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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提时代:破茧]

我现在最常做的事就是沿着墙边,低着脑袋不停在屋里做环型运动。绕到窗户处,再次望出去,不难看到n个看起来绝对强悍的侍卫像我一样绕来绕去。混帐,锦霖那家伙说宁可被我厌恶,也不会再给我逃走是机会!

扬起手,刚要把手中的书扔出去撒火,就看到齐云可怜巴巴闪着泪光宛如小鹿斑比的纯真眼神。顺着紧挨窗户的墙壁,泄气的直接坐到地上,环视着可用空旷形容的卧室。我嫌屋里搁那么多花里胡哨的家具看着憋气,扔的只剩下床,书架,还有一个衣柜。哦,还有一个梳妆台,这是齐云用眼泪逼我留下来的。我都替自己觉得丢人,真可谓风度尽失!

究竟忽略了什么?为什么还是无法突破最后的桎梏?

“小不点,你干什么呢?”

我斜抬起眼,冷君风嬉皮笑脸的站在窗外。“怎么,不请我进去?”

我木然着脸做了个请的手势,冷君风笑嘻嘻的从窗户跳进来。

“齐云不用那么紧张。这位是你家王爷的好~朋友。”我道:“下去休息吧。”齐云略微紧张的福了福身子,离开卧室。

我问:“有什么事,冷公子?”

冷君风挨着我也坐到地上:“君月终究还是把你逮回来了。”

我闭嘴,不愿和他讨论这个问题。冷君风自顾自说下去:“你再次消失的第一年,君月曾自嘲的笑着说过,消失了也好,她爱怎样就怎样,自此我们算是毫无瓜葛了;第二年,他再提你时,咬牙切齿,说要是再见到你,真想好好揍你一顿;第三年。。。第三年,他居然胁迫平南王,赫连容达,乃至当今太子,用圣旨的形式骗你回来。”

闭上眼,头靠在墙上,听冷君风继续冲我碎碎念。

“我不明白你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冷君风道:“知不知道,君月他完全不顾外界压力多大,坚持明媒正娶,立你为正妃,你。。。”

“闭嘴冷君风。”我打断他道:“我没兴趣听。”

“赫连奇!你到底有没有心?!”冷君风一把揪住我的衣领:“你每次走的多潇洒啊!有没有想过被留下的人是什么心情?这么多年君月的心思全在你身上,可你走的时候连招呼都不打。。。从小到大,他何时受过这种侮辱!他的自尊,他的感情。。。”

我与冷君风四目相对,眼神短兵相接,砰出与暧昧绝缘的火花。我冷漠,他激怒。不知僵持了多久,冷君风干涩的开口:“我知道,你只在乎你那个父亲。”

我犹如被击中要害,全身僵硬。冷君风的瞳孔中,映出我煞白的脸色。

他讥讽的笑,略含悲切:“赫连容达现在处处挑衅,君月一味忍让。知道为什么吗?他说谁叫赫连是你的父亲,他的岳丈!”

烦!我现在只有这个感觉!为什么不停的和我提父亲,提锦霖?!!!

“可是~”我斜睨着他,嘴角挂上嘲弄的笑意:“这一切和你有什么关系,冷兄?”

冷君风仍拽着我的手滞了一下,面色比我还要苍白。

“这一切,干你何事?!”我补上一句。

冷君风缓缓放开手,他的表情像要扑上来撕裂我,又像是在笑。

“对,干我何事,干我何事!”言罢,甩袖离去。

我站起身,取过镜子坐到窗台上。第一次仔细打量自己的脸。

客观的说,镜中的人绝对算的上是美女。面容娇好,明眸善睐,云鬓浸墨。嘴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顾盼间,年轻的脸上流转着灼灼光华。

“真难得,你居然会照镜子。”

