想让她知道的秘密,所以她向我做了个可爱的鬼脸,从口袋里拿出了管理员专用的控制器,真的准备冒险一回。
我真的被她惹恼了,冷哼了一下,靠了过去在她小巧漂亮的耳朵边连打了几个呵欠,更发出睡觉时的鼾声。
冷风影那勉强压下去的睡意马上被我全面引发,冷风影自己也不由马上打了个呵欠,身体摇了两摇向後倒去,正好倒在我早已在那里等候著的臂弯,我当然老实不客气地搂住了她的细腰。
冷风影什麽时候被人如此轻薄过,第一反应自然是一巴掌扇了过来。我连听也没听说过冷风影会出手打人,只是凭身体反应一手抓向扇来的左手。
其实如果冷风影真的初始指数比我高,这段时间又大有进步的话,我可能会抓不住她的手,毕竟她是在有些发狠的情况下出手,速度会更快。
没想到我挡在面前的手刚好能挡住她的手,证明大家的实力是差不多的,我当然顺势抓住了她的玉手,不让之逃脱,当场两人都愣住了。
冷风影发愣应该是没想到我的实力居然在这麽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就提升得那麽快。我发愣却是因为我第一次抓住她的手,感觉柔润细腻,象是水造的一般,比赫家主仆更胜一筹,心中暗叹女人果然是水造的生物,和男x有著极大的区别,感触之下不受控制地向著伊人玉手手背亲了下去。
愣住的冷风影居然一时没反应过来,直等到我确实地亲了上去才忽然清醒过来一般,她的右手又扇了过来。不过我已经被由嘴唇上传来的美妙感觉所迷惑、感动,对外界的一切暂时失去了感应,於是一座“金山”就这样现在了我的脸上,也将我从沈醉中拉回了现实,我抓住冷风影的手也松掉了。
冷风影见我还是直看著她发呆,脸上的红霞一直蔓延到了雪白的颈项去了,顺手又用我刚放开的左手赏了我一座“金山”。
这下终於使我完全清醒过来,完全不去理会还是热辣辣的脸,怒极反笑道:“好啊好啊,我亲了影小姐你的手,理应受到惩罚。不过你居然当我说的话不是话,滥用管理员权利企图窥探我的隐私,我倒要让你知道後果!”
我左手一抓,将那控制器抓在手里,微一弯腰伸手从冷风影的脚弯处抱起,已经搂住其腰的右手也一起用力,将冷风影整个抱起,不管冷风影惊骇而引起的捶打,一下就将她抱上了床,在里侧放下,并将控制器放在她手上,然後自己就躺在了床的外侧,笑著说:“你尽管看吧,反正你已经要在这里陪我睡上一晚的了。”
在冷风影看来,我那轻笑就犹如地狱恶魔的狂笑,吓得她连控制器都丢开了手,用被子遮住身前,用颤抖的声调说:“阿平,你……你居然这样对我?你不是答应过我,没有我的允许,不会碰我一g毫毛的?”
我伸手过去搂住冷风影的後腰将她拉近过来,笑道:“是啊,我没做错啊,我只是碰到你的衣服而已啊,我也没想过要侵犯你,只是想就这样抱著你睡上一觉而已。你可以尽情地看我的资料,也没什麽损失,又何必这麽紧张呢?”
冷风影那里会信我,就算我说的是真的,留在这里无论怎麽说都是於名节有害,何况如果我半夜趁自己熟睡时侵犯自己,那後果就不是一般的严重了,所以她苦求我放过她。
我见戏弄冷风影的目的已经达到,便忽然将隔在两人中间的被子扯开,双手在她身後用力,将她尊贵的娇躯压了近来,几乎贴在我的身上,当然要留出少许空位让她避免更大的尴尬,然後使她的俏脸对正了我,我的嘴也离她的小嘴不过两寸。
冷风影这时还如何敢再动分毫,一不小心就会将珍贵无比的初吻自动送给了我,只有动也不动地静静听著我的话。
我柔声说:“影,我本来并不想这样的,但你实在惹恼了我,才变成现在这样子。只要你答应以後不再用管理员的权力来捣鬼,我马上就放了你,如何?”
