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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我和养父母,本身的关系法律不承认?”

“法律意义上是。尤其你生母和养母是姐妹关系,如果你生母说是寄养而不是收养,这个很容易纠纷。像这种领养关系往往很复杂,更涉及道德伦理和感情因素,不完全是法律能够界定的。并且你的户口在养父母家里,形成了事实收养,养父母如果真的对你尽到了抚养义务,生父母却没有尽到本来应该承担的抚养义务,那么现在你生父母想要你回去,你养父母是有权要求你生父母赔偿抚养费的。”

哎,绕口令似的,郁蔓蔓仔细听了半天,算是基本明白了,法律上没关系,事实上还是有点复杂。养父母跟樊家要25万抚养费,还真不是没理由的。

不过这里头有个关键问题,事实抚养她的人,一直是爷爷奶奶才对。

“那我有赔偿养父母的义务吗?”

“如果你主动要求认回生父母,那么因为你有行为能力,你应当有赔偿义务。如果是你生父母主张,那他们应当首先赔偿,你可以不赔偿的。”

郁蔓蔓心说,我有病啊,我干嘛主动想回去。

“那继承权呢?我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没有合法收养关系,你对养父母不享有继承权。如果视为寄养,当然可以享有生父母的继承权,享有继承权也就有赡养义务。”刘律师解释了半天,最终苦笑一下说:“其实就像我刚才说的,很多时候,像这种民事纠纷不光涉及法律,更多涉及道德伦理和感情,法庭处理也往往会建议调解协商。”

法律都界定没关系了,个人感情就不必说了吧。

法律上,养父母跟她的收养关系不成立,而樊家那边,她正常享有生父母的财产继承权----其实都是空话,樊庆江和刘丽银怎么可能把财产分给她,偏心父母却也有财产处置权,人家还活得好好的呢,又不是遗产。

离开律师所的时候,郁蔓蔓心里还在想这这些事情,陶越则关切地看着她。

“嗯,我大体上是心里有数了。”郁蔓蔓说,“反正我只记得一条,我是爷爷奶奶养大的,跟我讲什么权利义务,统统以此为前提。”

“本来你就该这么想,纠结那么多干什么。”

陶越停了停又说:“如果你只是想跟养父母脱开关系,其实赔偿抚养费也无所谓,我给你,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算问题。”

“你傻呀?土豪也不是你这么花钱的。”郁蔓蔓吃惊地张大眼睛,“他们又没养我,我凭什么陪他们抚养费?再说我又没说要认回樊家,我傻呀。”

“随你吧。”陶越说,“我就是想告诉你,有事别一个人烦恼,我能帮你。”

陶越带着她往前走,却忽然停下脚步,笑着说:“小孩儿,别老想着这些事了,你不是都打算好了吗。要不,送你个开心的小礼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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