我不理会他的靠近,继续盯着镜子瞧。看着这张脸,不知该喜该悲。

锦霖早习惯我的视而不见,大手将我抱起,转个身。他坐到窗台上,让我躺在他的怀里。我紧握着镜子,眼睛看着因用力而发白的指关节。

锦霖今天的心情似乎很好,像冷君风一样喋喋不休:“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事?哦,你可能记不清了,那时的你太小。我却还记得,第一次见你时,觉得你像只拒绝任何人靠近的小野猫。一身戾气,见谁都张牙舞爪,忍不住就想上前逗逗你。我装的那么听话那么乖巧,你仍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当时就觉得,这家伙可真够让人头疼讨厌的!”他笑起来,用手抚摩我披散着已能过肩的头发。

“第一次被你震撼住,就是你在学堂外对我笑的那次。红扑扑的小脸露出那么邪魅的笑容,心就被猫爪轻挠,酥麻酥麻的发痒。我就想,这个有趣的小东西说什么也要定了!

后来,我本想稍微惩治你一下,君风那家伙故意使坏,用了过量的药。看到你满脸冷汗,拼命忍耐的表情,我就发誓再不让你受到伤害。。。”他的手停滞了一下,抚上我的脸:“后来你就消失了,一走七年。我让人空出你的房间,日日打扫。就在我要放弃,打算把你完全遗忘的时候,你回来了。我清楚的记得那天的阳光很明媚,我从走廊一拐出来,就看到你站在阳光下,全身闪闪发亮。一开始,只是觉得熟悉,可当你笑容灿烂冲我喊到“嗨,好久不见。”我就知道是你,肯定是你!。。。那天我是要离开风华,你如果晚出现片刻,我们可能就此行同陌路。可你偏偏出现了。。。再后来,你居然跑去演戏!你不知道当时我看清是你在台上时有多震惊!你也不知道,在你唱最后那首曲调奇怪的歌时,台下的观众有多惊艳!再往后。。。”

“奇奇。”他板正我的脸,“如果我像你歌里唱的那样,拱手河山只为讨你欢,你可会就此心甘情愿的留在我身边?”

我转过眼睛看向他:“平南王冒险留下前朝皇室遗子,还帮他入朝从政,并与之结下姻亲。明明封号平南,却被当朝皇上派到西边驻守。冷君风也就算了,你堂堂小王爷,从哪学得这么强的功夫。不过是世子,还敢开口提什么拱手江山。。。我就是再傻,也猜的到你们算计的是什么。只不过,我对你们的事,完全无兴趣。”

锦霖神色执拗的盯着我的眼:“上辈子人算计的事,江山的事,这些都不重要。我只希望你能明白,从今往后,我才是能和你白头到老,荣辱与共的人!不是你父亲,不是任何人,只能是我!!!”

我哈笑了一声:“锦霖小王爷,你是不是真觉得自己是上天的宠儿?!做什么都会被原谅?很多时候,上天是很公平的,得到与失去并存。。。”我突然噤声,似乎抓住了什么重点,关于突破最后阶段的重点!

锦霖失语半响,长叹一声将我搂进怀里。而我,还在考虑那个关于得与失的问题。。。

我的身体越来越差,锦霖招来许多大夫仍旧毫无进展,就在这时,锦霖收到朝廷的圣旨,要求他进京。

“我会尽快赶回来,明日当朝最好的御医就能赶到,一定能医好你的病!”锦霖躺在床上拥着我坚定说道。临行前的这晚,锦霖留在我屋,而我也破天荒没有发火赶人。

我闭上眼又复睁开,伸手拥抱了下锦霖。他先是全身僵硬,然后激动的回抱住我,听着他“嗵嗵”跳跃,掩盖不住兴奋的心跳声,我在心中默念:

“再见了,韩小子。”

===

第二日,锦霖早早出发进京。他一离开,我便起身打坐。身心进入冥思状态,呼吸吐纳,驱动内息。

即使知道父亲出卖我,即使明白他过度的纵容只不过想把我教养成任x刁蛮无知的丫头,我仍旧怀念他的温柔,贪恋那份宠爱。即使锦霖一开始就怀有别的目的才接近我,甚至做出让我难以忍受的暴行。我还是忘不了我们一起度过的岁月,也无法抹杀他对我的感情。