冷风影只求立即脱身,那少许的好奇心算得了什麽,马上答应下来,还生怕我不信,发了个誓。
我近距离看著她,那俏脸吓得苍白无比,也丝毫没有敷衍我的迹象,当然依照约定放开了她,但却将她留了下来说说心事,冷风影也只好留下。
我坐在椅子上,看著坐在床边惊骇未过的冷风影说:“其实游戏也满注重公平的,你这样做相当於看著对方的牌底来打麻将,对别人会很不公平。如果是在自己家的单机版游戏里用些秘技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是络游戏,公平是第一x的,难道你还希望别人用外挂在三几天内达到最高级数吗?想必你也不会愿意吧,所以我劝你以後还是不要这样做了,除非‘无赖大侠’愿意让你这样做又不同。”
冷风影终於叹了口气说:“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近来游戏後应该怎麽做,虽然是拜访了南贤,又去拜师学艺,但进展不大,那里象你这麽好,快赶上我这比你初始指数要强了四分之一的人了,真是不知道什麽时候才可以出头。”
我讶然道:“你的初始指数要比我强四分之一?不是吧,那韩柏松呢?”
冷风影轻轻地说:“他比我这管理员当然要弱一点,但也比你强上不少,何况他g本连找也不用找我,可能已经在那里搞起来了,连我和南贤的指点都不需要,更比我们早进来不少日子,看来已经超过我们许多了。”
我感受到冷风影的苦衷,自己其实也是好运才有如此多的奇遇,所以决定帮助一下她,便说:“影,你相信我,下次见面我一定会送你一份大礼,让你不需再如此烦恼。”
冷风影看定了我,说:“我能相信你吗?”
我笑著说:“除了韩柏松以外,游戏里的玩家就只有我们了,我不帮你还帮谁,何况我还准备追你呢……
咳咳,放心,我一定会让你达到最好的状态,再心服口服地败给我的,所以我是会给些你想象不到的好东西你的,放心好了,我保证。”
冷风影看了我好久,终於点头说:“那我就期待一下你吧。”
我看了看天,没想到时间过得如此之快,已经11点半左右了,平时冷风影早该睡著了,所以对冷风影笑道:“好啦,你也该走了,不然真的要陪我过夜咯。”
冷风影俏脸又红了起来,啐了我一口说:“没点正经的,我也真的要走了。”
我点点头,但当她真要离开时我忍不住叫了她一下说:“影……”
冷风影的娇躯不由颤抖了一下,半转过身来问:“还有什麽事啊?”
我叹了口气说:“你要保重啊,我已经试过几回去到鬼门关前了,我可不希望替你找来好东西时却要参加你的葬礼啊。”
冷风影没想到我居然这麽说,可以想到我的进展都是用生命拼回来的,自然明白我不想被人知道隐私的心情,也幽幽地说:“你也保重吧,我走了。”
然後跨入传送门消失了。
我在冷风影走後按和学了武当内功心法以後一直以来的习惯在床上打坐,因为我一向以来都是夜猫子惯了(上的人多半会有此习x),一般不到半夜2点是不会睡觉的,早上8点起床,保持有六个小时的睡眠就足够有余了。有时候晚睡或有事早睡,我也只是睡上六个小时就行的了,所以我有许多时间多出来可以进行练习,比其他人每天要多两三个时辰来练习,进展自然快得多。
不过我在船上不适合练习外功,只好练习内功,但很快我就发现,霹雳神功和武当的内功心法是一刚一柔,不能相容的,我现在是基础练习还好,如果是进阶以後两种内力必定冲突,除非能找到中和的方法,不然我一定会成为另外一个石破天。
想到这里我不由头疼起来,只有修炼霹雳神功才能将霹雳秘籍的功夫学好,但却无法练习武当的内功,反之也是一样,到底在找到解决方法前应该先学哪一种好呢?
