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和书本。我跟她聊起这个,也都是一笑置之,超淡泊有没有。不过我倒是挺得意的说,因为有个校花好友呀,最重要的是,这个好友前面还有个形容词,唯一的。
而那年的我,则将全部基因都用在了个子上,才不过十四岁,已经长到了一米六五,而且还有往上窜的趋势。虽说五官也张开了,不过在叶秋水这朵鲜花旁边,顶多也算根野草。因为贪玩,成绩也马马虎虎。所以,我把我唯一引以为傲的基因用到了点子上,我去了学校的女子篮球队,并因为犀利耐操很快成为主力队员。
这样一来,我陪叶秋水的时间大大减少。许是因为少了我这个护花使者,大伙儿得了空子,叶秋水的倾慕者在这一年内开始疯长。现在想想,那时候的男生还真是精力旺盛,变着法子告白呀,情书什么的都弱爆了。某次下课,我和叶秋水手拉手去WC,刚走到楼下,就听到楼上起哄,一个男孩子站在二楼栏杆上,大声吼道:“叶秋水~~我喜欢你~~”全校哗然,叶秋水羞得脸都要滴血了,我撒腿就往楼上跑。居然敢让叶秋水难堪,我就让他难看。谁知我跑到了,发现这倒霉孩子早就被教导主任揪住耳朵送去了办公室。
当然,跟后面的比起来,这只是小儿科。什么214、七夕送花送巧克力的,更不值得一提。叶秋水也渐渐习惯了大家不同寻常的目光,收到情书告白时也不再害怕,大不了丢到垃圾桶就好了。直到快年末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
那天好似特别冷,铅灰色的天随时要坠下来,大概是要下雪了。放学后,我骑了单车,载着叶秋水回家,在街角一个拐弯处,被一群小混混拦住了。看着脸都很陌生,应该是附近学校的。引头的一个头发横七竖八,五彩缤纷的,活像只大公鸡。赤脚踢拉个拖鞋,大冬天的也不嫌冷。穿着脏兮兮的羽绒服,嘴里叼着根烟,自以为潇洒的朝天吐了一口,仰着鸡冠桀骜不驯的说道:“后面那个妹子长得不错呀,交个朋友吧!”
身后的叶秋水揪紧了我的衣服。我停住车子,强装镇定,说道:“不带你们这样的吧,交朋友就交朋友,带这么多兄弟来,也不怕吓着人家了!”
那小子嘿嘿一笑,“人多热闹呀,兄弟们准备去录像厅,怎么样,要不要一起去?”说着就要凑上来拉叶秋水。叶秋水一看那黑爪子,尖叫一声,吓得要哭出来。我一看形势不好,就想骑车闯出去,没成想,车把和车尾都被这群小混混牢牢控住。没法子,我转身抱住了瑟瑟发抖的叶秋水,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声别怕。迅速弯腰拾起路边早就瞄到的半块砖头,死命的朝那个领头的头上砸了上去,他扶着头啊的大叫一声,鲜血瞬间顺着额头就下来了。几个人都吓傻了,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量,大喝一声,“谁还敢来!”扯着车子的几双手都缩了回去。我脚尖点地,一溜烟的骑着车逃走了。
叶秋水紧紧搂着我的背,在我身后小声啜泣着。不知什么时候,零零碎碎的雪花开始飘飞,落到我眼睛里,灼出点点泪花。我轻轻叫了声,“秋水!”“嗯!”她在身后低声应答。
“要是,万一,那个人有个三长两短,我被抓走了,你记得来看我哈!”她哭的更狠了,哽咽的说道:“不会的,不会的!”
“那,要是我被枪毙了,你可记得去我坟前拜拜我,我会寂寞的。”
叶秋水听了,突然就不哭了,半晌听到身后幽幽的来了这么一句,“不会的,你要是死了,我就去跟你作伴!”
虽然知道她也是安慰我,但是听后,心里莫名的受用。怒跳的心突然就安定了下来,因为我知道,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情况,我都不是一个人,我有个伴呢。
(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幼稚的可笑呀。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血,难免有点害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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