从一开始,我就是那最自私只为自己考虑的人!我任x的说走就走,想回就回。我要自由,要家人,要朋友,要所有的一切却吝啬付出。我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不过是被上天遗弃在时空裂缝中的可怜家伙,不用为任何人负责。我自诩是司空破晓,却享用属于赫连奇的东西。。。得与失是并存的,若想拥有自由,就要失去这一切;若想拥有这些,就要放弃司空破晓的身份,做个真正的赫连奇。

喂,好好想一想,你究竟想当赫连奇,还是想做回司空破晓。。。

其实,答案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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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该起床洗。。。”齐云楞在门口,空荡的屋子里空无一人。阵风吹过,窗帘飞舞。那个言行奇特的伊人,早已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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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抱歉,这两天被事情耽搁米有更新。。。抱歉鸟~~~

本来想先改写〈命〉那一章,后来想想,还是赶紧把郁闷部分进行过去再说。。。

[孩提时代:放手]

以房顶为路,急速奔跑,耳边猎猎风声,提醒我此刻的速度。突破临界点,练成伏天神功是我多年愿望,一朝实现却远没有想象中那般兴奋。

在走之前,我想我需要最后再见父亲一面。

麒麟镇与平南王府相反方向,最边缘的地方,就是我出生成长的家。可真站在赫连家门外,我却迈不开腿进去。围着赫连府外围静静走了好长时间,想着这些年发生的点点滴滴,直到夕阳西下,夜幕来临。我跃上墙,沿着记忆中的路往前走。

一抹皎洁象牙白色竖立在书房门前,我停下脚步,远望着多年未见却不敢有一日遗忘的父亲!

月色下的父亲依旧风姿醉人,璞玉浑金,周身流转着银质光华。可慢慢走进,他的眼角生出些许皱纹,目光也再不复清澈透明,而是略带浑浊。当年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如今已是白玉微暇。

一口闷气涌上,我嘴唇哆嗦一下,什么话也说不上来。还是父亲冲我微微一笑:“既然来了,进屋吧。”

事隔多年,再次走进这个书房,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坐,”父亲道:“要喝点东西吗?”

我摇摇头,不晓得该说些什么,问些什么。想到这是和父亲最后的永别,心头一片怅然。这次,最起码这次,在我离去之前,再见他一面,好好的说一句“再见”。

父亲坐到椅子上,我们沉默的对视。过了许久,父亲开口:“我知道你这次来的目的,有些事现在不说清,怕是再没什么机会了。”

我一阵恍惚,抬头楞楞的看向父亲。

“你不是我的女儿。”他语气平淡的犹如谈论天气。我却有种心惊r跳的感觉。

“真正的孩子早死在腹中。”他道:“我亲自找人配的药,亲手喂的蓉蓉喝下去。许多大夫都确诊胎儿已死,生下来绝对是死胎。”

我手足皆凉,听着父亲轻描淡写叙说着毒杀自己孩子的事情。

“那天,听到通传说孩子是活的时,我简直不能相信!难以置信的从下人手中接过你,搂在怀里的那一刹那,你慢慢睁开眼睛。。。冷漠孤傲而又满含戾气的眼神,那神色绝不会是属于婴儿的。从那天起,我就知道,在本该死掉的婴儿体内,存在另一个灵魂。”

“那,那么多年,你对我的纵容,又是为了什么?”我开口,发现嗓子干涩异常。

“想必你也知道我和平南王的约定。”父亲的声线没有丝毫的改变,清冷如昔:“堂堂皇族后裔,不是死就是嫁给那群无耻之人受尽凌辱,若是这样还不如直接死在为父手上。可你活着出生,我无法掩人耳目将你除去。既然注定要嫁入仇敌家,何必尽心培养最后便宜他们。对你一味纵容,让你的x子越发任x刁蛮,不知进退,越是合为父心意。没想到的是,平南王的嫡子对你迷恋到如斯地步。为讨你欢心,许多大事上竟站到我这边和自己的老子平南王作对。

我生你养你,你亦回报不少。所以,我们之间恩怨两消。。。你,走吧!”