为了这个,我特意查看了一下自己所拥有的武艺、物品,看到有不少都是中x的,连凝血神爪也属於中x的。只要是中x的武功,无论刚x柔x内功都可以驾驭发动,所以我决定还是先练霹雳神功,因为霹雳刀法是目前我能使用的最强的武功,而且可以同时修炼狂风刀法,所以现在主要修炼的武功就决定是野球拳、狂风刀法和霹雳刀法,腿法和轻功就仍然是一直在练的鸳鸯连环腿和上天梯。
其实这样是最好的,有玩过金庸群侠传的人都知道,如果不算身上带的书,集中将一门武功练到头会远比将多门武功同时练上三、四级要好得多。
这麽一来,我就可以将两种刀法一起练,甚至运用霹雳神功的同时使出狂风刀法,威力一定比y柔的武当内功驱动的时候要强,但会少了少许圆转如意的流畅感觉,而多了几分斩破千重山的威霸之气。
另外,野球拳的修炼我也不再将如何增强破坏力放在重点,因为霹雳神功如果修炼日深,那强猛的内力自然就会为野球拳加强威力,所以我将修炼重点转向了运用的技巧方面,刀法也是如此。
技巧的修炼比力度方面的修炼容易得多,但花的时间却要以倍数计算,就算是我当初开始练习足球的时候也是以技巧与力道控制为主,结果就是即使是连强劲s球也不大怕的校队门将也得对我变化多端的弧线球打醒十二分j神应付。
努力方向的改变使我可以随时练习野球拳了,因为如果没有加上内力,这门武功的也不外乎是在练出手的角度、招式的连接等等,特别是弹指手法的练习更是不起眼,即使在平时,别人也最多以为我在傻乎乎地不断弹手指而已,只是这样的话虽然进展会慢许多,但也没问题的。而在夜里,我的功力还没有达到能将内力发出体外形成指风的程度,所以我就可以放心地运功练习了。
过了一天,我终於回到大陆之上,我在船上已经想好了,现在最好是去找人结伴同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天龙八部》的段誉,因为在原来游戏中他最容易收,不论你道德如何,武艺好坏,拉上他一起就有大收获。虽然这新游戏里不一定是,但找到他绝对会有好事情发生,那应该是不错的了。
於是我上岸後买了一匹白色的好马,向著西面一直赶路,向著那应该是段誉所在大理国的方向一直去。只是这一路上一直过了四个多月才见到段誉,期间遇上太多事件了。
我走了几天,晚上就在一个小破庙过夜,这样的地方对我其实还更好,原因我早说过了,一来没人打搅我晚上练功,我练上多久也没人管,二来可以省不少钱。
要知道现在住客栈的费用除了饭钱、住宿费还要加上马匹的草料费、看管费,加起来一天两三两还不知道行不行,我为了这却做了一次从没有人做过的事,在一家大饭馆说我的马匹食量很大,给多了二两银子,使小二满口答应让我自己牵马去吃草,却一次拿了足够马匹吃一两个月的草料,吃了饭就走。
我想事後那小二一定气晕了,不过也得次元袋允许装草料才行,何况袋里的东西是不会变质的,放多久都是一样新鲜,我自然不客气了。
大概晚上9点左右,我正在练习霹雳刀法,从控制器里面可以看到,其实许多武功所要求的都不同,但能学的武功多是入门(就是第一级)时比较容易,需要的经验值很少,但那时候只得其形而不得其神,要进阶的话则是很难,比入门需要的经验值多上两三倍,更高的层次也就更严格。
拿现在我最熟手的狂风刀法来说,level1的时候可以说轻松,level2的时候稍微难了,level3的时候还因为有田伯光和我过招,我可以从他那里知道诀窍,所以勉强修到level4,但自从离开了他,没有什麽实战机会,我这刀法几乎是停滞不前,看来经验值这东西可不是说有就有的,还是实战来得快。
而鸳鸯连环腿也是一门不错的武功,踢球时双腿连飞也不是没有,但在正式的武功里面那只是入门的基本,达到level2的最低要求似乎是在双飞的时候身体特别是上身保持不动,否则会影响上身武功的施展。现在我达到level2後似乎就要求踢静止目标的时候一定要全中,听起来似乎很容易,但做起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并非那麽简单,因为当你踢去的时候会受到干扰,如何在干扰下仍然可以正确踢中目标才是最大的问题,如果这样都做不到的话还如何去踢其他活动的目标?
