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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太太那一脸惊慌的样子,带弟倒被惹得笑出来,小姐这怕被人跪拜的毛病可真是一点没变,也还是那样善良肯为人着想,她上辈子肯定是烧了高香了,能遇到太太这样的好人,今后定要更加用心的伺候太太……

敲定了她俩的事,冬秀心下也十分高兴,叫了王妈按本地的风俗去采买婚礼用的各色物什,打算好好给她俩办一场。

“太太,我看这婚礼倒不必办,叫一桌酒席咱们热闹热闹就是了,他俩又没个亲朋友邻的要宴请,有那个钱还不如给他俩多置办些紧俏的用品,像被褥、衣裳、喜桶、喜盆之类的,再不济买些银簪子、金耳环的也划算哪。”

冬秀拍拍脑门,她光顾着高兴了,细想想还真是的,她自然是把带弟当自家人看待的,可在别人眼里她却不过是个下人是个买来的丫头罢了,谁会来捧一对下人的场呢,到时候她办婚礼却请不到宾客,岂不是尴尬,到底还是经事的老人想得周到些,便干脆全托付与她去办。

这件事算是尘埃落定,转眼却到了她回访周家的日子。

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冬秀一早吃过早点,这才不慌不忙的带着王妈过去了。

周老太太果真是个妙人奇人,这才不过月余,居然也能似模似样的说国语了,虽还别扭生疏,可只要仔细去听,其中意思倒能领会个七七八八的,基本能做到沟通无阻了,对于一个一辈子都窝在家乡的老太太来说,学国语的难度估计只比新学一门语言逊色点吧,可她不但学了,还学得很不错呢。

反观那个大儿媳妇,身上照旧弥漫着一股暮气,仿佛身体里住着个七老八十的迟暮老人,与周老太太正好掉了个个。

至于王妈说的那个新来的人,冬秀也见着了,就是这家的二儿媳妇,那伶俐干练劲儿简直活脱脱一个再世王熙凤,看她那副活泼爽直的做派,倒不似江南水乡来的小女人,有了她在一旁插科打诨的活跃气氛,冬秀才不觉尴尬了。

叫谁来说都是这二儿媳更讨喜些,有她在,那本就木讷寡言的大儿媳妇简直就被挤兑得没地站了,活似个隐形人一般,可冬秀暗自观察着,却发现周老太太并没有随着性子一味的喜欢偏袒二儿媳,对那大儿媳倒是颇有几分照顾和怜爱。

“我们才来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也不敢出去胡乱走动,整日困在这大宅子里,连个能说得上话的人也没有,真是怪不自在的,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现在可真是后悔了,当初被老大给哄了来,连乡下的祖宅都给卖掉了,现在是想回去也不能了。”

周老太太可不是个悲观的人,现在能半嗔半怨的说出这番话,可见真是无聊得狠了。

以前在乡下生活时,多么惬意自在啊,平日里做做针线,逗逗孙子孙女,又或者与老人们闲话说古,又或者捡那有趣的话本子看看,再不济还能田间地头的随意溜达,哪像这城里,人挤人、车赛车,风沙也大,气候也燥,又满是陌生的口音,叫人连逛一逛的兴致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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