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尉迟明辰喝了一口,又问道:“金小姐呢?”
“在房里,一整天都没出去,一直在下棋,太太都喊不动。”
尉迟明辰点了点头,将枣茶喝尽后把空杯子给了张伯。
“你去跟太太说,我回来了,去了金小姐那!”
“是!”
走到楼梯口,他又回了身,高大修长的身躯在白衬衣的烘托下,显得十分挺拔,他的五官和亲爹尉迟清河十分的像,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过是年轻版和中老年版的区别。但是尉迟清河从年轻的时候皮肤就白,他却喜欢运动,骑马、高尔夫球都有涉猎,皮肤被晒成了健康的古铜色。
尉迟家基因好,从没出过什么歪瓜裂枣的品种,他的长相也是历代的翘楚了,还有一种很温和的气质,十分温和的那种。一双乌黑明亮,总是温柔带笑的眼睛,很容易让人沉迷于他的魅力,头发又黑又亮,轻轻飞扬时,是一种柔和清雅的英俊,可是严肃起来时,柔和的五官又会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到底是名门出身的贵公子,无一不彰显着高贵与优雅。
尉迟清河会这么喜欢这个长子也不是没有理由的,正妻迟迟生不出子嗣,到了三十岁眼看着家里亲戚的孩子们都会打酱油了,他能不急吗,他这一脉可是嫡支,嫡支没子嗣,就得抱养旁支的孩子来,虽都是尉迟家的子孙,但嫡庶有别,总归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成天就盼着正妻能生个孩子出来,就是女孩都是好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外室沈运梅有孕了,生出个个八斤重的胖小子,模样还特别肖似他,他当然放在心头上宠了,将孩子当作了命根子,宝贝地宠着。
整整五年,他一颗心全系在长子身上了,没想正妻又生了个嫡子出来,可是做父亲的新鲜感和满足感早在长子身上耗光了,面对嫡子,还是个有病的,想疼也疼不起来了。
而且,尉迟明辰从小聪明又谦和,无论念书,还是运动皆出类拔萃的,在夜辰还没出生前,他就是尉迟清河的骄傲和自豪,因此尉迟清河不会再去计较什么嫡庶,只想把最好的东西留给最疼爱的长子。
张伯见尉迟明辰似有话要说,机警地上前:“少爷,还有什么吩咐?”
“礼盒送去金小姐那里了?”
“是。是金小姐亲自吩咐的。”
“嗯,我知道了,你下去忙吧。”
尉迟明辰上了楼梯,去了三楼。
千雪处置完血淋淋的头颅后,总觉得手上有血腥气,手洗得都脱层皮了,还是觉得有腥味,又在手上涂了一罐子玫瑰味的护手霜,香得满屋子都起了玫瑰味。
尉迟明辰一踏进房间就觉得味道刺鼻,扇了扇鼻尖的空气,问道:“哪来的味道,这么香?”
“大少爷回来了!”千雪笑容俏皮地迎了上去,“是我的护手霜,玫瑰味的,少爷闻出来了?”
“你涂了多少?满屋子都是这味道!”
“没有多少啊!”她嗅了嗅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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