上天梯作为轻功来说虽然还不错,但这是对於上下挪移跳跃、特别是向上向下腾跃的时候来说的,对於象传闻中的凌波微步那些利於奔跑飞跃的轻功来说,实在只是算是可以而已,但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修炼的话还是对我的轻功指数有帮助的。
霹雳刀法是暂时最难的,现在能做到的只是按照招式一招一招来连环使用,否则威力不显,而level2的要求就是将招式拆开,每单独使出一招都可以发挥出其威猛无铸的杀伤力,就这一点已经使我头痛不已。
看来这游戏的规则比旧游戏定得仔细详尽,也并非单靠经验值一途,而是可以在明白诀窍、将所规定的要求达到也可以升级,对於我们这些玩家来说也是一种便利,推出市场後应该会极受欢迎的。
就在我琢磨如何才能将霹雳刀法单独招式的威力发挥出来的时候,我忽然听到外面一阵打斗声传来,连忙到外面树林里去看。没想到却见一群人边打边移向这间破庙,其中一人被围在核心,手持拂尘,但其他的两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两个女孩虽然是形成半圆形的攻击阵,却只能边打边退。看来那人武功很高,我倾尽所能也绝非其对手,可是情况危急,我便借著这晚星月无光的环境偷偷来到最强那人的身後,看准机会偷袭他。
只见她只顾著对付前面几人,此时更刚好放弃了拂尘抓住两个女孩,身後全是破绽,便使出上天梯的轻功,一下扑上拦腰将他抱住,用力摇晃,大叫说:“快救人!”
那人g本没提防这种僻静地方会有人在後面使出这等手段,不由呆了一呆,腿上的招式也因为我的剧烈摇晃而失去准头,反被前面的人一掌擦过身侧。
前面三人虽然也是一呆,但立即杀上,那人将强大内力贯注於背後想将我弹开,我只觉得一阵强劲的压迫感从那紧贴的背上直冲过来,使我一阵呼吸不畅,但我心系他手上的人质,运起霹雳神功勉强顶住了这次冲击。
那人没想到我居然可以忍受下来,第二次仍然无法将我弹开,而且觉得胁下忽然多了一双手臂,不知怎的,全身居然一阵发软。危机近在眼前,那人当即劲透掌心,轻轻一弹,将二女弹开数尺,随即一手抵御前面的攻击,另一手则反手来抓我的後心。
我怎麽会轻易被抓,一见那两个女孩被放,我已经松手狂逃,并借树木躲避他的追击,毕竟上天梯是在这种地形比较适合的。
那人不管那几人了,转过头来追杀我,但看来那三个大人都不是弱者,能够缠著那人,将那人的速度拖慢,我才能赶回庙旁上马逃走。
不过那人已经被我惹起了杀心,几声冷哼和哎呀声之後,那人已经来到我那已经开始奔跑的马的後方。我大惊失色,用弹指手法弹出两枚霹雳弹护驾。那人边追边用掌风抵挡,砰地一声霹雳弹爆炸,发挥出强大杀伤力,但却被那人几下掌风全数扫开,只是头发上沾了少许硝石灰。
我g本没想到他这样强横,还想拿其他暗器来招呼他时,他已经被拉下一大段距离,我的马也已经发力了,所以他应该追不上了。
但我一口气还没有松下来,那人冷哼一声,双手一扬,几枚暗器带著强劲力道直撞到我的背上,我不由一个前扑,倒在马背上由得马匹将我一直带往茫茫前路,而伴在耳边的就只剩下呼呼风声和那人的大笑之声。
6
作者:kenmei
过了好久,估计离开破庙几里了,背後的痛楚也消失了,我才抬起头来松了口气。
停下马到一边後,我戴上了鹿皮手套,轻轻起下那钉在背後恐怕是带毒的暗器。拿到眼前一看,原来是几枚银针,似乎见过,但没有什麽印象认不出来。但我奇怪的是,为什麽那人可以放心只发针打我而不是打马呢,如果将目标对著我的马匹,以他的手劲要杀死马匹应该比杀死我更容易啊。不过幸好我穿了乌蚕甲,挡住了银针,否则那手劲真是可以打入我身体里面去的,只是想到那人最後的笑声我不由打了个冷颤,似乎是他已经觉得我一定会死的那样,这里面应该有点问题。
既然有了疑问,我便随便找些蚂蚁什麽的试一下,它们马上死翘翘了,由此可以看出这银针虽然外表与普通的银针没有什麽明显的区别,但它所带有的毒x是多麽厉害,怪不得那人放心不用追上来了。我几乎被它的外形骗倒了,几乎以为是普通的暗器,也幸亏我预先用了鹿皮手套这种保命的家夥,否则就算刚才不是被打中身体,毒x随气血运行而运走全身而死,也会在拿针的时候不知情地沾上了毒,等到发现有毒时可能也就来不及进行解毒救命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冒出浑身冷汗来,只要我一个不小心或者没有这两样宝物中的其中一种,我已经死了,看来在这个金庸的江湖世界里和死神擦身而过的机会也甚多啊。
