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阳光洒在他身上,周身就会泛着金黄的光晕,莫之看了一会儿,猛然发现自己有些在意过头了,不过,最近真是遇到他的次数越来越多,若不是那个人没什么异常,他真的怀疑他是在跟踪他。莫之收回视线,转头开始认真地看书,只有那微红的耳尖昭示着他刚刚的走神。
正常的人,上次经周教授介绍后,两人见面或多或少都会打声招呼,可是莫之就不用说了,给人的感觉本就是淡漠孤傲的,让他主动和人打招呼才是最奇怪的事情。但是郑慕臣那样一个情绪外放,自来熟的人竟然也和莫之不认识似的,就颇有些奇怪。
这天周末,莫之仍然到了咖啡馆,用窄屏手机看了一会儿美剧,嗯,视觉感受一点儿也不好。心里想着待会儿去维修店提电脑。
咖啡馆里的女服务员虽然时常能见到莫之,但是每次他出现的杀伤力还是很强,总是不自觉地将目光投过去,他就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光晕里,安然淡漠,简单的白衬衣配休闲裤格外好看。
郑慕臣进来的时候,一眼就瞧见他坐在那儿,望着窗外,细碎的阳光罩在他的侧脸上,清晰的轮廓都变得朦胧,他愣在那里,想着自己这段时间的举动,心思昭然若揭,他熟悉着他的生活,走着他走过的路,去他到过的地方。他对这个叫莫之的男人一见倾心,再见心折。
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是在高中,那会儿自己正在家里准备留学申请,最后一学期都没有回学校上课,后来因为家里的原因,打算放弃留学,等到大学毕业再出国,那个时候弟弟也应该能独当一面了。
莫之就是在最后一学期转过来的,说是专门从镇上中学挖过来的人才。所以郑慕臣并不知道有莫之这样一号人物。
毕业后班级聚会,才听说这位莫大才子很是出风头,虽然为人低调冷淡,但是架不住才貌双全,连鼻孔朝天的席老头儿都正眼看他,还让全校的人以他为榜样。这位莫大才子是个彻彻底底的冷美人,虽说同郑慕臣一样也是校草级别的,但是却没人将他推上校草的位置,就好像觉得这个名号都有些配不上他,他自己也看不上。
看着同学会那群人隐隐将莫之当神一样膜拜,他面上不屑一顾,心里却是极痒痒,他年轻时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是哪儿有热闹就去哪儿的,当时就想看看这位被吹得极神的人物。
不想,他在这次的新生大会上看到了莫之,代表全体新生发言,他站在台上意气风发的模样,看得郑慕臣当场就想上台将他拉下来,其实他不是非男人不可的,在一个酒会上,他发现原来自己也是可以男女通吃的,并且男孩子有时候比女孩子更适合自己。
郑慕臣收回思绪,径直朝着那个方向走去,轻敲桌面:“莫之?我可以坐这里吧。”说完,不等莫之回答直接坐下了。
莫之回头,抬头就看见郑慕臣就这样大摇大摆坐在了对面,心里却有一个声音觉得好像这一天总是要来的,有这样一天两人席面而坐。他觉得奇怪,仿佛天生的熟悉感,但是除了外婆,这么多年并没有几个熟悉的人。
郑慕臣见莫之不理他,也不在意,自顾自地说了起来:“莫之,严格来说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了吧?上次也是在这里,你咖啡泼了我一身,还记得吗?”
莫之抿了抿唇,不置可否:“你摔坏了我的电脑,现在还躺尸在修理店里。”那可是自己好几周的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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