恩怨两消,恩怨两消。。。我仰起脸,生生将眼泪逼回。再待下去,已是毫无意义。我起身,走出两步,想起多年前自己许下的诺言:“最后再麻烦您一件事,”我扯出一个笑容:“当年我许下誓言,日后为母亲重新立碑,碑上书上她的本来姓名,不是夫父姓氏的代号。”

父亲沉默半响,说了句好。声音中略带颤音,他可是。。。不过,都不重要了。

我推门走出去,却被一人堵住。是谢风。

“你不能就这么走了!”谢风上前,神色激动。

我反问:“为什么不能走?”

“你即是主公的唯一的孩子,霖朝唯一的公主,就该担负起自己的职责!你可知道你与平南世子的婚期已定,举国上下皆知,你这一走,会带来多大的麻烦你明不明白?!”

我麻木的脸浮起冷笑,周身内力喷涌而出,一时庭院内骤风平地而起:“不想死,就给我滚开!”

谢风大惊失色,连连后退,难以置信的瞪着我。

“让她走。”父亲的声音自身后响起:“凭她此刻显露的功夫,谁也拦她不得。”

谢风急道:“可是。。。”

“让她走!”父亲第一次暴喝道。谢风缓缓让开路,我警告自己不可回头,不可回头。提起一口真气,如大鹏展翅,架空跃起,几个起落逃离我自以为属于我的家。

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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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谢风道:“为什么就这么让小姐走了?若是婚礼那天交不新娘,我们苦心经营的格局就要受到极大影响!锦霖那小子怕也不会那么听话了!”

“够了,我要休息,有事明日再议。”赫连容达无视谢风接下来的话,负手走回书房。关上房门的那一刹,刚才极力维持的冷漠形象瞬间崩溃。油灯火苗不稳,跳动闪烁。赫连容达取出竹蔑调整灯芯,火苗又是一闪。赫连容达忽然觉得眼前一片水气,白蒙蒙的雾遮住一切。眼睛迷朦中,仿佛又看见当年那个站在书房里个x别扭的小孩。涨红着小脸,低着头撇着嘴,脚一下一下踢着地,磕磕巴巴喊出两个字——“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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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是疯跑出城,像只没头苍蝇一头撞了出去!等我再清醒过来,太阳已跃出地平线。看着看着,眼泪喷薄而出,拿袖子使劲抹了几把。伸手从兜里m出一直未曾离身,嵇健送我的玉石。

也许,去广阔的大草原看看,会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我一路向北,披星戴月日夜兼程,若不是伏天神功拥有自动吸收外界能量的特x,我想我早累爬下了!赶到边境时,已是一身灰尘,脏的那叫惨不忍睹神嫌鬼厌!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背,腿,胳膊。。。都痒的钻心。我的老天,千万别是长跳蚤了,不然我非疯不可!!!

还好我点正的沿着小路寻着一条小溪,有了“嵇健事件”的教训,我很老实的先把裤腿撸起,一点一点,逐步清理。

就在这时,突然感到背后一阵y风,闪电回身,竟看见一只彪悍凶猛的草原狼!幸好如今六感超群,不然刚才定被这家伙自后颈咬断喉咙!

草原狼外貌极似狼狗,皮毛鲜亮,体格较大,拥有优美的外型。此刻这只狼冲我呲牙咧嘴,却不敢上前。野兽感觉敏锐,分的清敌我孰强孰弱。我提高威势,想唬走它,却发现它更加激动,作势要扑上来。察觉出不对,我用余光扫视周围,在不远处草坪处,隐约看见动物的皮毛。阵风吹过,草低显现出一只腿受伤的小狼。应该是被猎人捕获枷夹住了腿,因还是小狼,腿脚较之成年草原狼细上很多,楞是脱逃出来。只可惜,伤势很严重。

我打量着明知敌不过我,却誓死守护幼崽的母狼,心底深处某g弦再次被触动。叹了口气,抽身离去。小时侯练武内伤外伤不断,三师傅便教了我些简单的药理。漫山遍野的寻找草药,又回到溪边。母狼见我去又复返,皮毛腾的炸起来。我无奈的苦笑连连,荒唐的对着一只狼讲起大道理。

我说:“我绝对的好人!你让我帮忙看看小狼的伤!”

