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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头显然也愣住了,叼著半g烟翻著三白眼盯著习乐看了半晌,她艰难地开口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声音不大,却让习乐本来就快掉环的下巴彻底合不上了。

她用沙哑的嗓音叫了习乐的名字:“习乐?”

习乐惊魂未定地去厨房烧开水,手指哆哆嗦嗦拧了好几下开关都打不著火。侯淑妍闪身凑了过来:“还是我来吧。这套东西太老了,而且自从……那个,唉,反正煤气就一直不怎麽好使。”她说著从灶台後面m出一盒火柴,划著了一g往煤气灶上一扔,橘红色的火焰轰地跳起老高。习乐站在後面不知所措,刚才他借口到厨房烧开水,侯淑妍倒是穿戴整齐了,可他还穿著睡衣。

“你去坐会儿吧,这里怪冷的。”侯淑妍p制了煤气灶扭头对习乐一笑,露出一排给烟熏黄了的牙。她刚洗完澡还没来得及化妆,与年龄不符的倦怠与憔悴便毫不留情地出卖了她。

“那,麻烦你了。”习乐踌躇半晌,还是退出了厨房。

“不麻烦。”侯淑妍蹲下!身来寻找喝水的杯子,後腰上又露出了一块黑色的骷髅头纹身。

习乐对自己的过去没有多做陈词,并非忌讳什麽,只因为实在乏善可陈。与侯淑妍的再次相遇又是极具戏剧x的一幕,在这之前习乐不是没有幻想过这一幕将如何发生。他以为那个时候他们都已不再年轻,在某一个人来人往的街头不期而遇。他穿灰色西装拎著笔记本,她将两条长辫子盘在脑後,手里领著一个孩子。他们相视一笑,然後擦肩而过,各自消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也许晚几年再碰到,他们会是这样的情形吧。然而老天爷拿习乐幽了一默,让这次偶遇来得早了一些。所以习乐看见的侯淑妍就是一个烫著爆炸头抽著香烟身上好几块刺青的女人,她虽然没有化浓妆,眉毛上却穿了个钉子,并且穿得不好,给穿在了眉毛里面。

侯淑妍把一杯冒著白气的热水递给习乐,沙发前面没有茶几,水杯只能用手拿著。侯淑妍并没有给自己也拿一杯开水,她在习乐对面坐了下来,掏出打火机习惯x地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抽了两口她似乎意识到了什麽,突然把烟给掐了,有点不好意思。

习乐端起水杯喝了一小口,把舌尖烫麻了。侯淑妍笑著说:“慢点。”

习乐嗯了一声又沈默了,他不知道该不该开口询问侯淑妍的事情,看上去她过得并不好。侯淑妍却好像看透了习乐的心思,云淡风轻地一笑:“如果当初我跟你们一起把高中念完,现在也快大学毕业了吧,说不定跟你还是同学。”

在高考前夕突然转了学,那是侯淑妍消失在习乐视野中的一个开始。但那时候谁也不知道的是,她并没有转学,而是辍学了。侯淑妍父亲的外遇对象生了个男孩,母亲哭著喊著闹上门去,最後得到一纸离婚协议。高考落榜之後她跟著净身出户的母亲住到外婆家,後来跟著改嫁的母亲去了继父家,再後来她发现继父偷拿她洗澡时换下的内裤,於是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侯淑妍并没有提及出走之後的几年里都经历过什麽,习乐大概也能猜到一些,但是他不愿意去猜。

“也许我很快又会搬出去住,谁知到呢,反正我是永远都不会回家了。”侯淑妍将自己这几年的经历轻描淡写几句概括,好像那只是上辈子的事情。至於她说的这个家究竟是她外婆家还是继父家,也并不重要,仿佛那也都只是上辈子的家了。

习乐说不出什麽安慰的话,如果说几年前的那个时候他不能为她做什麽是因为他不知道,那麽现在他知道了,依然还是不能为她做什麽。侯淑妍当然是不会寄希望於习乐的,她甚至不知道习乐曾经喜欢过自己,她早已不记得高二暑假的一天习乐曾经敲开她家的门,并且差一点就跟她表白了。

过了几天侯淑妍又化著大浓妆踩著高跟鞋器宇轩昂地离开了三号路筒子楼。习乐目送著她瘦削的背影消失在黔黑一片的楼道里,他知道这一回侯淑妍是真正彻底的走出了他的生命。那个穿著白衬衫梳著两g大辫子的不爱说话的女孩永远活在他的记忆中,或者说永远死在他的记忆中了。

