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了笑,上一次在图书馆,两个人一起拿了这本书,当时他就在纳闷,为什么她自己明明就有,还要在图书馆看呢?
手指一动,宁同硕抽出了那本书,翻开扉页。右下角写着李茉的名字,她喜欢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书的右下角,那时候的字迹与现在不甚相同,想想高阳借书的那年,应该是初二上学期吧。
顺手把奶茶杯放了回去,宁同硕靠在书架旁开始细细的翻起这本书。李茉看书的习惯很好,从来不折也不乱画乱写,整本书都干干净净,很难探知到她在看书的时候有什么样的心思和想法,哪怕一个符号一个字,她都不在上面写。
宁同硕又看了一眼书架,好多女孩子都有写日记的习惯,但是听蔺晓寒说,李茉是那种一个字都不会写的人,笔记本大多数都是拿来抄笔记,所以她的很多心事,如果她决定烂在肚子里,是不会有人知道的。
不知道翻到了哪一页,突然从书里面飘出来一张纸,掉在了地上。
宁同硕弯腰捡起,一张很普通的稿纸,简单的对折,大小正好是书页那么大。透过背面能看到一排排整齐的手写体。会是什么呢?情书?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犹豫再三的宁同硕手指一翻,那张纸就这么简简单单地被展开了。
宁同硕的眉毛微挑,这是……什么?
稿纸上赫然是一段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那些字迹在宁同硕的眼中有些潦草,因为他记得,他已经写过了两篇关于运动会的稿件,而每个班干部要写三篇,剩下的这一篇,是他随手默了课文来凑数的。
虽然稿纸上面的名字那一行被整整齐齐的剪掉了,但是他自己写的字,他还是认得的。
心在剧烈的跳动,轻薄的一张纸,手却有点拿不稳。
会是……那样的吗?难道,李茉竟然是喜欢过自己的?
如果是……如果是呢?
宁同硕闭上眼睛,仔仔细细的回想曾经与她有过交集的点点滴滴。在他和陈思嘉排练的时候,教室的角落里经常坐着那个像孩子一样安静的她,她每次都是先结束,然后悄悄地过来等陈思嘉,看着他弹吉他,有时候看着看着就走了神儿……
那年演出,在文化馆的后门,自己生气地甩开路遥的手,推开的门里,站着一脸惊慌失措的她,强装镇定告诉自己时间快要到了,而他早已不记得当时的自己是什么表情和语气,一定特别不好……
那年夏天的运动会,被刘强和几个人围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她,尽管他叫她离开,她却依旧没有走,还试图用她瘦弱的身躯保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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