鬼也知道结果是母狼冲我吼的更厉害。

无奈下,我半跪于地,真诚的盯着母狼的眼,将草药举高:”我真心想帮小狼,绝无恶意!”

一人一狼僵持许久,母狼可能因感觉到我确实无恶意,缓缓让开。我上前打量受伤的小狼,这小家伙整个蔫下来,毫无生气。我一边用手揉碎草药,服在它的伤口上,一边还得打起j神提防母狼拿我脖子练牙!周围没有可当绷带使用的东西,只得很不卫生的将身上的衣服撕成布条为小狼裹上。

弄完这一切,本人颇有成就感的准备找地方补觉休息。

===

迷迷糊糊间,骤然觉得周围气氛不对。我睁开眼,只见四周都是绿幽幽的光!刹那间,苍凉诡异的狼啸声纷纷而起。趁着月色,更显恐怖!

我张张嘴又闭上,窝火的想。

老天,你还没玩够我是吧!!!======================

再次大吼~偶要回帖撒!

mm小破孩,米关系米关系,你8会死的,你死了偶就米的写了。。。

再mm小韩子,口年的孩子~兴高采烈的上京准备婚事,一回家,新娘子8见了。。。到嘴的鸭子都叫她飞了。。。汗~~~

[任我遨游:草原]

手心全是粘腻的冷汗,以我此刻的功夫死是死不了。但如果这群彪悍凶猛的草原狼群起直攻,我少不了要掉几块r!白天刚做完好事,晚上就碰到则个,难不成做好事真会遭雷劈?!

又是一声狼啸,高地处昂然立着一只大小宛如小牛的狼。银灰色皮毛映着月色泛着淡淡光晕,深邃的眼睛,自上俯瞰审阅着脚下,大有睥睨天下的王者气势!我自小就对狼这种神秘的生物大感兴趣,狼的力量、残忍坚韧、和智慧都让我崇敬。看到这只狼中极品,一时忘了危险,眼冒桃心神往不已的直瞪着瞧!

这只狼中王者突仰天对月长啸,周围群狼亦纷纷效仿,一时间,此起彼伏的y森呼啸声将我淹没!很没出息的开始腿肚打颤,全身都被冷汗浸透!

就在这时,狼王身边出现一只体型稍小的狼,那狼身后还跟着一只小狼崽。自练成伏天,我的目力大有长进,在月色下仔细辨认,那狼崽腿上还缠着本姑娘牺牲衣服为它包扎的碎布条!

再环视周围,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它们似乎没有主动攻击我的样子。这个,难不成,我救治的是狼王大人的老婆孩子?而现在的情景,就是那听说过没见过的,狼的报恩?!!!老大,真要是这样的话,你们的动静未免也太吓人了!

我慢慢收敛围绕周身的杀气,平静的仰望狼王。狼王一个跃身跳下高地,向前走了几步。它gg竖立的狼毫在月下清晰可见,四周的狼群也渐渐收缩包围圈。我面色风平浪静,心里早不是惊涛骇浪可以形容的!余光雷s一般来回扫视,寻找逃出生天的可能。

狼王走到我面前,我怔怔与它对视,觉得心窍都被那双犀利神秘的眸子吸引过去。鬼使神差的半跪在地,和保持狼王高度平等。狼王上前,用头碰了我的额头一下。我双眼瞪到不能再大,有种不能呼吸的兴奋感!心脏嗵嗵雷鸣般跳动!狼群又开始对月长啸,我满面冷汗未退,咧嘴无声大笑起来。

===

狼是公认钟情的动物,它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忠贞的配偶。活着时从不分离,公狼若死,母狼绝不会另寻伴侣;母狼若死,公狼也不会另结新欢。一夫一妻,至死不逾。而母狼更是动物中少有具有极高母x的生物,所以才会有叼人类孩子抚养的事情。我想正因此,它们才会如此善待我吧!

