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病来如山倒。
他先天身体素质就很差,幼年时期又饱受虐待,留下了很多后遗症。庄墨第一次给他擦身的时候看到他身上的伤疤,心里非常难过。贫穷、饥饿、家暴,这些他都没有经历过,此先难以想象。可是当那些伤痕就裸露在他眼前的时候,这种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再没有比这伤痕累累的身体更让庄墨意识到自己的幸运和任明卿的不幸,他的幸运变成了责任感与保护欲,发誓以后不论如何不能再让任明卿过苦日子。
除了胃炎以外,任明卿的心肺功能明显地弱于常人,有轻微的心律不齐;免疫系统也很差,只是去验血处转了一圈回来就染上了流感;他的腿生来就残疾,要常年忍受膝关节的疼痛;这也导致他有脊椎变形,伏案工作还加重了病情,最近几年因此得上了偏头痛。总之一番检查下来,浑身上下就没有什么好地方,全是病。
庄墨等在手术室外,前所未有的焦虑,穆以素看他一支接一支地抽烟,一刻都停不下来。
“你不用太自责,他身体底子确实不大好。”
“我就不该让他去写《浩荡纪》……对,都是《浩荡纪》的缘故。”烟灰落在裤腿上,庄墨的声音很轻,却充满了怨恨,“……不,不止是《浩荡纪》,写作总有一天要把他耗死的。”
任明卿再怎么养,气色都不好,他一直隐隐不安。前天他还右眼皮子跳。那时候他忙着开站,打算搬完家带任明卿去调理。但现在他进了手术室。
“你不是医生,这种事情谁也想不到的。吃一堑长一智,等他出院,我推荐个营养师给你。”
穆以素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庄墨眼里突然掉下来一串泪珠。
这个一向来冷静又精明的王八蛋,竟然哭了。
“我不想他再写了。”
庄墨比医生更清楚任明卿为什么会生病。过去的经历是一部分,写作更是导致他身体变差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庄墨是编辑,他非常清楚写作这门行当会对作者本身产生多么大的折磨。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作者是非常轻松的职业,只是坐在那里打打字而已,然而事情根本就不是这样。
因为长期的伏案码字,大部分作者的腰椎会出问题,会得上肩周炎,手腕肌腱因为使用过度而发炎。而且这个工作不是水水就能过去的,大部分工作认真做、不认真做都能做完,但写书不是这样,再不认真也都要一个字一个字绞尽脑汁、打在文档里,所以作者常说作品是心血,那是真的呕心沥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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