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戈卿正趴在餐桌上吃早餐时,老管家缓缓地步入餐厅,轻声道,“戈卿先生,有一个姓兰的先生点名要见你。”
老管家的神色略显怪异,他特意强调了‘点名’,多数光临豪宅的客人都是要见亨利的,要见戈卿的很少,几乎是没有,所以他才觉得很奇怪。
姓兰?
戈卿从自己的脑库中搜索著这个姓,发觉自己并未认识任何一个姓‘兰’的人,他斟酌半响,才低声应道,“他干什麽的?”
“他是个很有名的魔术师,全名叫兰尔思,他最强的魔术是一场灵魂互换魔术。”老管家徐徐说道,老管家知晓这些并不是因为他的知识丰富,而是因为兰尔思实在是太有名了,有一段时间报章上都充斥著他的新闻。
而戈卿并不是不知晓这个人,他原本以为兰尔思是他的名,谁知兰字竟是他的姓。
戈卿蹙了一下眉头,嚼著口中的肉,吞下肉块之後扬声说道,“让他去客厅等等,我马上过来。”
他说完之後,听见命令的老管家并没有马上离开餐厅,而是用恭敬的语气对戈卿说道,“虽然兰尔思是一个很著名的公众人物,但是戈卿先生你这样贸然去见他,似乎……不太好。”
“你的意思是说我要去见一个客人还需要经过亨利的应允?”戈卿的脸色冷了下来。
“当然不是,戈卿先生。”管家垂下头,他当然知道亨利对戈卿有著百分之百的信任,作为一个管家,他还是觉得小心比信任更为重要。
“有什麽事,我一力承担。”说完之後,戈卿把面前的碗盘往旁边一推,然後起身到客厅去等待客人。
兰尔思比屏幕上高大许多,他一身的紫衣斗篷,皮肤好像吸血鬼一样苍白,瞳孔是淡淡的金色,比戈卿的琥珀色眼睛黯淡些,看起来有些忧郁的样子,他手上拿著一个大箱子,看见戈卿之後嘴角略勾,把箱子放在茶几上。
“戈卿先生,你好,我想你现在的样子不适合跟我握手吧?”兰尔思自顾自地坐在沙发上,向戈卿点点头当做打招呼。
戈卿摇头,“看对什麽人,如果是个美丽的女士,我不介意和她来场热情的拥抱。”戈卿在外国长大,久了也会开起外国人的冷玩笑,虽然这笑话比外面的气候还要冷,但他们始终乐此不疲。
兰尔思笑得很欢,拿起管家给他泡的英式红茶端在手里取暖,“你以这样的形式活著还习惯吗?”
戈卿摇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兰尔思喝了口红茶,“我最近在做一场研究,做过灵魂互换的动物究竟是什麽感受,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习性活在一个全然不适合的躯体里,我的研究似乎失败了,鸡和狗在几天後就死亡,骆驼拖了一个月,马存活了七个星期,鹦鹉半年,活最久的是一只猴子,他和他身体里面的鹦鹉活了两年半。”
兰尔思放下了手中的杯子,顿了顿,然後继续说道,“当我认为我的研究彻底失败的时候,我从一个朋友口中知晓了戈卿先生你这个欧洲黑社会里的传奇人物,希望我贸然登门,不会给戈卿先生你造成任何的困扰。”
戈卿不耐烦地拉了一下自己的筋,懒洋洋地瞪他,“你说这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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