在那之後习乐好一阵子没有再做过高中时代的那个梦,他怕在梦里敲开大门会看见叼著香烟化著浓妆顶著一头焦黄色爆炸卷的侯淑妍。所幸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侯淑妍没有再回来过,复习的日子却是所剩无多。习乐背完了一本考研词汇,感觉脑子里一片空白。

小民背著画箱子从云南回来了,穿著一身花里胡哨的最炫民族风,腰上别著一串香喷喷的木头疙瘩,走起路来一颤一颤像个卖蟑螂药的。在云南他终於晒黑了一点,然而j神很好,刚一落脚便滔滔不绝地对习乐讲著南方小镇的风土人情。他说云南的气候也是温暖潮湿,但是和川蜀之地还不尽相同,晒得很厉害。去年暑假的时候他去过重庆,差点热死,不过火锅很好吃,鸭血豆腐都是现杀现酿的,颜色比苏丹红还鲜豔。

习乐默默地聆听著,这是一种与自己无关的完全陌生的生活状态。小民的言辞并不具有煽动x,却让习乐感到心底有什麽东西在蠢蠢欲动。等到考研结束正好也放寒假了,不如趁此出去旅行一次吧,这是学生生涯的最後一个假期,以後就没机会了。

旅行,最好能和小民一起,他走过的地方多,也很会玩儿,和他一起必定不会感到无聊。只是……习乐想,如果他们真的一起去旅行,会感到无聊的那个大概是小民吧。

习乐从小到大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北京天!安!门,还是在刚上小学的时候。当时班主任要求写一篇关於天!安!门升旗的日记,於是习建设一家三口风尘仆仆的去了一趟北京。当时家里穷得掉渣,习乐父母理所当然的认为没钱也没必要住宾馆,於是习乐和父母住进一位北漂的堂叔家里,而堂叔去朋友家借住。习乐的堂叔在北京混得并不好,自然府邸不会太豪华,在近郊租了一个十平米的单间,内置一个1.5平米的小厕所,阳台上放著一只油腻的小煤气炉,电视只能看一个台,除此以外别无其他家用电器。

时值暑假,北京的地表温度再创历史新高,动一动便是一身的湿粘,分不清是汗还是油。习乐一家抵达驻地时已是傍晚,堂叔家里只有一张单人床,习乐和母亲睡床上,习建设打地铺。出租屋里没有空调,堂叔为了接待他们新置了一台小电风扇,功率不大,噪音不小。习建设怕习乐闷出痱子,将电风扇对准了儿子嗡嗡的吹了一夜。棉絮一样的热风在习乐身上裹来裹去,倒比不吹更加难熬,第二天早起习乐便闹了胃痛,并且发起了低烧。

夏天黎明来得早,习乐四点半就被母亲从床上薅起来,擦了把脸直接抱上了大巴。一路上习乐捂著肚子又哭又闹,伴随著他的哭闹声的是大巴车厢里浓重的汽油味和父母喋喋不休的争吵。习乐g本不记得升旗仪式是怎麽开始又是怎麽结束的,只记得胃里钻了孔似的疼,浑身又冷又热。

那个年代络并不发达,好在升旗仪式的素材从不匮乏。回家之後习乐照著小学生日记一百篇东拼西凑了一通,还得了个不低的分数。母亲说早知道这样干脆不要去了,浪费时间浪费钱。之後果真就再也没有带习乐出去旅行过。

思及至此,习乐忽然有点羡慕小民。从未听小民提起过自己的家庭,习乐猜想也许是单亲,因为小民的家长从不干涉他的生活。他们这一代人都是独生子女,从一出生就活在许多双眼睛的注视之下,小学中学大学甚至工作都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一个过程,生活毫无悬念可言。

可以说习乐的j神世界是极度匮乏的,他一方面被小民所吸引,另一方面又觉得与小民缺乏共同语言。犹豫再三,习乐到底没有把邀请小民一同旅行的想法说出口。一拖二拖,几天之後他就彻底把这茬给忘了。

☆、四

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进神的国──《新约-路加福音》

只是因为自己没有所以觉得别人的东西总是好的,别人的相貌,别人的事业,别人的老婆孩子爹。这是社会人的通病。

事实上小民的生活并非习乐所期望的那样令人羡慕。小民的父亲早先是化工厂里的工人,一次加夜班的时候不慎落入濯洗烧碱的池子里,全身皮肤重度烧伤,失去了工作能力。小民母亲不得不担负起照顾丈夫的重任,把还在上小学的小民送到外公家抚养。