与狼结伴的日子,狼对与我揭去了神秘的棉纱,狼的团队j神、忍耐力、毅力、对待失败的态度、密切的交流、永不言弃、生死观等等都却让我更加崇敬!

父亲的事,锦霖的事,让我对人暂时产生一种抵触心理。现在对我而言,跟狼一起反而更加愉快。

为了让所有狼接受我的加入,我找一切机会接近它们。在它们面前用四肢支地,交流时双眼毫不迟疑的直视它们的眼睛。

我巴结狼群的不二法宝就是逮了猎物,先躲到偏远地方,用火烤熟再送给它们。虽然我做东西很难吃,但只要吃过熟食的,没一个不喜欢我~嘿嘿,我得意的笑,狼还是很好哄的!

我们一起捕猎,一起玩耍,有时候我还会随着狼在夜晚冲月长啸!关于狼为何对月呼啸,直到21世纪都是一个迷,它衍生出许许多多或浪漫或诡异的传说。我却迷恋上这种活动,认为大喊大叫乃抒发郁闷的良方,且无任何毒负作用!

有次和狼王的宝贝儿子玩耍,这小家伙的爪子已经好的七七八八。玩着玩着睡了过去,醒来时,小狼就躺在我身边。我惊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护住脖子。小狼被我的反应吵醒,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看我,然后翻个身将最脆弱的肚皮露出来,让我帮它瘙痒。

眼泪不设防的一下子涌出来,狼都混熟了,人呢,人呢?!

我说到底是人,终究要离开狼群的。走的那天,我不想经受离别的惆怅,决定不声不响的独自离去。谁知行出没多远,只听一声熟悉的狼啸,接下来四周此起彼伏声声狼嚎不绝于耳。一只,两只,三只。。。无数草原狼显身。狼王威风凛凛站在最高处,背逆着朝阳,它银灰色的皮毛染上一层金黄色。狼王突昂着头,引颈长啸,长长的啸声回荡在天地间。我呆楞半响,拼命冲它们挥手,然后且笑且哭的转身离去。

无端的想起了那个永远孤独落寞的萧十一郎,想到他那首无名歌曲: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皆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坚强执着总是与孤独相伴。

一直暗藏心底,多年难以消解的怨恨,不满都已随风飘散。很多时候,没有对错,只是立场不同罢了。我如此,父亲如此,锦霖如此。。。

穿越异时空,虽然失去了很多,但至少我拥有自由的心。即使迷茫过,我仍做回了自己,这就足够了。从没有过的轻松,我终于可以毫无顾虑的享受这段奇异的人生!

所以,能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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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就这么“点正”!就在我手脚并用,手舞足蹈的和牧民笔画问路时,只见嵇健远远朝我走来。他身后仍跟着朴部那个傻大个。嵇健驻足在离我七八步远的距离,含笑上下打量。在他目光下我真想钻地缝,为什么每才见他时我总是狼狈至极?三个月与狼同居的日子,饶是我勤清洗,怕也入不了他的眼。再加上我身上的衣服贡献出去不少,东缺一块,西缺一条的,还有好多地方被小狼拿来磨牙。。。典型贫下中农形象,也许更惨!

朴部皱着浓眉,歪着脑袋同样打量我半天,突然“啊~”的一声惨叫,张大了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看他那副见鬼的表情,我更郁闷了!

嵇健扬起好看的剑眉,笑道:“司空小兄弟,别来无恙乎?”换上属于他们民族的服饰,站在草原上的嵇健,更显身材威岸,眉目俊朗。

我呵呵笑了两声,心里琢磨,可让我逮到优质饭票了!

吃饭吃饭吃饭!我无数次默念,三个月了,让我好好大吃一顿吧!

嵇健就是嵇健,玲珑心肝,瞧出我此刻迫切的愿望,招呼人在最短的时间凑齐了一桌。一见食物,我立刻张显在狼群中锻炼出的彪悍本色,基本上二话不说直接扑了上去!朴部现在回忆归位,估计是想起上次见面时我也是一副饿鬼嘴脸,直受不了的嚷嚷:“俺说你这人是不是这几年都没吃饭,就等俺家主子这顿呢?!”

