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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拉,“……”

妈的,本小姐好不容易挤出来的善心你就这么说我!别指望我再跟你说点什么了!

……

事情的起因,贝拉把它归结于一本书引发出来的血案。其实那真是一本特别不起眼的书,不起眼到谁都读过的儿童童话故事。

《诗翁彼豆故事集》大街上一个加隆一本的那种,巫师家庭人手一本,作为熟的不能再熟的床头故事深入了每一个巫师幼崽。当然贝拉也不例外,她至今还记得这辈子的西格纳斯捧着一本《诗翁彼豆故事》在她的孩童时代每晚上都准时准点的坐在她床边,一点都不声情并茂的给她朗读那么一段,贝拉最初的时候惊悚,习惯之后就是麻木了,而且只要西格纳斯一用平板无聊的语气念上一小段好运泉的故事,她准是秒睡,这简直比读魔法史课本还要管用。

啊,思维跑偏了,让我们继续来说一本童话故事引发的血案。

谢诺菲留斯·洛夫古德一个视番茄酱为救世主的男孩,如果还有什么珍爱的东西那就是布丁。贝拉肯定他一定会番茄酱和布丁献上小命的,不过用谢诺菲留斯的话来说,还有一样东西绝对不能辜负。

童话故事。

不是每个上了三年级的小孩还会为看了好几百遍甚至能倒背如流的童话故事泪流满面的。谢诺菲留斯就是不多的那么一个,或者说也是唯一的一个。

故事发生在图书馆里,一个特别容易引发血案的地点,但是被嗜书如命的平斯夫人管理的安静异常。无论谁敢在图书馆闹事,轻则关禁闭重则送去管理员那里受罚,狄安娜在上,这会儿的霍格沃茨可没有未来的霍格沃茨开明,至少现在受罚真的是挨打而不是体罚。

可是就算是冒着被打的危险,还是有那么几个勇士敢于挑战规则。

所谓的不做死就不会死,真的是一点都没错。

当最后一本《诗翁彼豆故事》在谢诺菲留斯摸到的前一秒,有那么一个小鬼已经眼疾手快的把那本实在没什么可看的东西踹在了兜里。重点不是书,重点是下手的人是墨绿内衬还有胸前的银色骷髅胸针。

贝拉从这一点上明白了黑魔王为什么会在维多利亚还是学生的时候就给对方打下黑魔标记。至少他们有一点是相同的,都喜欢用什么东西来标记一下同类。

前世食死徒中的战斗机,现世伪装成白莲花的黑玫瑰在内心鄙视了一下自己前世审美之后又顺便给自家闺蜜点了一百个赞。

多谢亲爱的闺蜜,不仅没有特殊的爱好,而且把她带离了花样作死的前主人!

啊,思维又跑偏了,让我们继续说谢诺菲留斯·洛夫古德,这个梅林留在世界上的bug。

没有抢到书的谢诺菲留斯·洛夫古德是悲伤的,委屈的,痛苦的,虽然贝拉没觉得看不到童话故事有什么可悲伤委屈痛苦的,但是她的思维和谢诺菲留斯不在一个脑回路,她是无法理解他的智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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