小民的外公外婆有三个子女,除了小民母亲还有两个儿子,都已自立不在身边。外公是信基督的,终日与上帝为伴,小民的到来於他来讲是一场没有波澜的意外。外婆是个勤劳木讷的主妇,烧的一手好菜,却因为小民外公肠胃不佳而难有用武之地。小民不是个活泼讨喜的孩子,外公外婆亦不擅长含饴弄孙。祖孙三人的生活十年如一日的清汤寡水,小民就这样不咸不淡地长大了。

十六岁那年小民考去了美术高中,和一群同样被教育制度无情抛弃的叛逆少年一起开始了荒腔走板的高中生活,从此在被主流社会边缘化的歧途上越走越远。

美术高中的前身是一所民国时期的女子中学,校舍最近一次翻修还要追溯到上个世纪,因此总是散发著一种难以言喻的荒凉气息。学校是寄宿制的,宿舍楼看上去像个废弃的j神病患收容所,里面住著的学生没有几个正常。

小民的室友当中有一个患有轻度抑郁症,犯起病来整宿整宿睡不著觉,记x奇差无比。抑郁症家里好像很有钱,给他配了个价格不菲的手机,谁也不认识的牌子,外壳是巧克力色,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不过相比这个手机的来历,小民更加好奇的是谁会打电话给这个抑郁症。

一天晚上熄灯後巧克力手机忽然铃声大作,当时宿舍里只有小民和抑郁症两个,小民打开手电筒,看见抑郁症抱膝坐在床上盯著手机一动也不动。光柱打在他的身上,他像个死刑犯一样皱起眼睛向里挪了挪。

手机打了**血似的响个不停,铃声是一个外国女人唔咧哇啦地唱著些你爱我我爱你的街曲。街曲俗滥却很上口,更要命的是容易洗脑。小民不耐烦地大声说道吵死了你快把它关了!抑郁症置若罔闻,小民抄起闹锺一把丢了过去,抑郁症下意识地缩了一下,手机不响了。

小民拢了拢被子翻身准备睡觉,外国女人的歌声又开始聒噪,他气得一拳砸在床柱上:c!

抑郁症突然将手机丢进洗脚盆里。手机在洗脚水里咕嘟了两声就不响了,翻盖上白色的小灯还在闪。抑郁症又下床接了一杯开水,把手机泡了进去,没过一会儿小灯也不闪了。手机在水杯里泡了一夜,外国女人的歌声也在小民脑子里循环了一夜。

事实上抑郁症的存在感并不高,手机事件是小民对他仅有的印象。他大部分时间蜷在床里一言不发,後来因为缺课太多被家长领回去了。

另外一个室友跟他恰好相反,十分开朗热情,一天到晚像上满了发条一样j力充沛。画画的不怎麽样,穿衣打扮倒是在行,打著文艺青年的旗号到处骗小姑娘。开学不久之後就甚少见他回宿舍,身边的女朋友每周一换,一个赛一个的前凸後翘。有一回校花请假去医院,据说是为他堕胎去了。然而校花的保质期也没超过一个月,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女生他都要勾搭勾搭,同学们私下里戏称他为p哥。

俗话说一招鲜吃遍天,p哥在女人堆里可谓无往不胜。然而俗话又说能人都死在能耐上,无往不胜的後果是相当惨痛的。

小民记得他最後一次看见p哥是在一个周末。他下了课拎著画具箱子回到宿舍,看见p哥正对著镜子抹发蜡。那天p哥开心的样子一如往常,他告诉小民一个美女发短信约他出去玩,今晚不回宿舍了,还托小民帮他跟宿管扯谎编瞎话。当晚p哥果然一宿未归,第二天早上也没回来,第三天也没有。

那时候高三的学生们都忙得焦头烂额,即便是一向以懒散著称的美术高中也开始滋生出紧张的气氛。然而p哥是不必担心这些的,家里已经给他铺好了出国的路,只待他拿到高中毕业证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到大美利坚去继续他的约p生涯。因此大家一开始并没有把p哥的失踪当回事。

忽然有一天p哥家的车停在了校门口,车上下来一个j明干练的中年妇女拿著几页a4纸神色匆忙地进了校长室。有人看见p哥坐在车里,不知是谁捏著嗓子学太监声音喊了一声p哥驾到,蜂拥而至的学生们顿时在校门口哄笑成一团。

