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很惊喜:“忙完了?”
庄墨走到他跟前,伸出双手:“走,咱们一起吃饭去。”他这话是对所有人说的,眼睛却只盯着任明卿。
任明卿大大方方把手交到了他手里,让他把自己扶起来。白殇殇看到任明卿很快松了手,不过庄墨倒是有好几次都想去牵他。
后来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玄原吐槽庄墨一口一个太太:“他是你太太吗?”
“是啊。”庄墨一本正经,“我们前两天可是商量好了要结婚的呢,不信你问明卿。”
“嗯。”任明卿红着脸点点头,避开众人的视线。虽然这么多人让他羞怯,影响他发挥,但他还是很讲义气地捧庄墨的场。
“真的假的?”他们成功唬住了玄原,不知道是他们是在口嗨还是真得出柜。
白殇殇一直在暗中观察,即使他们不说,她也看出来了,这俩确确实实是一对。
白殇殇心想:怪不得庄墨对任明卿青眼相待,竟然是把他包养了。任明卿一看就很文青,庄墨肯定先是一本正经跟他谈些风花雪月、人生理想,然后一纸合约丢过去,要做他的经纪人。获取文青的绝对信任后,就把人给睡了。反正现在人弄到手了,还管他写什么文呐。
白殇殇由此得出了个结论:任明卿肯定写得不怎么样。
她原本还对这个作者挺好奇的,庄墨把人吹成这样,这是写得有多好呐?结果是只金丝雀。
白殇殇鄙薄他,却也可怜他。因为徐静之的手正放在她的肩膀上。
她,也是一只金丝雀。
不过任明卿的经历,给她敲响了警钟----依附于男人就没有自我了。不论任明卿写得怎么样,他总归是个作者,但庄墨把人搞到手了以后,把他圈起来做了禁脔。他现在就只是个小情儿,除了取悦庄墨,没有自我价值,以后被甩了肯定很惨。
“我可不能这样。”白殇殇冷静地筹谋。
她反省这两个月过得太放纵,刷着徐静之的卡享受着买买买的快感,不好好工作。将来和徐静之分手了,是要遭报应的。
她应该好好利用徐静之给她的光环,积累自己的资本,而不是沾沾自喜,忘了本职工作。她是个作者,她必须写出好作品。
吃完饭,白殇殇敲开了烈火哥的办公室:“主编,我想开新坑。”
烈火哥愣住了:“啊?”
白殇殇掩上门,在他面前妖娆坐下,摘下了墨镜:“你没听错,我要开新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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