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战给程宇蒸了一碗鸡蛋羹,又做了一小锅龙须面,端到床头,喂程宇吃。
不愧是大厨的出身,考了高级厨师证书的,简简单单的夜宵都比别人做得精致。蛋羹是用牛奶调的,点缀葱花姜丝;龙须面用鸡汤底,兑上麻油,入口即化。
程宇的胃是冰冷的,已经饿秃噜了,骤然吃进去热乎乎的东西,冷热交加,极不适应。他用大拇指顶着胃,忍着疼,对罗战摆摆手:“你甭照顾我,睡一觉就好……谢谢你了。”
罗战瞧得出程宇情绪萎靡,心不在焉,乱蓬蓬的头发下边儿是一双充满血丝的干涸的眼,看着都不帅了。
罗战嘲笑道:“至于么,你还真失恋啦?”
程宇哼道:“嗯。”
罗战瞪着眼睛问:“你还真喜欢那姑娘啊?喜欢就再给人追回来!”
程宇白了罗战一眼,倒在被窝里。
失恋这种事儿有一次算一次,总归不是什么让人舒服的事儿。程宇相亲相过好多轮儿了,满北京城的姑娘相过他的人不少,他被相亲对象蹬掉也是家常便饭。
这一回看起来是他离结婚最近的一回,结果还是弄瞎了。程宇这次是真心想要迈进围城的这道槛儿,让自己收收心,也品尝一次“为人夫”负担整个家庭责任重担的感觉,可是竟然就这么难。
说不上心里是个什么苦涩沮丧的滋味儿。就谈对象这么简简单单的一个事儿,被人逼着催着赶着自己跟自己较着劲努着力,这么多年,他就没有谈成功过一次。
说实话,爱也并没有多么爱,感情并没有多么深,可是这事儿无关感情深浅。一个爷们儿被人甩,被别人一趟一趟地甩,多多少少对自尊心自信心是一种打击。
罗战也躺在床上,俩人睡两个被窝。床头小灯洒下幽暗的光芒,程宇的轮廓在灯下苍白疏朗。
俩人在淡淡的光芒中聊天儿,聊儿时的记忆。罗战给程宇吹嘘自己在学校里泡妞儿的光辉事迹,带着一帮小混蛋提着木棍子打打杀杀,与高年级的学生争夺校花儿,与邻校的男生争风吃醋,也被全学校女生的家长们列为重点盯防对象,严打死守。程宇给罗战讲他在警校参加格斗擂台赛,一对一自由式散打,一路过关斩将,打遍全校无敌手,比罗战那一群混子打群架的水准强老鼻子了。
罗战从被窝里伸出一只脚丫子,轻踹程宇一脚,笑呵呵地问:“嗳,玩儿过妞儿没有?”
程宇瞟他一眼,不搭理他。
罗战追问:“上过没有啊?靠,哥问问你不成啊?”
罗战死皮赖脸地纠缠,程宇不太愿意说。他以前念警校,也有个相当要好的女朋友,名叫林丹丹,那时候也算郎才女貌,同窗之谊,志同道合,向着革命事业的终点线大踏步前进。
程宇在大学校园里是那种非常引人注目的男生,帅气,纯净,科目成绩好,人见人爱,喜欢他的女孩儿不老少的。能当上他女朋友的,自然也是优秀的。
只是,象牙塔围墙内的恋情多半都是不成熟的,完美纯粹的感情没有经历过现实生活的敲打催磨,迈出了那道门儿,十有八九是要见光死的。单位职位,房市股市,车子票子,柴米油盐……人生苦短,要考虑的事情简直太多,当年再怎样青葱美好的恋情,终究有一天被现实击得粉碎,到头来形如陌路,竟不如荷花池畔的一只浮萍、胡同口的一棵老槐树来得更加坚韧,风雨无阻,时光不灭。
罗战那点儿猥琐的心思,只想打听关键内容:“最后到底上过没有?靠,是男人不是啊?!”
程宇拿棉被捂着脸,半晌才说出来,那一回在宿舍里偷摸黑着灯,跟女朋友衣服都脱差不多了,最后临门一脚竟然就没进去!
罗战都顾不上吃味了,捶床嚎叫:“姥姥的你简直弱爆了,妞儿都摆姿势让你上了,咋就没捅进去呢?对准了小嘴儿,掀大腿玩儿命扎个猛子就搞定了么,有你这么衰的爷们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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