後来听说那天p哥一到酒吧就被一帮人拖出去一顿暴打,要害不知被谁踢了一脚,p哥变成了哑p。家长出面就是来给他办退学手续的。颇为讽刺的是p哥到最後也没搞清楚那天给他发短信的到底是谁。大家都说肯定是哪个被他搞过的女生谋划的,也有人说不一定是女生,被他搞过的男男女女一人踢他一脚也够他喝一壶了。

自那以後p哥的行踪成为一个永久的谜团,有关p哥的传言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他出国了,甚至有人说他出家了。唯一毋庸置疑的是p哥长得的确是帅,见过p哥的女生说他远看像金城武近看像吴彦祖,简直堪称前无古人後无来者。小民印象中p哥五官十分j致,明眸皓齿面如冠玉都不足以形容他,笑起来尤其好看。有句歌词怎麽唱的来著,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

许多年後同学们再度回忆起p哥仍感到记忆犹新,那个传奇般昙花一现的美少年在美术高中全体姑娘以及部分小夥子的心目中定格成一张不老的脸,在一段永垂不朽的岁月里上演著名为青春的荒诞剧。

抑郁症和p哥相继离开後,睡在小民斜对床的室友可谓硕果仅存。该室友是个十分正宗的穆斯林,坚持按时斋戒祷告做礼拜并且时刻注意与卡菲尔(不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划清界限。穆斯林在美术高中过得十分痛苦,因为他与卡菲尔划清界限之後人缘比抑郁症也强不了多少,并且严格来讲方圆一公里以内基本上没有他能吃的东西。於是穆斯林同学日复一日地憔悴下去,j神却日渐矍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搞传销的。

这也许就是信仰的力量,小民也是信基督的,但他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像穆斯林那样全身心地投入上帝的怀抱。因为他是个同x恋,上帝不会接纳他。

意识到这一点,小民感到无比沮丧。王尔德说过宗教一旦被证明是正确时就会消亡,科学便是已消亡宗教的记录。王尔德又说情感的好处是使人误入歧途,科学的好处是使人不感情用事。於是小民在宗教、科学与情感的矛盾中辗转反侧。他试图找到三者之间的平衡点,来证明自己对爱情和信仰是同样忠贞的。然而後来他发现所谓平衡点其实本身就是个错误的立场,这三者也许g本不在一个象限,且不说那些无从考证的,有些事情往往亲证之後也无所得,因为本就无解。

那段时间小民被自己搞得几乎j分,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自己开始失眠并且出现幻听。小民就是在这种混沌的状态下参加了美术联考和若干校考,结果出乎意料的好,然却在接踵而至的高考中马失前蹄。那一年他的校考成绩相当不错,却因为数学考了个个位数字而功亏一篑,不是没有学校要他,他自己不愿意去。

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对於大多数艺术类学生而言数学比外语还像外语,很多艺术天才就这样被一浪接一浪地拍死在沙滩上了,小民只是艺考洪流之中的沧海一粟。

与小民同病相怜的还有穆斯林同学,两个人抱著不见清华不落泪不到央美不死心的觉悟在一个战壕里并肩作战了五个寒暑,送走了一届又一届学弟学妹,成了美高的老油条。复读的第五年小民的外公突发脑溢血去世,小民终於挥别培养了他八年的母校,去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三流美术学院。

八年,真正是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抗战也不过如此。好在时光对小民还算手下留情,没有将他的青春与热血一同消磨殆尽。小民离开美高的时候数学成绩是第一次高考时的五倍,但是由於基数太小,照此趋势发展想要压上及格线他还得再读五年。

小民填写志愿表的时候穆斯林同学依旧奋战在画室第一线。穆斯林同学是个拼命三郎,这几年积攒下来的画堆起来能有他自己那麽高。并且他的数学比小民好很多,英语略逊,复读的几年里也进步了不少。但是小民知道他永远也不可能考上,因为他是个色弱。所有人都知道,除了他自己。

一个晴朗的午後,小民搭上绿皮火车离开小镇前往三流美院所在的大城市。火车开出车站就再也望不见站台上送行的人,只有道旁丛生的灌木唰唰地向後掠去。回忆如走马灯在脑海中旋转,眼前闪过抑郁症的巧克力手机,p哥头上散发著定画y味道的发蜡,穆斯林笔下炉火纯青的素描……林林总总亦随著道旁灌木掠向千里之外。

人生如同一场无法抗拒的疾驰,途中会历经很多没有续集的故事,甚至来不及谢幕。小民坐在空气污浊的车厢里透过污浊的双层玻璃望著窗外污浊的大气层,感觉自己仿佛一只飞舞在城市街头的塑料袋──gonewiththewind.