只是回想起刚才那一幕,真是惊险,我也没有看到战斗的众人的数值,无法估计是什麽人。但我再细想,在我抱住那人的时候,似乎感到有点不对,但是那里不对我也说不上来,看来是刚才那战太惊险了,我什麽都不记得,连他们的兵器也只是看在黑暗中的大致形状来判断的,是否真是我自己也不清楚,毕竟今晚月色太暗了。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因为月色太暗的关系,双方的人都应该辨认不出我来的,最多被那人认出我的白马,但天下白色的马数以万计,他怎麽可能认出我来,所以我的心就安了下来,只担心那五个人如何逃得出那恶人之手,希望他们没事吧,否则我的一番心血就白费了。
由於我一直向西行走,不知觉间却来到西域地界,有一座庄园坐落在四周雪山包围之中,气候居然显得比较适中,应该是吸取了地气的关系,建这一座大庄园的人实在是高明,而且应该费了许多苦心。我被之吸引,不知不觉地走了进去。
没想到花园里虽然种满了花草,但是那些花草多半是带有剧毒的,或者是一些平常很少见的品种,可以说简直就是学毒的人梦寐以求的好地方。
可当我走没有几步,花园里忽然响起一阵急促的笛子声,花丛里竟然窜出了无数的毒蛇,纷纷向我围了上来。我一惊之下运用轻功飞快逃了开去,因为一下看去就马上见到许多的三角型头,不用说就是眼镜蛇一类的剧毒蛇类,数量有成百上千,不逃的才是傻瓜。
不过我也不是呆子,马上伸手入次元袋中取出一件珍宝──避蛇的雄黄丹,这可是除毒类珍品中排在第五位的,可以将剧毒清除在外,中了毒後也可以在患处摩擦进行清除。有了这个,那些毒蛇就不敢再太过靠近我,但是由於毒蛇数量太多,还没有回到庄园入口,我已经陷入了毒蛇的包围圈内。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这些蛇分明都是受人的笛声控制的,也就是说如果能够处理掉那些控制毒蛇的人,那我的安全就会有些保障了,於是我抽出单刀,用狂风刀法舞将起来,将身周的毒蛇逼开,然後用轻功上天梯飞身而起,直扑向笛声传来的方向。
在附近一株大树下,两个黑色衣服、仆人打扮的家夥正不断吹著笛子,让周围的毒蛇不停的围上来。
我手里的单刀已经不知道杀死几十条毒蛇了,腥臭味四处飘扬,幸亏我有能辟毒的雄黄丹在身,不然单是那些毒蛇喷出的满天毒雾已经够我毒晕毒死十次以上的了。
那些蛇奴见我如此英勇,又不惧怕剧毒,慌了手脚,笛声愈加急促尖锐,也拿起用来驱赶蛇群的竹竿准备抵挡,那些毒蛇就象被无形的鞭子驱赶一般,即使面对著我已经达到level5的狂风刀法和近乎level3的霹雳刀法形成的刀墙心存畏惧,但也得直扑上来。
我不由大感头疼,因为虽然被蛇咬了不大要紧,但一旦咬上缠上,我挥刀的速度一定减慢,虽然只是少许,但以蛇群如此疯狂的攻击,但上一点都会有更多的毒蛇上身,不多久我就会完蛋。没办法之下我只好使用不太熟练的左手使出野球拳里的弹指手法,将一些漏的毒蛇弹得飞了开去,两下齐施果然将蛇群的攻势抑制下去,很快杀到蛇奴的身边。
这两个蛇奴明显只是靠著蛇群为主,功夫差得可以,居然一个照面就一个被我的刀连人带竹砍成四截,一个被我欺入空门,弹中脑门晕倒在地,再给我补上一刀,看来也不能活了。没有了他们的指挥,蛇群不敢再过来了。
我感觉自己的刀法和野球拳都变强了,也幸亏是这个多月来没有停止过修炼,否则只有身死一途,不过在刚才,我亲手将一个活生生的人砍成两截,鲜血碎r而面前飞散,连我的单刀也沾满了血污。虽然我以前玩过不少《雷神之锤》这类血腥暴力的游戏,但那只限制於屏幕上,自己在触觉、嗅觉方面从来没有试过如此真实刺激的场面,虽然j神上完全承受得了,但第一次杀人还是令我感到有些x闷想吐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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