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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对,沈清向容倾午宝贝道歉,别生气......”紧紧箍在车把上,不通血色的手松了松,沈清嘴里说着道歉的话,刚刚紧握到发麻的手指放松下来,无意识伸展似的在车把上划了划。

阳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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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倾午手里揪着两个气球,不管沈清的百般讨好,低头默默的走。两个粉气球因为容倾午走动的动作晃来晃去,轻微的摩擦着,容倾午的思绪随着颤巍巍的橡胶球开始起起伏伏。

沈清使坏赶走了之前围在他周围看热闹的人的时候,容倾午其实有了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那些人肆意地、用着一种看稀罕物的、仿若要把人扒干净的毛骨悚然的目光看着他用左手作画的时候,容倾午心里是不舒服伴着些许不知名委屈的。欣赏的目光让人振奋,看热闹的眼神则让人焦躁。那些自以为隐晦的、小声音的议论,让原本陶然于画作中的容倾午的心烦躁起来。‘你们为什么这么看我?只能左手握着心爱的画笔,右手长时间握着调色盘都做不到也不是我想的啊?’那些咬耳朵暗笑,不停的窃窃私语,无端的让人恼。容倾午知道他这样不对,真正的生活的智者永远不会逃避他生命中的一切历练,不论是好的还是糟糕的,勇于直面是一种生命的豁达,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那是一种怎样的让人为之敬佩的境界啊!本来,容倾午不该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思绪的,只因外人的几句嚼舌根的话便让自己的心境被搅乱是无比愚蠢的事。他握了画笔这么多年,什么好的坏的言论没听到过?真正的玻璃心都在刚刚出道的时候就被那些掩饰得很好的披了各种各样的光鲜外表的嫉妒给毁了。

可他还是在意。

他该死的在意!

他在意沈清看到他被人嫌弃的模样,即使那些人的猜测未必都是事实。容倾午一想到沈清全心全意疼爱着的并不是十全十美的,而是一个在别人眼里或怪诞、或怜悯的残次品——虽然这么说过分了一点——但最让人瞠目结舌的不就是事实吗?

容倾午想让沈清爱着的那个是最好的。

他难过他不是。

然后,沈清用一种近乎戏谑的方式赶走了让容倾午心里不受管教得闹别扭的人。他拥他入怀,他用行动证明他为他遮风挡雨。容倾午觉得自己矫情,明明心里酸酸甜甜的、滴溜溜的冒着小气泡,行动上却像是幼稚地在和男人闹别扭。好在男人从来不在意,并仿佛乐在其中似得,不知疲倦的撩拨着容倾午,纵容着他的小性子。

容倾午闭了闭眼。

不着片缕的行走在冰原峭壁上的男人跌跌撞撞的给自己糊上了些安慰性质大于实际用途的衣物,然后重新收获了一件全方位保暖衣。男人穿上了它,恋上了它,然而,最后仅剩的,彻底化作冰雕前的拼凑的不成样子的衣物男人却不敢扔。他冷怕了。保暖衣和男人隔了一层。保暖衣用尽它能想到的一切办法,反复的灌输给男人一个概念:这件保暖衣是足够温暖的,不需要额外的衣物;这件保暖衣是足够体贴的,紧紧贴附在男人身上不会突然消失不见。保暖衣一点一点的卸下男人身上仅剩的衣物,让他们无限的靠近,让男人习惯并依赖他的存在,最后成为男人生命的一部分。没错,他爱得贪婪。

容倾午知道沈清清楚他每个表情的含义,知道某一刻他都在想什么——比他自己还清楚。说起某个人是谁谁谁的肚子里的蛔虫,听着让人莞尔一笑,但真发生在你身上,你却不一定还笑得出来。人性有太多阴暗面,人的思想太过驳杂,其实人总有些是牢牢捂住不会让任何人知道的。隐藏在记忆宫殿的深处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人们把所有存在的痕迹全部消除,再一层一层地挂满锁头,最好沉到最深的海沟,谁也打捞不上来才好。而人们不愿意和研究心理学的人呆在一起,“总感觉学心理的人太魔性了,和他们在一起感觉自己赤裸裸的,没有安全感。”有人如是说。

容倾午回头看着沈清,那双勘透一切世事的眼此刻正落在他身上,里面溢着的那种粉红色情绪让容倾午的心头扣了一下。容倾午面无表情的回身,继续缓步走着。热爱绘画的那个碰触着艺术之神的灵魂太过敏感,莫名的喜悦莫名的哀伤莫名的赞美莫名的感叹。那些盛开在最美的国度的情绪的花,需要最精心耐心充满爱心的呵护,一点点的疏忽和差错,都会让最后的百花宴失了味道,而那足以让常人忽略不计的一点点细微差别,需要养花人用他的全部去灌溉。万幸,容倾午找到了。万幸,容倾午爱上了他。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在新的一天到来,沈清乖乖上班挣钱养老公去了的时候,容倾午手里握着空了的果汁瓶子,看了眼黑屏的电脑,戳了戳没有反应的电灯,摆了一张囧字脸,穿着小衬衫,脚踩人字拖,带好手机钱包和钥匙无奈的出了家门。

‘停电通知这种东西,不是应该确保每门每户都能看到吗?!为什么没人来告诉我!WTF!’容倾午看着贴在公告栏一角的可怜巴巴的停电通知,面目分外狰狞。旁边飞快窜过去什么动物,拐了个弯急刹车又接近了容倾午脚边:“┗|`O′|┛嗷~~汪——”容倾午回头,看着那只不知好歹的死狗朝着他狂吠,磨了磨牙、眯了眯眼,决定如果这狗再不知好歹的乱叫,今天午餐立马改成狗肉锅。

“来福,来福别叫!——啊,抱歉啊小兄弟,我这狗太淘气了点——来福,过来,别讨人厌!”

容倾午抿了抿唇,朝着遛狗(被狗溜?)的大娘摆了摆手,一句话没说趿拉着人字拖要死不活的顺着路走了,边走边想,‘老子还没沦落到和狗计较的下场上!’

而容倾午走后,狗的主人看了看老老实实撒娇卖痴的狗狗,纳了闷,‘那孩子看着面生,不过看衣着装扮应该是附近的住户才对,来福平时性子很好的,看他面容也不像坏人啊,莫非,是人不可貌相?’想到这,大娘没再继续放狗,拎着狗狗行色匆匆的回家去了。

天啊大娘,容倾午真的不是坏人,不是你脑中肆虐的那个入室而抢劫人字拖的嫌疑犯!至于你眼中乖巧伶俐的狗狗为什么对着他这个宅在家里不停电久久不出门的生面孔大吼大叫,呃——这世上天生有种人和狗狗这种生物犯冲,被当疑犯看待,荣·大猫·倾午表示他也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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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倾午套着他分外接地气的装备,吊儿郎当地往商业街走。不得不说,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里,气质什么的也同样重要,容倾午这一身打扮,往商业街一杵,人们顶多认为这是外出寻找灵感体验生活的忧郁艺术家,而不是不学无术插科打诨的地痞小流氓——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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