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特种兵出身,枪法一流,近身格斗旁人难出其右,退伍之后最适合的岗位就是特警。
年底仓促离开部队,被分到派出所时,他花了很长时间也难以适应。
派出所的工作琐碎,不是调节邻里纠纷,就是给撕逼的小夫妻当和事老。他脱了军装穿上警服,2个月来一起正经案子都没遇上。正觉一身功夫没法施展时,市局的特警扩招通知下来了。他像看到曙光似的立即报名,考核顺风顺水通过,还受到大队长的青睐,本以为又可以过上与军营无异的生活,却碰到那将自己当做嫖客的刑侦队长。
一想到自己穿着破洞秋衣秋裤被摁在地上的落魄模样被那人尽收眼底,他就有种难以招架的耻辱感。
而更加难以接受的是,居然还得去是非不辨混蛋们的刑侦大队待上一年。
被分到刑侦大队的共有10人,照周旭东的说法,这10人都是未来特警大队的精英。沈寻自然不会马虎,当即将其分入各支中队,皆由骨干刑警点拨。轮到乐然时,他摆着领导的谱,一本正经道:“小然年龄小,先跟着我吧。”
乐然张开嘴,“啊”了一声,眉梢痉挛似的跳起来。
沈寻看在眼里,朝小白抬抬下巴,“白小越,桌子收拾一下,乐然坐你旁边,等会儿给他讲讲咱们的办案流程。”
第3章第三章
交待完后,沈寻就拿起整理好的文件,赴领导的例行工作会议去了。刑侦大队的办公室只安静了不到一分钟,立即像打折的超市一般热闹起来。
特警们多是从各个分局、派出所选上来的,只要不是像乐然这种才工作2个月的菜鸟,大多和市局的兄弟有一面以上之缘,有的甚至一同吃过饭,一起逮过贼,就算说不上交情似海深,但喊互道一声“兄弟”总没错。
沈寻一走,特警刑警就各自寒暄起来,肩膀一拍手一握,就成了一条战线上的好哥们儿。
乐然站在一旁,有点不知所措。
在这牛人横行的市局里,他一无亲无故的毛头小子,才是彻头彻尾的新人。
虽然认识他的人也有,但一半是当初将他看做嫖客按地上的,一半是站在一旁看他被按地上的。
他半天没挪步子,看着打得火热的前辈,心头顿生一种难言的落寞。
为什么一定要离开军营?
为什么不能一直当特种兵?
错的人逍遥自在,受害者却只能灰溜溜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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