☆、五

刚一进驻大学宿舍小民就感到极其不适应。学校位於仅次於市中心的繁华地段,寸土寸金的地方,宿舍楼自然不可能宽敞到哪儿去。六个大小夥子被迫挤在一个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格子里,抻个懒腰都能碰到对床晾在栏杆上的臭袜子。

小民的隔床是个爱打dota的胖子,拿冰红茶当水喝,喝完了把瓶子扔到桌子下,从不见他上厕所,久而久之桌子下总是弥漫著一股若有若无的尿骚气。胖子的隔床是个摇滚青年,染成屎黄色的头发盖住半张脸,鼻子上穿了个光芒璀璨的大钉子,说话永远捋不直舌头,走路永远直不起腰。摇滚青年的对床是个肾虚男,年龄比小民还大一岁,看著却像三十大几,一脸猥琐样,看av的时候声音开得老大,经常有别的宿舍的拿著硬盘过来跟他考种子,人缘倒是混得不错。肾虚男的隔床是个富二代,眼睛长到头顶上,看人只用鼻孔,住了没几天就出去租房子了。

这几位室友五湖四海各有千秋,每天晚上宿舍里摇滚青年的说唱声小泽玛利亚的呻吟声以及胖子的叫骂声此起彼伏,煞是热闹。

而富二代的隔床,也就是小民的对床住著唯一一个不令人讨厌的室友,阿怿。那时候的阿怿还不到十九岁,是他们六个人里唯一一个没有复读过的。小民明显地感觉到阿怿身上有一种生涩而又清新的气质,那是他们早已丧失在岁月之中的一种气质。阿怿还保留著少年时期的爱好,他喜欢看杂书,看冯唐,看太宰治,看芥川龙之介;他喜欢打球,并且很难得的爱干净,球鞋在桌下码放整齐,从来不会散发出汗臭味。阿怿话不多,也不拒人於千里之外,仪容干净整洁,并不刻意去装饰,让人看著很舒服。

小民曾经一度对阿怿颇有好感,却又不敢表现出来。他知道阿怿是有女朋友的,美术史论专业的一个十分漂亮文静的女生,和阿怿站在一起堪称一对璧人。小民於是安静地疏远了,他是不怕为世人所鄙夷和唾骂的──他自认为同x恋是无罪的,故此不觉愧疚,亦无需宽容──可他怕被阿怿当成变态。

十一小长假的时候学生宿舍楼通宵给电,摇滚青年带著女朋友开房去了,肾虚男对著电脑正撸得不亦乐乎,胖子兴奋异常地在键盘上挥舞著十g胡萝卜似的手指,一边喊一边骂:我c!傻逼!都会玩儿吗?不会玩让爷爷教给你!

小民躺在床上翻了个身,阿怿的床也是空的。他皱了皱眉头掏出手机一看,凌晨一点四十四,於是套上t恤和牛仔裤起身下床揣了半包烟摇摇晃晃上了屋顶。

大都市的天空不如小镇子上的清透,夜色正浓却看不见星星,黑压压的吞噬一切。屋顶上风大又凉,小民缩了缩脖子点上一支烟,甫一回头竟瞥见身後不远处有一个悬浮於地面之上的白影!小民吓得倒吸一口凉气,被香烟狠狠地呛了一口,咳嗽不止。

白影闻声动了一下:“是你。”

小民定睛一看,原来是阿怿。刚才阿怿穿著白衬衫黑裤子背对他站著,乍一看就好像一团白影浮在空中似的。

“吓著你了?对不起。”阿怿的语气十分平静,声音凉凉的,如同掠过耳边的夜风。

“没,抽烟?”小民走到阿怿身旁,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麽局促。两个人的距离只有一拳之隔,夜色中却看不见对方的表情,只依稀可见一个模糊的轮廓。小民掏出打火机给阿怿点烟,这时候却偏偏起了大风,把他打出的火苗屡屡吹灭。小民摁了半天打不出火来,握著打火机的手略微发抖,心想这什麽破玩意早知道买个zippo了。

大风吹灭了火苗,小民叼著的那颗烟倒是燃得旺盛。阿怿说你别动,说著将自己的烟对到小民的那颗烟上去引燃。两个人的脸挨的很近,阿怿的鼻息吹在小民脸颊上,痒痒的。橙红色的暖光亮了一下,映出阿怿近在咫尺的面孔,小民心中一漾,下意识地往後退了一点。他看见阿怿的耳朵里塞著一副白色耳机,於是没话找话:“你喜欢听谁的歌?”

