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嫂两人对视一眼,矜持了一会儿终是向美食低头了,在桌上各据一端大快朵颐起来。
“听说他家特地从县里请的大酒楼的师傅过来掌的勺,这手艺果然不一般,比咱们家厨子做得好吃多了。”冯氏夹了块老鳖肉,入口只觉酥烂润滑、肥鲜浓香,又挟一块色泽金黄油亮的熏鸡块,只觉肉质鲜美,烟熏味儿中还夹着瓜片茶叶的清香,真是别具风味,“这可真是太地道了,看来妹夫家也是狠花了心思的嘛。”
冬秀闻言只觉好笑,之前还一直“胡家、他们家”的称呼呢,一顿饭就改口叫“妹夫”了。
不过这饭菜的确可口,而且还是拿小碟子分开盛放的,即卫生又讲究,不像一般村人,都是拿一个大碗混装在一起,好似在吃剩饭剩菜一样,叫人看了就食欲下降……
这样看来,胡家虽然败落了,可底蕴还在,该有的讲究还是有。
这样就更叫冬秀安心了几分,由贫到富易张狂,由富到贫却易浪荡,也易叫人堕落、顽固甚至无耻,之前听说这家的大哥为了吸食鸦片,还会偷拿家里的器物去典卖,以致过年的时候被收债人堵到门上要债,冬秀心里就很是打鼓,生怕自己成了小说中的那种要拿嫁妆养一家子吸血鬼的苦情女,现下看来,这家人不仅没有想象中那么穷酸,而且还颇是讲究,肯讲究便说明好面子,好面子便能讲道理啊,将来也会好相处些。
两人吃完饭,拿香茶簌了口,不一会儿就有两个帮佣进来了,把饭桌收拾干净后又进来帮忙收拾箱笼:“老太太交代了,叫我们帮着您整一下屋子,把您那暂时不用的东西就先收在箱子里,就放在隔壁那个小壁间里,什么时候想拿也方便,现在就先把紧要的东西取出来。”
这可解救了姑嫂两人,冬秀是新嫁娘,自然不消她动手,全靠曲氏指挥着那两个健壮的妇人搬抬腾挪。
屋内忙忙碌碌。屋外也是热热闹闹,觥筹交错。
冬秀进屋后,胡竞之又按原计划,与几个同学轮番发表了演讲,虽然说得都是白话文,并没有咬文嚼字,可里面时常蹦出的一些“民主、自由、先进、文明”还有各种“主义、思想”,听得那些村人一愣一愣的不明觉厉,大家都觉得这不愧是大知识分子,是读书人,就是学问深啊,一个个敬仰得很,所以敬酒时居然没人敢闹腾着要灌酒。
虽然主人家事先言明,没有闹洞房这个环节,可吃饱喝足,享受了一顿堪称奢侈的大餐后,众人倒也没什么不满的,酒席散后就纷纷告辞回家了。
冯氏亲自带着两个儿媳送别客人,几个年轻的孙媳妇负责清点礼金礼品,收拾酒席,规整桌椅,至于胡竞之,则直接被众人赶去新房了。
看着门上大红的喜字,他不知怎的,竟有些紧张起来,屋内静悄悄的,只有跳跃的烛光透出暖暖的光晕,晃得他眼晕耳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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