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节: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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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火车站出来,我找了个小面馆吃碗面条儿,这里的天气已经炎热异常。而我对陌生的地方还是只感觉y冷。广州,在这里我将怎麽维持生计?我开始踌躇起来。

大大小小的广告四处都贴著,但是真正想找个工作太难了,何况我又没有文凭。

当然广州有广州的好,我大不了去当民工,也能混口饭吃。

我初到广州,对这个城市没有任何的好奇或者好感,甚至我连这里的地区和交通都不算了解。胡乱找了个二楼的小旅馆住著,想赶快找到个工作。我每天都会在想,宋子晾这个时候会不会四下找我,会不会想念我,但是我最终没有勇气给他打一个电话。先逃跑的人是我,我哪有资格去回头。如果这一通电话打了出去,这一切则只会变为一场闹剧。

最後我在应聘了无数次後心灰意冷的去了一个工程队,给人做木工。

我一点也不会,但是有个师傅带著我和几个比我还小的孩子,他们简直像未成年,而我比他们看起来干净得有些不正常。那个姓黄的师傅大家都称他为黄木匠。

第一天搬进那个民工棚,我觉得自己这一生就此完了。我无法回到以前的生活,自然也不能延续以前的梦想。我一直知道钱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却第一次如此深刻的感觉到没有钱的那种压抑,那种惶惶不安,那种疯狂。以前的我,生活得是多麽随心所欲,那时候我任x也好,执著也好都是建立在拥有很多的基础上,而现在这个住在民工棚里,连洗澡都不一定能洗干净的地方,我算是真的告别了那个以前的自己。

我开始渐渐理解原聿说的那句话,宋子晾曾经什麽都没有,现在有了他怎麽会轻易的放弃。

我也是男人,那样的挣扎和选择,我如今完全理解。

夏天很热,广州的热和北京完全不同。我每天天一亮就起来,趁著没人洗个澡,然後去跟著黄木匠做事,然後忙忙碌碌一整天,吃油腻的盒饭,却觉得香得很。他们笑我皮肤太白了,不像是个做民工的,我笑著说过了这个夏天就和大家一样了。黄木匠总会大力的拍我的背,爽朗的笑。

这样的一群人,我第一次遇见,措手不及。

可是,以後我就和他们一样了。

做民工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过得要快,我常失眠,但是渐渐的因为疲劳和营养不足,我的睡眠越来越塌实。某一个早晨我在黄木匠的小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吓了一跳,我已经完全是个民工的样子。头发乱糟糟的,脸色发黄,很深的眼圈,黑t恤已经洗得要褪色了,而牛仔裤上全是灰,像是夜市买的廉价货。我暗自感叹,我最喜欢的一条levi‘s已经面目全非。

黄木匠拉著我去上工,我却觉得头晕得慌。

看来最近吃不饱已经让我有点撑不住了,我考虑著是不是要去银行动用一点我固定的存款,给自己补一下。但是很犹豫,那些钱是留下来应急的,万一生病或者出了什麽事,总要有点钱防身,但是现在身体已经快支持不住了,要是没熬到明天就晕了,我还得扣工钱,还得去医院,更是划不来。

於是傍晚我请了一个小时的假,提前下工。

去民工棚附近的地方吃饭,天气已经冷起来了,我身上的夹克是黄木匠借给我的。倒不是因为没有钱去买,而是我没有那个心思去。我常常一整天都不说话,他们都觉得我很怪,只有黄木匠照顾我一点,天气冷了,一些人开始穿薄毛衣的时候黄木匠甩了件很破的外套夹克给我,叫我穿著别病了。

其实接过夹克衫的一瞬间我还是有点感动的。

大家萍水相逢,谁对谁都没有义务。

看多了认钱不认命的人,我只觉得自己已经麻木了,但毕竟没有。就像这一群民工,这个社会最底层的人,大家就是抽最廉价的烟,也会想著同伴抽不抽,可是曾经出现在我世界里的那些人,他们拥有了太多,为了抓住拥有的东西已经筋疲力尽,又怎麽来估计身边的人?

取了钱,我晃荡到附近的一家小馆子,叫了吃的。看著那端上来的牛r面,我忽然想起了宋子晾的手艺,那个男人一双纤细的手指,什麽都做得出来。

我一边吃面,一面想著他。

想他抚m我的感觉,那种温暖和美好,简直晃若隔世。而我仍记忆得那麽清楚。

已经离开北京半年多了,我的生活像如今这样的日复一日,我在想有一天,说不定会有小木匠围在我身边叫我陈木匠吧。

那种绝望并不让我太煎熬。我知道,没有宋子晾的生活,就是锦衣玉食,我也开心不起来。

原来,我爱这个男人已经到了这个程度。

我原以为自己可以新生,却没想到,只是换个地方换个方式的死去。

吃过东西以後,我沿著那条路往民工棚走,风吹起来还是有点冷的。不过黄木匠说广州不会冷死人,於是我很宽心。这个城市没有冬天,没有雪,但是我的心也暖不起来。

我的生命仿佛停留在那一刻,宋子晾与我告别的那一个转身。

一边想著他,我一边默默的向前走,突然一束车灯的强光打过来,我下意识的遮一下眼睛,却觉得有东西紧迫的靠了过来,来不及躲闪,身体本能的往後退,却已经来不及了。只感觉到车子的侧面擦著我过去了,我被撞得後退,然後摔了出去。

摩擦到的地方非常的疼,像是某种烧伤一样。刚刚吃过的东西简直要吐出来。

我动了动想站起来,可是,我的右腿断了!

一阵钻心的疼痛从小腿传上来,本来以为只是被撞飞了,结果右小腿磕在石地砍上,断了。这种不见血的伤,总是疼痛来的慢,等我去仔细检查右腿的时候才觉得那痛感难忍,细密的汗水溢了出来。

那辆撞我的车子上走下来一个人。穿得一本正经,我突然想起了当初第一次见到原聿,那个时候他就是穿得那麽正式。我真佩服自己这个时候还能胡思乱想,只是北京的那些人,那些情,总是牵著我的心,挥之不去。仿佛随时随刻都能冒出来一样。

&“你怎麽样?&“是白话,我大约听懂一点。

&“我右腿断了。&“我用普通话陈述,他这个当街撞人的人还那麽不耐烦,我只能平静的望著他,也许就因为我是个外地民工吧,我想冷笑一下,但是没有那个功夫计较这些了,腿疼得很,只想快点去医院。

&“我送你去医院吧。&“不知道为什麽这个男人看了我一会,居然语气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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