阿怿取下一只耳机塞进小民耳朵里,一首冯小波的《真实》倾入脑海。这是一部电视剧的片尾曲,并不流行,上几乎搜不到。小民不知道阿怿从哪儿找到这麽一首歌,他只是觉得这样悲伤的调子不应该是一个恋爱中的人所欣赏的。他们站在屋顶的风口上抽烟,听著这首曲子一遍一遍的循环。

小民心中一阵难过,不知中了什麽邪,忽然鬼使神差地握住阿怿的手,另一只手去m他的脸。

阿怿轻抽一口气,像被烫著似的挣开他,一边绕著耳线一边大步向楼梯处走去。耳机被扯了下来,小民的世界瞬间恢复了原先呼啸的风声,他站在原地急促地喘息著,浑身被灌了铅似的沈重,杵在夜风里吹了个透心凉。

手机上的时锺跳到十二月二十五号零点,响起了平安夜的主题歌。小民关上提示铃声,看见窗外开始飘洒零星的小雪,不多时就将世界渲染成一片纯净的白。三号路上保留著许多民国时代的老式建筑,站在五楼向下望去,只见低矮的洋房和交错的街道犹如童话世界中盖著雪被子的玩具积木,在昏黄的街灯下显得梦幻又可爱。小民记得一年前的这个时候也是这样一个雪夜,不知阿怿站在屋顶向下望去的时候,是否也看见了这样一幅温馨唯美的画面呢。

整整一年过去了,又是一个平安夜。刚好是阿怿离开这个世界的第三百六十五天。

习乐赶在天黑之前从自习室里赶了回来。洗漱完毕之後他关上客厅的灯,发现小民房间的门缝里又透出了一道明黄色灯光。他皱起眉头揉了揉太阳x,回到房间熄了灯很快就睡著了。

许久不见如此蔚蓝的天空,烈日炎炎之下树叶都绿得发亮,很有希望的样子。习乐刚刚打完一场篮球,满身的污痕汗臭。骑著自行车驰骋在悠长笔直的林荫道上,他感到自己前所未有的身轻如燕。

将自行车停靠在班长家所在的小区外,他抱著篮球走进了3号楼。站在门口按下门铃,开门的却是小民。他穿著白衬衫沙滩裤,脚上趿拉著荧光粉色人字拖,手里还拿著一把油画刮刀。习乐向前迈了一步,忽然觉得脚心一凉,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竟然没有穿鞋,踩上了一管橄榄绿色油画颜料,深灰色的袜子上绽放出一朵鸟屎一样的花。

“谁啊?”客厅里传来小民爸爸的声音。习乐一惊,也顾不得脚底粘糊糊的袜子,吓得扭头就跑。跑到小区外面跨上自行车狂飙在林荫道上,飙著飙著却觉得车!辘像是被腻住似的,越蹬越沈。习乐回头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小民不知何时坐在了他的自行车後座上!

小民倒是不慌不忙,右手环在习乐腰上,额角靠著习乐的肩膀,看见习乐回头看他,还笑微微地说:“看我干什麽,看前面啊。”

习乐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他自己身上邋里邋遢,小民却是干净清爽,还贴在他後背上,好像丝毫闻不到他身上的汗臭。於是他化羞涩为力量,将自行车蹬得飞快,两边的树木唰唰地向後掠了过去,林荫道长得出奇,好像永远都看不到尽头。

“喂,这车好像坏了,停不下来了。”习乐捏了几下车闸,发现速度丝毫没有慢下来的迹象。

“哦,坏就坏吧。”小民不知在想些什麽,竟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神情异常淡定。

“喂,前面好像没路了。”前方柏油路上立著一块塑料黄牌,上书“施工中请绕行”六个加chu黑体字,塑料黄牌後面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大坑。

“哦,没就没吧。”

“喂,咱们好像要摔死了。”

“哦,死就死吧。”

话音未落,他们已经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天空,阳光,林荫道……一阵天旋地转。

习乐一个激灵从梦中惊醒,眼前一片漆黑,裤裆里一片湿凉,赶紧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脱下内裤用纸巾擦干净。

初冬的夜晚渗透著寒气,习乐打了个寒战,裹了件大衣拎著内裤走出次卧,却听见客厅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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