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的对手是谭思,霸榜五年的天神。
任明卿焦虑得一塌糊涂,后来拿着抹布把地擦了三遍才稍微缓和一点。
第64章
两人整理好行李,下楼吃饭。别墅里有专门的阿姨负责作家们的饮食起居,此时端上了热气腾腾的家常小菜,谭思已经坐在位置上,放浪形骸地喝上了小酒。李让坐在他身边,坐姿极其端正,手执汤勺的姿势很文雅。
庄墨专心伺候任明卿:“饭还吃得惯吗?不行以后我帮你做。”小区里就有菜市场,出门采购也方便的。
“挺好吃的。”任明卿在外人面前还是有点羞涩,不敢大声说话。
庄墨笑说:“那你多吃点。”
等他吃完,走到厨房帮他盛了一碗饭。
李让对任明卿侧目。这些新人作者,没写过什么东西,靠着运气一炮而红,自觉高人一等,连吃饭这种小事都要经纪人伺候着----这哪里还算是作者?作者全靠笔杆子,什么时候搞得像明星一样前呼后拥?市场经济下也确实有人愿意捧着他。李让赶紧扒完自己的饭,上楼写自己的,不愿意再看到虚伪经纪人捧臭脚。
谭思看着他俩,亦是眼出血。
谭思自问也不是什么小心眼的男人,可是沈从心太过分了!太过分了!遥想当年他跟沈从心那时候,姓沈的为了催稿,把他关在酒店里,不写完不给他吃饭!你在我这儿,饭都不给我吃,找了新作者,就狗腿兮兮地给他添饭。怎么作者与作者之间的差距就那么大呢?
谭思气急之下觉得庄墨是故意的。庄墨一个大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什么时候做过这等伺候人的事?这殷殷切切的故意……怎么都是要气死他的样子。
谭思这样想着就冷静下来了:果然,姓沈的还是在乎他的。
要不怎么解释呢?
找个当年跟自己有过节的收在麾下来膈应自己?还非得来抢他的项目?
谭思往嘴里挑了粒鱼皮花生,老不正经地斜了任明卿一眼:“度他山?”
任明卿咽下了嘴里的饭,端着饭碗,警觉地看着他。
“你是我的读者,给我写过同人,对不对?”
任明卿脸红了白,白了红,庄墨在一旁心都凉了半截。他在任明卿身后疯狂给谭思打眼色,还抬手,在脖子上干脆利落地比划了一刀。
谭思可没得怕的,冲任明卿嘻嘻一笑:“当初是我不好。我听我的吧主说,你的文里存在抄袭,随手挂了调色盘,冤枉了你,是我的错。”
任明卿脸色很尴尬,也勉强,这是他受过的很大的冤屈。
“其实我之前就听说过你,老沈很欣赏你,总把你挂在嘴边。我不希望我的经纪人分神带其他人,潜意识里把你当成竞争对手。我这事儿确实做的混蛋。你只是个刚起步的小作者,一个喜欢我文章的粉丝,我竟然与你置气,对你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我很抱歉……”谭思指指庄墨,“不过主要原因是老沈他是个红颜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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