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你不要怕,你看,我娘,我大嫂不都在下面拍么,一点事儿都没有,连盼儿和安儿这两个小家伙都拍了好几张呢。”
她的眼里分明闪着好奇和希冀的光芒,可能是有些害怕和不好意思吧,冬秀可不能放过这叫她走出来松快松快的机会。
“还是不了,我,我也不好看,也没打扮……”
冬秀听她这话,便知道她心里是肯了的,当下便笑嘻嘻的拖了她过去。
至于她当心的形象问题也压根就是多余,可能是认命了,也可能是习惯了,大姐早没了上次见面时那种歇斯底里的疯癫和颓靡,现下不仅把脸颊上的肉养了回来,气色也看着十分好,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刚抽完大烟的缘故,这会儿眼眸含水、面颊殷红,倒也显出几分与众不同的神采来,再配着她那身忧郁落寞又淡然平静的气质,居然有种奇异的魅力。
冬秀心里第一万次为她感到惋惜和不甘,这样花一样的姑娘,不该是这样惨败的结局。
惠秀到底还是被她摁着扭扭捏捏的照了几张相,不想那照相的青年这会儿好似上瘾了似的,居然又兴致勃勃的指挥着她或倚或靠的拍了好几张。
不过一时三刻钟所有人都拍好了,也还未到中午,青年便打算返回县城去了。
江耕围自然是同去的。
冬秀正好将润色完毕的《三寸金莲》交给他,让他寄去沪市。
江澄平因经过那场流氓堵门事件,父母如何肯让他再回沪市,况且妻子即将临盆,于是就在家乡谋了份差事,以至于现在沪市少了个“接头人”,冬秀无奈,也只能让江耕围将信直接寄给那位口碑颇好的唐才常先生了。
等冬秀收到洗好的相片时,唐才常也刚好收到了书稿。
他本身就是这位宝先生的书迷,素来知道这位先生最擅长推陈出新,文章构思奇巧又兼言语诙谐流畅,算是白话小说里的一支标杆,仅有的两部小说《提刑官宋慈》和《才子变身记》都可谓上乘精品,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书已经一版再版,这股读书风潮渐渐从沪市扩散到了全国各地,宝先生的大名也随之被更多的读者所知,现今通俗小说界,她不说是第一人,也不出前三了。
其实随着她知名度的提高,也有很多读者陆续来信,可惜通讯不便,冬秀连载的两个报社一个倒闭,一个相互间有些龃龉,能辗转送到江耕围手上的信件寥寥无几,江耕围又觉得妹妹一个没出阁的姑娘与不认识的人互通书信,那可要不得,那不就是私相授受了么,万一被人察觉,对她名声始终不好,于是很不赞成她跟那些读者通信来往。
冬秀倒是无所谓的,作为一个存稿过半才开始连载的人来说,与读者沟通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已经缺失了,他们即无法一起探讨剧情走向,也无法分享创作灵感,这些信件无非就是读者的读后感,或是云山雾罩的表达对她故事的赞赏或是长篇大论的表达对她文笔的鄙薄,觉得这白话文毫无美感,粗俗浅薄,不堪一看,而且大多都是咬文嚼字的文言体,看得她头晕,除了一开始的虚荣心作祟,硬是仔仔细细的读了几封信,后面便干脆找了个大箱子,教江耕围替她收集起来了,好歹是别人的一番心意,不好随意丢弃,好好收藏起来,就当对自己成绩的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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