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两人起的都很晚。阿箩和顾慎行把衣服穿好以后就准备找房子在安宁城定居了。
当然第一件事就是要去换钱。阿箩偷偷摸摸的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三四条粗的金项链。具体有多粗,嗯..大概男人的拇指粗,长度也不短,绕着阿箩自己那细脖子大概能绕个四圈多左右。
她两眼放光,这可是她花了大价钱从金子店收购来的。当时买这根链子的时候,那场面可轰动了。
阿箩去了她们市里最大的店铺,大手一挥,要最粗最长的金项链。然后就把他们金店镇店之宝,就是她现在手上拿的这根项链买了回来。
重也是真的重。现在要把这个当了还真有些舍不得。
她牵着顾慎行,默默把这根项链递给了当铺老板:“老板..我..当东西。”说着还用手摸了摸项链就和舍不得一样。
顾慎行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没想到阿箩手上居然还有这个物件。看着她舍不得的样子,顾慎行不得不再审视一下阿箩的眼光。
她喜欢这种配饰?果然口味与众不同啊。
阿箩绝对想不到因为自己这个插曲,导致之后顾慎行追她时,用的都是些分量足,模样俗的东西。
真是个天大的误会啊。
其实当铺老板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物件啊,现在的金首饰哪个不是精细的,这么样子的还是第一次见。不过好在分量足,花样也还可以。“四条我算你二十五两金子。”
阿箩不懂这边价值转换,刚准备说好,话头就被顾慎行接过去了:“二十八两。”别人不知道,他可是清楚这老板压价了。
最后一番讨价还价下来,最后以二十七两半结束了这场交易。
废柴阿箩在旁边看的一愣一愣的,这还是她第一次看顾慎行这么会说,要是让她来铁定是不行的,毕竟她在现实世界里,从来没有砍价过。
要买什么根本不用计较价格。
两人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笔钱,数目还不小。之后就开始找牙郎买房子了。院子不用大,但是周围环境好一点就可以了。
主要是周围要有学堂。以前有孟母三迁。现在是阿箩看房。
最后三人东奔西走花了大半天才看中一间房子。在一条比较老的胡同里,虽然是老房子,但是距离不远处就是学堂,周围住的也都是在学堂里读书的人家。所以治安也很好。
只是,这价钱真的是有点贵。要五十两银子。一两金子等于十二两银子,这一下子就花去了四两半的金子。
可是看到这周围环境,和学堂,阿箩还是咬咬牙买下了,真是不当家不知菜米油盐贵。现在她也渐渐学会了过日子了。
打开门,将屋子里从里到外打扫了一边,一个小厨房,三个房间。还有个大院子和厅堂,也算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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