我难得从百忙中抽出空闲教育他道:“你懂什么,我这年龄正在长身体呢!如果因为营养不良长成黄豆芽,你负责啊!”

就听旁边“噗嗤”一声,打断了我继续耍嘴皮子。赧然低头。。。接着吃!

虽早猜到嵇健身份不菲,但听到他居然是伦贝草原上七大部族中最年轻的王,着实让我感慨了一把!是不是这穿越过来的人都跟权贵有不结之缘呐?要不然搁以前我连见市长级人物都得看电视,来这身边都是什么王啊,大臣的。最恐怖的是,我似乎马马乎乎也凑合算是,公主!

当天晚上,嵇健派人送来衣衫,看到那些做工j细的女子服饰,我的脸腾的红了。罢罢,反正在他面前丢人都丢习惯了!换好衣服出来,朴部早等的不耐烦,只是待他看清我的装扮,紧接着又是一声惨叫。。。

来到伦贝草原已有数日,游牧民族热情好客,再加上我是嵇健的好朋友(?!),很是混的开。最最喜欢的是马n酒与手扒r。马n酒x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八珍”之一。为贵族府第的主要饮料。据说部族的王还常把它盛在珍贵的金碗里,犒赏有功之臣。

手扒r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r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我认为吃r还是要这样吃才会爽!

唯一遗憾的是,草原上只有贵族才会中原的话,所以我和别人交流很不方便。嵇健那家伙不知哪g神经不对,强硬要求我必须学会他们的语言。亲自捉刀当我的语言老师,还命令身边的人尽量用简单的伦贝语和我交谈。朴部没事就围着我“念咒”,念的我头晕脑涨口吐白沫!

嵇健,i服了you!算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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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的~一声~~~回帖撒!都8许霸王!

另,我记得赫连爸爸的人气似乎一直很不错。。。其实说到过分,我觉得小破孩也不输别人。你们不觉得她就像只养不熟的白眼狼么?笑!

[任我遨游:美好生活]

男人聒噪起来比女人还要麻烦!避开朴部,躲在嵇健为我准备的帐篷里(类似蒙古包),把玩着那块奇怪的玉石。

“怎么又坐在地上?”嵇健掀帘进来,看我毫无淑女风范的坐在地毯上失笑道。

“这个石头到底是什么材质?”我将怪石举高。嵇健笑着接过,取出火折子用微弱的火苗烤了石头一下。紧接着一股清甜的香味弥散开来。先是淡淡的花香,然后渐渐变浓,再嗅时又变的若有似无。

我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惊奇的拿回石头,凑到鼻端,芳香浓郁沁人心肺。

“这究竟是什么,太神气了!”我反复把玩着,那香味仿佛通过皮肤渗透进身体里。

“美人玉。”嵇健道:“用火烤一下能保持一月。据说经常佩带此物,久而久之身体会自带体香。并且会因人而异产生不同的气味。”

虽然十分喜欢,我摊开手,美人玉散发着幽香静躺在掌心:“太贵重,不能收。”

嵇健道:“送出去的东西哪有再收回的理?如果还把我当朋友就拿着。”语气虽仍旧随和,却隐隐有不可违逆的意味。

我低头想了想,笑道:“嵇兄总在我最困难时拉我一把,不记回报以礼相待。”我收敛了笑容郑重道:“种种恩情绝不敢忘,他日我定会报答!”

嵇健也敛了笑意:“既是朋友,就不要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

我不言语,只是抿嘴笑了笑。

“对了,”嵇健道:“今天找你是因为我们要去喀什雅打猎,怎么样,一起去吧!”

“这是当然!”我急道:“这两天学说话都快憋死我了!”

出去打猎自然少不了猎犬和马匹。朴部牵来一匹全身墨黑,四蹄雪白的骏马,闷声闷气道:“这可是主子平日都舍不得骑的宝马——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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