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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满不在乎,并且非常自来熟地支使起许文华身边的仆人:“去,去大街上买两碗野山菌馄饨,另外别的吃食也来一些,我与你家少爷过早!”

许文华居住的河房里没有厨房,一般吃饭都是从外面叫饭。这听起来非常后现代,后世的白领们不就是没有时间吃饭,总点外卖么。但其实在古代,经济发达的城市这样并不少见。

其中最有名的大概是宋朝,当时北宋都城开封,开封的居民就自称‘袖拢骄民’。说的是开封人将手拢在袖子里过日子,家里不用沾一点儿烟灰之类,也就是说根本不开火。

热水、热饭街上到处都有人卖,完全的商业社会。

许文华冷笑一声:“慢着,这不是刚发稿酬,怎么又来蹭我的饭吃?你自己数数,吃了我多少顿了。要点儿脸吧,按照正常的礼节,这时候你就应该多少回请一两次。”

本来还相当‘颐指气使’的朋友立刻嬉皮笑脸起来:“哎哎,许公子饶恕则个罢!我这上有老下有小的,家里全指望我一个人,若是不来许公子这里蹭吃蹭喝,一个月如何过得下去。”

“那是你自己惹下的麻烦!”许文华本想说什么,到底觉得这是别人私事,挥挥手不再说话。示意小厮出去,按照安排的买早饭——其实这个时候了,说是中饭也可以。

许文华这朋友确实上有老下有小,不过都在乡间,他原是一个乡间小地主人家的子弟,和许文华一个出身。这几年种地越来越不赚钱,小地主的日子难过,他大哥又不善经营,家业越发寥落了。

他如今在苏州讨生活,每个月拿了钱先分一半给乡下。这是给爹娘补贴家用,以及养乡下结发妻子和女儿的。

乡下结发妻子是家里给定下的,他很不喜欢,所以一年难得回家一趟,也不愿意将妻子接到苏州城里居住。如今苏州城里他又娶了一个,按照道理这肯定是小妾,但是他哄人家姑娘这叫‘两头大’。

反正如今城里房子住着,买了一个小丫头,雇着一个婆子,都管城里这个叫做奶奶了。

这两边都要养的话开销可不是大,他那本身还算不错的薪金也捉襟见肘起来。

许文华最烦这些讨小老婆的事情了,只不过因为朋友关系实在不好开口——直接说吧,许文华的少女心还体现在了婚姻嫁娶上,他非得要一个一生一世一双人不可。他自忖是个才子,将来一定有个温婉佳人来配。

红袖添香夜读书,也不是想了一回两回。

朋友晓得许文华的脾气,也是习惯他在这方面‘傻里傻气’,早就不在意了。反而帮忙略过这一段尴尬,笑着道:“你翻看了那许久报纸,就没有一张值得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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