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冬秀眼睛一亮,她还从来没参加过呢,倒是好奇的很,正好近日憋闷,借此良机出去放个风也不错。
冬秀想了想,忙央告道:“娘,我想要去县城里做衣裳买首饰,咱们这里的衣裳首饰几十年也不变花样,看着土死了,去年过年的时候你也瞧见了,表姐他们的衣裳可都是在县城里做的,可好看了。”
“就为套衣裳,还跑那么远,我可没空陪你去折腾。”
“叫哥哥陪我去呀,咱们在县城本就有房子,我正好陪哥哥住几天,回来的时候还能顺道去看望舅母和表姐妹们!”
吕氏想着女儿一向素净,那项圈、镯子、钗环从来也不戴,连头油、花粉也不喜欢用,幸而长得漂亮,要不看着哪像个小姐做派,现在想是开窍了,也知道要打扮了,不好打消她的热情,再者有儿子陪着也放心,便痛快的允了。
于是冬秀在盼星星盼月亮中,终于与他哥踏上了去县城的马车。
如愿与哥哥进城了,没有吕氏在身边管头管脚,冬秀真如出笼的鸟儿一般快活自在。
江耕围本来就很是疼爱妹妹,加上冬秀展露的“才气”和“财气”,心里不由更高看她几分,认为自己妹妹与那一般的女孩子不同,非池中之物。
因此冬秀略一撺掇,他便带着她出门满大街逛去了。
不过遗憾的是冬秀只能坐在马车里逛,她也不过分强求,第一次出门还是以安全为要,她胆子还是很小的,万一碰上拐子、小偷、混混什么的了呢?万一有恶霸觊觎她的美貌欲行不轨呢?万一走丢了呢?这可是清末,她总觉得社会治安是极其混乱的,可真不敢乱来。
县城的繁华热闹就不用提了,商铺林立、人潮拥挤,街道两旁的叫卖之声不绝于耳,好一幅热闹的市井景象。
冬秀在裁缝铺和银楼定做了衣裳首饰后,便整日流连于各大饭馆和小吃店了,不过十来天脸就又圆了一圈,好在正是长身体抽条的时候,也不怕。
她还去了自家的茶楼,听了一回书,《新包公案》早就讲完了,现在说的是《提刑官宋慈》,反正每月江澄平也要给他们把报纸邮寄一份过来的,他干脆按照报纸的刊载进度在茶楼里说讲。
楼上包间里,冬秀吃着各色干果细点,喝着她们徽州特产的祁门红茶,听着楼下传来的独特说书声:“话说宋慈查遍这死者全身,未发现有任何致命伤痕,案情一时僵持下来,这日宋慈偶然间发现,死者头部有蝇虫围绕,发丝内有蛆虫出没,想着那苍蝇喜血腥,有蛆虫则必有破损处,便断定死者头部必定有伤,命人剃去头发,郝然发现,这死者脑内竟有一根粗长的火烧铁钉……”
“哗~”楼下众人听见这等骇人听闻的杀人手段,不由纷纷感到脑后一凉,这铁钉烧红后钉入脑内,血液立马凝结,所以没有流血,又有头发遮挡,怪不得难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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