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想想,季同这两天真的什么事都没有做么?”
公关部负责人头痛地问道。
他起初并不怀疑季同是犯了什么事,公司名下艺人的行程他们手里都有一份,知道季同把自己的时间安排的很紧凑,平常不是在拍戏就是在去拍戏的路上,几乎是不可能做违法的事情的。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季同做演员前的经历他们并不了解;除此之外,季同也曾经和安源一起去度假过一阵子,是不是在那段时间里做错了什么事,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没有。”
安源的声音透着沉稳,他答得果断坚定,似乎季同被督察组带走这件火烧眉毛的事情并不算什么。
可惜的是,这份沉稳并不能安抚负责人,反而让他更为烦躁。
“我劝你好好想想,如果真的有事,不要瞒着,把它说出来,这样以后也好处理。”
他的立场已经有些不坚定了,正如网友所说,如果清清白白的,督察组为什么要不由分说地把他带走----还一点解释都没有,如果是配合调查,那一定会有给公众的说法出来;这样一声不吭的把人带走了,对外也半点口风没有,如果不是季同犯事了,还很有可能是很严重的事情,何必搞得神神秘秘的。
安源还是坚持他的说法,季同什么都没做,他们也处于一种蒙比的状态。
公关部的负责人气的最后直接挂断了通讯。
安源看着黑屏的终端,安静地坐在警局里的一张椅子上。
季同在办公室里,督察组的人不让他进去,他申请陪同也被拒绝了。
安源垂下眼睛,看上去是安安分分地坐在外面,垂着头一言不发,看上去怪丧气的。实际上,他的眼睛里金芒闪个不停。
与此同时,办公室的内部监控动了一下,圆圆的探头像个小脑袋,颇通人性的转了一下,对着季同和他对面的审讯官。
季同的待遇还算好,没有人铐着他,他坐在一张会客椅上而不是审问椅,面前还有一杯水。
审讯官问了他几个常规问题,季同耐着性子一一作答,在对方低头记录时说道:“我申请律师。”
审讯官抬头,似笑非笑地说:“不用了,你什么事都没犯,我们又不会起诉你,申请律师做什么?”
季同没有他想象中的惊慌失措,他答道:“我要向贵所追究破坏我名誉的过失。”
还挺牙尖嘴利的。
审讯官点点头,道:“你的需求我了解了,但暂时没有办法满足。”
季同蹙眉,审讯官不等他抗议,迅速补充道:“你现在处于一种特殊状态,需要24小时完全独立,在这期限内,你不能和任何人联系。”
季同道:“你们侵犯了我的人生自由权利。”
“这属于特事特办,希望您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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