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栀觉得自己赢了,她自己与自己打赌----倒不如说是赌气。
她回复对方,只是手机出了问题。
然后从这一句话开始,一切都走上了正轨。
去到美国,这才是她的生活,她的人生。
那歌是怎么唱的?
cametocalifornia
nothingbutthoseblueskies
why'dilea-vemyoldlife
blameitonyourgreyeyes
连栀想:为什么背离过去的生活,或许是因为碧绿色如同宝石一般的眼睛吧。
第37章losangelesforher01
“我的母亲喜欢叫我多洛蕾丝(dolores)。”女孩望着车窗外慢慢说道。
连栀顺着她的视线往那儿望去,她看见马路对面有一只小狗,很小,可能只有几个月大,它是黑白相间的花色,在冰淇淋车旁边跑来跑去,样子很招人喜欢。
她可能真的很喜欢小狗,连栀想着。她的眼睛总是追随着对方。
“噢,多洛蕾丝,”连栀重复了这个拗口的名字,然后好似不经意地问道,“为什么呢?”
“因为她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洛丽塔》,你看过《洛丽塔》吗?”女孩慢慢地说道,“那个女孩儿本名就是多洛蕾丝,她想要为我取这个名字,但我的父亲拒绝了。”
连栀没有看过那本书,但是大概什么内容,还是明白的,她想了想,斟酌道:“按照你父亲的性格,决然是不会为你取一个那样有名的女孩儿的名字。”
哪个父亲会为自己的女儿取一个恋童癖故事主角的名字呢?
“不是的,”女孩儿说,“‘多洛蕾丝’意思是悲伤、痛苦,他只是不想让我遭受不幸。”
连栀觉得有些烦闷,她其实不是很想继续这个话题,她并不想要探知年轻的美国女孩儿的往事。
她于是开始打量坐在身旁的女孩----她穿一条宽大空荡的及膝白裙子,裙子上有着相当精致的手工刺绣,一看便知价值不菲,裙子下是一双纤细的腿,很细,看起来仿佛轻轻一折便会折断,她的怀里抱着还一只白色的小狗,和马路对面那一只看起来差不多,连栀说不上来这是什么品种的小狗,可能是天气太热了,小狗趴在女孩的怀里,闭着眼睛似乎是在睡觉。
总而言之,这女孩瘦得让人联想到“贫瘠”两个字。
可连栀又觉得她长的很特别----因为就算是这样,她看起来还是非常美丽。
连栀的视线扫过她白皙到不正常的肌肤,那几乎是病态到透明的颜色、干枯卷曲的金色长发----在水晶发箍的衬托下黯然失色,和发白的嘴唇,最后又停留在她如同湖水一般的浅绿色眼睛上。
《百年孤独》里是怎么形容雷梅苔丝·莫科特的?
肤如百合,眼睛碧绿----不错,那是双美丽的眼睛,像是艺术品,但是不论见到什么美好的事物,那里总是笼罩着一层忧郁的阴云,而现在,那里停留着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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